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机版 - 电子报

人民报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陈裕昌:公民抗命精神可嘉
 
【人民报讯】据明报报导,最近政府表示要起诉参与示威的大专生,同时亦落案检控“长毛”梁国雄涂污区旗,这种种行动背后,反映了政府保守、伪善的管治态度,我们对政府的做法予以强烈谴责,亦希望探讨政府对待民间反对声音的这种态度。

学生势弱毫不手软

政府的整个管治思维是把异见声音置于敌我分明、滋事分子的位置上,对一切民间的反对声音尽可能压制,特别是任何形式的抗争活动。除非发动抗争活动的组织者是自己的政治盟友,又或具某种“实力”的一群,例如医生、老师等。学生、争取居港权人士这些资源贫乏、不易得到市民认同的弱势抗争者,政府的态度是毫不手软,杀一儆百。同时政府透过不同渠道,不断抹黑这些示威者的行为,认为他们破坏社会安宁、目无法纪、挑战政府权威。

梁爱诗近日出席大学活动时,遇到学生示威。她表示,有意见可以心平气和地表达。这句话反映的观念是,示威抗议即等同冲动、不理性的行为,学生要表达意见,必须在她个人,或者政府可接受的框框内进行,否则即不能接受,政府以公安法去“控制”有关活动,也就理所当然了。这种保守和家长式的管治心态与现代世界所追求的公民社会价值严重背道而驰。

示威抗议等同不理性?

若特区政府并非刻意保守,则显然是对公民抗命这个概念的无知所致。法律乃保障人权的基础,法律亦需照顾社会发展的趋势,现时的公安条例既为示威游行设置无谓关卡,又不能反映民众诉求,更是经过毫无认受性的临立会加以还原,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应立即予以废除,而不是把它拿来作武器,对示威者肆意恐吓。公民抗命的目的不是毫无建设性地挑战法律,而是道德勇气的流露。

没有公安恶法的规限,即表示社会秩序就会大乱,这只是政府心虚胆怯下胡乱藉词,事实上本港现存许多法例,已规管示威者的行为及保障他人安全。例如入境署的纵火事件,危害他人生命安全,以法律惩治纵火者没人会异议,但公安法本身一开始便以规限言论表达为目的,反映政府以防卫、恐惧、先下手为强的心态对待表达意见者。

最后,政府一方面强调香港的国际大都会特性,以自由开放见称,一方面以种种方法压缩公民社会的发展空间,对持异议者充满敌视,这正正反映政府的伪善和虚怯心态。一些只知对政府施政唯唯诺诺、缺乏批判、对社会公义漠不关心的大学生,又如何建设一个国际大都会?(http://renminbao.com)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0/10/5/3936.html
打印机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机版
 
 
 
 
 
 
 
  近期最受欢迎的文章 
2000年10月5日
 
 
本报记者
 
 
专栏作者
 
颜纯钩 晓观天下 古成 张菁
 
张幸子 方圆 莘月 蒂紫
 
金言 甄桂 英慧 罗正豪
 
王未来 陈义凯 雷鸣仁 杨宁
 
掸封尘 点睛 宇清 慧泉
 
陶罔录 吴明则 胡立睛 张亦洁
 
来褕镐 鸿飞 苗青 夏小强
 
高茹之 李力平 赵文卿 姜平
 
李达成 青晴 鲍光 姜青
 
萧良量 门礼瞰 乔劁 鄂新
 
瞿咫 岳磊 李威 田恬
 
旖林 华华 戚思 喻梅
 
肖庆庆 陈东 辛馨 苏撬阱
 
屈豆豆 张目 吴莱 马勤
 
伊冰 齐禅 诸葛仁 李晓
 
林立 黎梓 李一清 华镇江
 
梁新 三子 倪丑 董九旺
 
紫巍 许灵 于星成 诸葛青
 
欣欣 林凌 单京京 子慧
 
李少华 娇娇 一位太子党 霍湘
 
于沛 卢笙 赵大兆 张岗
 
张祁 肖自立 刘艺 魏芝
 
梅玉 安平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