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點去年國內因網絡言論獲罪案例(圖)
 
2022年1月7日發表
 



外媒盤點2021年在中國因網絡言論獲罪的案例,圖僅爲其中部分。

【人民報消息】新年到來之際,自由亞洲電臺音頻節目《網絡博弈》盤點2021年在中國因網絡言論獲罪的案例,如下:

尋釁滋事罪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在2013年將利用網絡辱罵、恐嚇他人和散佈虛假信息的行爲納入「尋釁滋事罪」範圍內,初犯可判處5年以下徒刑。2015年公佈的《網絡安全法》草案重申這樣的條款。「尋釁滋事罪」成爲近年來與網絡言論有關的治罪名稱。

公民記者張展已經在上海女子監獄中度過她「尋釁滋事罪」4年刑期的第一年。她因爲在2020年初追蹤報導武漢新冠疫情封城情況而被捕入獄。張展在獄中長期絕食抗爭,她已成爲國際輿論關注的追求言論自由的代表人物。

河南周口陳少天(網名天哥)因2020年3月至2021年1月期間,在網上發表50條手機自拍視頻鍼砭時事,被以「尋釁滋事罪」判一年2個月。

在中共收緊網絡言論自由之際,廣州異議人士王愛忠是少數仍堅持在網上發聲、願意接受外媒採訪的異議人士之一。他在2021年5月被警方拘捕,妻子王賀楠告訴外界,王愛忠是因爲在網上發聲和接受外媒採訪而遭政治迫害。

2021年被以「尋釁滋事」罪名判刑的還有北京端點星網站義工陳玫、蔡偉。他們因爲在自己創辦的《端點星》網站中,把在中國網絡和社媒上刪除的近600篇文章做了備份,其中包括許多與新冠疫情有關的文章。2021年8月,陳玫、蔡偉兩人被判刑1年3個月。

非法經營罪

2021年1月,《中國輿論監督網》創辦人李新德被以「非法經營罪」在江蘇判處5年徒刑,李新德的兒子李超被以同樣罪名被判1年刑期。李新德從事網絡反腐、輿論監督近20年,他在2003年創立的《中國輿論監督網》曾多次被封,這次被以經濟罪名治罪,頗受國際輿論關注。

侮辱英烈罪

去年有多人因在網上對若干英烈的新聞發表質疑,而被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榮譽」的罪名拘捕。

南京記者出身的「辣筆小球」仇子明因微博評論中國解放軍在中印邊境衝突傷亡事件,於2021年2月被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榮譽」罪名判刑8個月。

知名媒體人羅昌平因爲在微博上評論電影《長津湖》,並質疑朝鮮戰爭的正義性,在10月7日被刑拘,罪名爲涉嫌「侮辱英烈罪」。他曾任《新京報》深度報導部主編、《財經》雜誌副主編。

煽動顛覆和顛覆國家政權罪

2020年,雲南異議詩人、人權捍衛者王藏和妻子王利芹相繼在雲南楚雄被捕,被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於2021年12月中旬進行閉門審理,但未宣判。網評稱,王藏因公開言論、詩歌文章和行爲藝術譴責當局防疫不力而獲罪。

原北京海淀區人大代表、憲政法律專家許志永博士於2020年2月入獄,關押在山東省臨沂市臨沭縣看守所。他的罪名先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後來改爲「顛覆國家政權罪」。網評稱,許志永在網上發公開信敦促習近平退位,應該是他此次入獄的直接原因之一。

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在香港,2021年6月,「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等6位高管和1位前主筆被捕,他們被香港警方指控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該指控顯然和2019年開始的香港「反送中運動」和香港新國安法有關。

以上就是過去一年《網絡博弈》節目關注的一些與網絡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有關的案例,但這些案例不過是當今中共國文字獄的冰山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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