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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江醜聞張贊寧遭傳訊 南京律師要求江澤民出庭(圖)
 
2010年6月30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江蘇南京律師、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贊寧因用電子郵件傳送有關江澤民二奸二假與政治詐騙問題的文章及相關視頻,6月24日,他遭到中共國保和公安人員傳喚,並抄走家中兩臺電腦。張贊寧表示,對於當地公安的作法,他表示強烈的不服,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下對他立案調查,侵犯了他的隱私權。對此,他會依據法律途徑起訴有關部門。

今年66歲的張贊寧律師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24日,谷樓公安分局和國保來了三輛警車來我家,並且開了傳喚證,傳喚我到派出所,傳喚了6 小時26分鐘,還開出了搜查證,把我二臺在用的電腦搜走了,到25 日下午,給我出了行政警告的處罰,才把電腦還給我。」




張贊寧傳送有關江澤民二奸二假與政治詐騙問題
的文章及相關視頻被中共國保和公安人員傳訊。

張贊寧在網上看到湖南學者、民間戰略研究者、中國二戰史研究會會員呂加平一篇《關於江澤民的二奸二假和政治詐騙問題與要求調查的呼籲》文章及相關視頻,覺得說的有理,就通過Email發給了他的一些律師朋友,沒想到就遭到當地公安的傳訊。

張贊寧說:「其實我沒有在網上發文章,我是轉發了呂加平先生的一篇文章,他的文章主要是要求中央查處江澤民二奸二假的這個事情,好多年前,他已經把這封信發給了中共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全國政協等部門,但是一直沒有得到答覆,後來他用公開信的方式發到了網上,我在網上看到這個信息後,就把他的信在6月4號發給了南京律師界的朋友,我是用Email一個一個發,並沒有上網,也沒有公開,並且發的還有關於江澤民的視頻。」

傳喚過程中,對於當地公安無證據的非法指控,張贊寧表示強烈的抗議和不服,他質問公安:「你們憑什麼動用公權力對我進行立案調查,來搜查我,用公權力來處罰我。」

29日, 張贊寧把行政訴訟狀遞交給了南京市谷樓區法院,但法院沒有給予他回覆。

張贊寧說:「起訴狀把公安分局列爲被告,同時把呂加平和江澤民列爲第三人蔘加訴訟,當時他們講『你不應該把江澤民列爲第三人』,我說『他跟我有關係,根據法律規定他應是第三人,如果沒有他,我不應該受到處罰,同時我也是給江澤民一個機會,如果沒有這個事情,他可以到法庭上澄清,這樣大家都好嗎?他們無言已對。』」

對於當地公安的做法,張贊寧說:「他們侵犯了我的隱私權,因爲電腦是人腦的延伸,你把我的電腦搜去,意思是把我的腦袋給剝開,看看我腦子裏面裝着什麼東西,這是嚴重侵犯公民私權利的一個行爲,我發信是發給某個人的,這等於是侵犯了我的通信自由,這完全是我的私權利,我並沒有公開上網,他們處理我是一點道理都沒有。」

呂加平的這篇文章揭露了江澤民的歷史問題,他通過國安系統呈交中共中央,但都沒有獲得任何回應。

他在公開信中揭露江澤民的「二奸二假」問題:第一奸,是江本人和他的親生父親都是日僞漢奸。第二奸,是他還是一個效力於蘇聯克格勃情報間諜機關和向俄出賣奉送大片中國領土的蘇俄奸細。第一假,他是一個冒充49 年前加入中共地下黨的假黨員。第二假,他又是一個冒充中共所謂「烈士」江上青養子的假「烈士」子弟。

張贊寧說,文章揭露了江澤民是日僞漢奸,在蘇聯留學的時候參加了克格勃情報間諜機關,同時江澤民竟然把中國相當於40個臺灣省的面積拱手讓給了蘇聯,稍微有一點良知的中國人對此都不應該沉默。

「這個公開信,我相信江澤民是知道的,而且知道的更清楚,他竟然沒有站出來澄清,說明你江澤民有鬼,我們作爲一個普通的老百姓,作爲一個公民有權知道你江澤民究竟有沒有幹這個壞事,所以我就把這封信發給了我的一些朋友。」

據呂加平文章所述,江澤民的生父叫江世俊,在日寇侵華初期投靠日本,成爲華中地區僞南京維新政府漢奸要員。江澤民17歲時在楊州高中畢業,到南京專門爲日寇侵華服務的汪僞中央大學就讀,並加入了漢奸反共組織。但是在上世紀80年代身居要職之後,江澤民自稱是革命烈士子弟,是新四軍抗日烈士江上青養子。張贊寧對此提出質疑。

據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報導,張贊寧指出:「第一,在解放前,他的叔叔參加新四軍,他的父親是日僞漢奸,這是兩個對立陣營,這個無論從新四軍這一方也好,從日僞漢奸這一方也好,都是不容許他們交往的,如果交往就是通敵,他們根本就沒有接觸的機會,也不可能接觸。其二,江上青家裏很窮,他們幾乎是吃了上頓沒下頓,而江澤民的父親是很富有的,根據中國傳統習慣,富人家子弟不可能過繼給窮人家去做養子。」

對於中共一直未着手查清江澤民的這段歷史,張贊寧先生表示,政府侵犯了中國人的知情權。如果它真的是個「立黨爲公」的政府,就該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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