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公佈首個香港自治法報告 制裁林鄭等高官(圖)
 
2020年10月14日發表
 



繼8月7日,美國財政部宣佈制裁11名中港官員,包括(從左到右)中聯辦主任駱惠寧、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以及香港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之後,美國財政部10月14日再次點名其中的10名。

【人民報消息】根據《香港自治法案》第5(a)條,美國國務院10月14日公佈其向國會提交的一份報告,甄別10名受制裁的中國大陸官員和香港官員身份。

首個報告包括曾點名的10名中國大陸和香港官員,國務院指,他們的行爲破壞了集會、言論、新聞或法治的自由,或削弱了香港的高度自治。

這10名受制裁官員分別是:陳國基、鄭若驊、林鄭月娥、李家超、駱惠寧、鄧炳強、曾國衛、夏寶龍、張曉明、鄭雁雄。

國務院同日公佈的公告內容如下:「中國共產黨(Chinese Communist Party 縮寫CCP)系統性地廢除了北京向香港人和世界承諾的自治、這是在聯合國註冊的公約內容。通過實施《國家安全法》,中共削弱了香港的民主體制、人權、司法獨立和個人自由。

美國公開譴責北京和香港當局採取的製造更多問題、扼殺異議人士和損毀香港自治的行爲。這些行爲包括,(在香港)設立大陸安全機構、大規模逮捕和平示威者、出於政治動機推遲2020年9月的立法會選舉,以及逮捕和拘留試圖離開香港的香港民主活動人士。

《香港自治法案》要求國務卿向國會提交報告,確定對中國大陸未能履行其義務做出實質性行爲,或嘗試做出實質性行爲達到《中英聯合聲明》或香港《基本法》規定的義務。

今年的報告包括點名10位中國大陸和香港官員,他們的行爲破壞了集會、言論、新聞或法治的自由,或他們的行爲削弱了香港的高度自治。8月7日,美國根據13936號行政命令對這些人已實施了制裁。」

「發佈該報告凸顯,我們反對北京的行爲,它們有意破壞香港人民的自由,並強加中共的壓迫性政策給香港。」

路透社10月14日最早報導說,國務院此舉是在正式警告國際金融機構,不要與鎮壓香港民主活動擔責的個人有業務往來,否則,他們可能很快會受到二級制裁。

據悉,國務院將在60天之內確定與受制裁者進行交易的金融機構。

在英國的滙豐銀行和渣打銀行表態支持中共的國家安全法之後,英國和美國的官員都點名批評了這兩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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