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訊】《法制日報》12月24日刊文指出,真正意義上的黑社會組織在中國已經出現,這是刑事犯罪研究與制裁的一個不應迴避的事實。 該報文章指出,一直以來,中國法學界普遍認爲,中國沒有典型的黑社會組織形態。因而,制定1997刑法時,對於當時出現的一些以暴力、威脅或其它不正常手段,有組織、有計劃地實施暴力犯罪,稱霸一方,爲非作惡,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其罪名定爲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文章指出,黑社會犯罪組織是有組織犯罪的最高形態。所謂黑社會,就是一種獨立於正常社會、具有反社會的價值觀念、文化心理、嚴密的組織形式的犯罪團體。其中一些人員或出於非法牟利的目的,或出於仇視社會的心理,通過各種有組織、有預謀的違法犯罪手段包括收取保護費、暗殺、搶劫、販毒等方式,公然違反國家的法律,明目張膽地進行職業犯罪活動。在積累大量資金後以賄賂、收買等方式得到政治權力的庇護。 以往我國對於黑社會問題一般認爲,目前我國黑惡勢力的犯罪形態構成了黑社會的一些特徵,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但還不是典型的黑社會組織。但是,根據當前此類犯罪的最新動態,一些研究黑社會犯罪問題的專家認爲,我國有的黑惡勢力的犯罪行爲,已經完全符合黑社會組織的基本特徵。從理論上分析,仍將這類犯罪認定爲「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已經不符合當前的實際。黑社會組織具有等級森嚴的結構,成員紀律性很強,爲犯罪的共同目的而結合在一起。這些特徵,以常德銀行運鈔車搶劫案爲代表,可以視爲國內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升級爲黑社會組織的最新標誌。 據報道,以張君爲首的犯罪集團,已經非常具備黑社會組織的一些基本特徵:組織結構形式嚴密,內部管理有序,有嚴格的入會規矩(每一個加入組織的成員必須首先至少有一樁命案在身)和成員行爲規範。「對傳統民間幫會和舊有黑社會組織的繼承,再加上對國際成熟狀態的黑社會犯罪方式的模仿,形成了現階段中國黑社會性質犯罪的獨特形態」。黑社會內部形成了明確的責任劃分,各部門之間分工協作:黑社會組織的「老大」有專門爲其出謀劃策的智囊團或顧問團;有人專門負責殺人、搶劫;有人經營合法產業,爲非法所得進行洗錢,並在此基礎上有建立一整套財產分配和福利保障機制。 有專家認爲,這樣的專業化的犯罪組織,與國外的一些黑社會組織沒有什麼區別,從理論上說,完全構成黑社會的基本特徵。可以說,真正意義上的黑社會在我國已經出現,這是刑事犯罪研究與制裁的一個不應迴避事實。 轉自 大紀元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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