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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員的爲吏之道和座右銘(圖)
【人民報消息】中國古代爲官者除了要敬畏天地、秉承聖人教誨修身、修心外,自然也還有一定的做官基本守則,即官箴。1975年在湖北省雲夢縣出土的秦代竹簡中,就有官箴文獻《爲吏之道》,讓我們得以一窺先秦時期對吏治的重視和對官員的具體要求。 《爲吏之道》開篇即說爲官者必須正直、潔身自好,還要謹慎堅定。審察時要公正無私,微小處要細緻明察,處理事情要冷靜不要嚴苛,要賞罰分明。雖然外表莊嚴剛猛但不能殘暴,行事廉正但不傷人,不要一味的想壓過別人,不要憑意氣來判斷事物。對人要寬容忠信,平和而不抱怨,改悔過去的錯誤後不要重犯。對下屬慈善不要欺凌,對上司敬重不要以下犯上,要多聽他人的勸誡,不要偏聽偏信。要知曉百姓的能力,並善加使用,通過自身的辛勞做百姓的表率,用公正的方式來矯正百姓的錯誤。要經常反省自己,遏止私慾。 簡言之,廉潔正直、寬容、忠信、慎言慎行、敬上都是爲官者要做到的。 其後,《爲吏之道》明確點出爲官者有「五善」,即忠信敬上、清廉毋謗、舉事審當、喜爲善行、恭敬多讓。如果五者都具備,必有大賞。除了五善,有五種爲官者的不當行爲,即奢侈超過限度、驕傲自滿、武斷、不敬上並越權行事、輕視士人而以錢爲貴,因此要「戒之戒之,謹之謹之,慎之慎之,綦之綦之」。 先秦後,歷代比較有名的官箴,還有五代後蜀的《戒石銘》、北宋陳襄的《州縣提綱》、南宋呂本中的《官箴》、元朝張養浩的《爲政忠告》、明朝郭允禮的《官箴》和清朝彙編的《嘉官快捷方式》等。 其中影響最大的是《戒石銘》,可以說宋金兩朝無論哪級衙門前都豎着一塊石碑,上邊書寫的是「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蒼難欺」十六個大字。大意是爲官者本已有俸祿,卻還要去搜刮民脂民膏,雖然天底下的百姓是好欺負的,但上天的神明卻是難以被欺騙的。其暗含着對官員的警告,即警告官員切莫貪腐,不要魚肉百姓,否則會遭到上天的懲罰。其後幾個朝代內容雖有修改,但大致意思差不多。 這十六個字摘自五代後蜀末代皇帝孟昶的《戒百官文》或《頒令箴》。孟昶一方面生活十分奢侈,但另一方面在政務上則努力效仿唐太宗,整頓吏治,法辦了一些橫行不法、奪人良田、占人家產,對百姓橫徵暴斂的官員,包括宰相張業。爲了勉勵官員奉公守法,他寫了這篇官箴。其後,偏安一隅的後蜀致力發展,免於戰火波及。後蜀滅亡後,孟昶全家被遷往東京開封,當地百姓一路哭送。 北宋初步統一後,宋太祖、宋太宗「親見五代貪吏恣橫,民不聊生」,遂採取一系列懲治貪污腐的措施,對犯者「用重法治之」。宋太宗令詩人黃庭堅手書,御製《戒石銘》,將十六字刻在石碑上頒佈天下,立於各級署衙之南、儀門與大堂之間,正對大堂門,或建石坊以明之,或建亭榭以覆之,讓官員時時可以面對,以示警戒。洪邁《容齋隨筆》中說:「太宗皇帝書此,以賜郡國,立於廳事之南,謂之《戒石銘》。」《戒石銘》自此成爲各地官署衙門必備形制,也成爲官員們的座右銘。 歷史上還流傳着黃庭堅與《戒石銘》的故事。北宋元豐二年(1079年),著名文人蘇軾被貶湖州,而受蘇軾之事牽連,黃庭堅也被貶到吉州太和縣任知縣。黃庭堅上任後,發現當地由於推行青苗法,以種田多寡定稅賦,農民害怕種多稅多,轉而經商者、欠稅逃役者、淪爲盜賊者爲數衆多,獄中已人滿爲患。 於是,黃庭堅在第二天召集下屬訓話:「昨日巡視農耕桑種等情況,深感民生之不易。庭堅讀《貞觀政要》,唐太宗對羣臣說,爲臣之道,須是先存活百姓,若損害百姓以奉養其身,猶如割股以啖腹,腹飽而身斃。故爲官當思治國之本,一舉一動若有擾民傷民之嫌,均應謹慎行之、戒之。自唐朝以來,郡縣均立有戒石,便是取意於此。今本官重立戒石於縣衙大門前,起警示作用。蜀後主孟昶有戒石文,太宗摘錄其中『爾俸爾祿,民膏民脂』數句以戒羣臣。庭堅自爲官以來,常有自愧之感。今取此數句,刻於戒石上,欲諸位以此自勵自勉。」 說完,黃庭堅取來筆墨紙硯寫下了那十六個字,並隨後令工匠刻於戒石上,並用硃砂描紅,使之醒目。而在任期間,黃庭堅也是身體力行,整頓吏治。太和縣爲之一變,百姓安居樂業。 明朝的《水滸傳》第六十一回中對此內容也曾提及:蔡福笑道:「你不見正廳戒石上刻着『下民易虐,上蒼難欺』?」這說明當時《戒石銘》流傳很廣。 北宋滅亡後,金朝統治北方,仍沿襲宋制,將《戒石銘》立於各級官署前。宋金以後,官署衙門前仍立有《戒石銘》,但其內容、位置都有所不同。元朝時,文人徐琰曾將宋太宗的銘文改爲:「天有昭鑑,國有明法,爾畏爾謹,以中刑法。」明清兩代則直稱爲「戒石」。 歷朝官箴和立於衙門中的《戒石銘》,應當說對於官員廉潔自律、自我約束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參考數據:《秦簡〈爲吏之道〉及其相關問題研究》、《戒石銘》、《宋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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