香港「阻街案」上訴開庭 (多圖)
 
2003年9月3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

提出上訴的法輪功學員


(大紀元記者李思婷香港報導) 今天起一連三天,法輪功學員對去年「阻街案」的判決進行上訴。今天上午九時,提出上訴的十名法輪功學員在數十名香港法輪功學員的聲援下,冒雨由中環遮打花園遊行至金鐘的高等法院,他們宣讀完聲明後,便進入法庭。

法輪功學員遊行至高等法院外圍,列隊拉起橫額
抗議江澤民向香港政府施壓,政治迫害和平請願的學員。


上訴的法輪功學員在聲明中表示,他們在代表北京政府的中聯辦門外和平請願是符合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賦予人民的權利;他們提出上訴是爲了維護中國和香港的人權和自由,以及人類生命得以存在的道德、正義和良知。

開庭前,上訴的法輪功學員宣讀聲明


其中一名提出上訴、來自瑞士的法輪功學員Eric,他於八月二十八日抵港,過關時遭香港有關部門扣留問話。他說,有關人員一開始便問他會不會在香港再進行示威。雖然他把證明他來港出庭的信件交給有關人員,但對方不相信,打電話給律師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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