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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画大师许麟庐21亿遗产 判归遗孀(图)
 
2016年7月30日发表
 
许麟庐、王龄文夫妇鹣鲽情深。

【人民报消息】(人民报记者甄卿之综合报导)2016年7月29日,历时4年的国画大师许麟庐遗产案有了结果。北京二中院宣判,认定遗嘱有效,判决全部遗产由许麟庐的夫人王龄文所有。据了解,许麟庐的遗产总估价约为21亿元,许麟庐2010年留下遗嘱声明所有财产归夫人王龄文所有。因为许麟庐的部分子女认为遗嘱系造假,把老母亲告上法院,要求分割或继承部分财产。 据京华时报,2016年7月30日报导,29日下午5时,该案在市二中院公开宣判,许麟庐部分子女到场。宣判之前的法庭里有人满脸的怨气,有人满心的谨慎,还有人坚持不肯坐到当事人席上。一家人之间经久不断的诉争,让气氛显得颇为怪异。 许麟庐的遗孀王龄文今年已经98岁高龄,无法出庭,按照法官关于「证明老人精神状态正常」的要求,29日早晨,家人和王龄文的代理律师拍下王龄文的一段视频。视频里,老人拿着7月28日的《北京晚报》,清楚得读出头版上的部分内容。正式开庭前,法官仔细查阅这段视频。 法院认为,本案中,诉争财产为72件名人字画作品及3把紫砂壶。部分财产系许麟庐、王龄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故应属于许麟庐、王龄文夫妻共同财产。现许麟庐去世,应先将许麟庐夫妻共同财产中王龄文的财产份额扣除后,剩余部分才是许麟庐遗产。 王龄文提交许麟庐遗嘱一份,遗嘱内容为许麟庐将其财产全部交由王龄文所有,表述内容清楚完整。许化夷等人提出遗嘱中的「许」和「麟」等字不符合许麟庐生前的书写习惯等疑问,根据一般常识,在书法创作中用不同名字、字体、写法署名落款名章均很常见。 王龄文除遗嘱外还提交许麟庐与遗嘱合照的电子照片,而该照片经鉴定未发现有技术修改的痕迹。王龄文提交的照片虽然保存介质发生了改变,但所反映的内容均为许麟庐与遗嘱的合影。 综上,法院认为,王龄文所提交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形式要件,合法有效。此外,王龄文与许麟庐共同生活七十余年,遗嘱内容系许麟庐将财产留给结发妻子,亦符合人之常情。许化夷等人主张王龄文提交的遗嘱系伪造,因其未能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采纳。 案情回顾 子女告老母分割遗产 许麟庐,我国著名国画家、齐白石弟子。1936年,许麟庐与王龄文女士结为夫妻,后育有4子4女,除长女许美、三女许嫦已经去世外,长子许化杰、二子许化儒、三子许化夷、四子许化迟、二女许丽、四女许娥均健在。 2011年8月9日晚,许麟庐在北京去世,留下72件字画和3把紫砂壶,总估价约为21亿元。2012年7月,许麟庐的三子、同为画家的许化夷将94岁高龄的母亲及两位兄长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分割其父亲留下的遗产。 2013年3月5日,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虽然诉讼系三子许化夷提起,但因其它子女均未放弃继承权,故法院经审理,将许麟庐的所有子女都追加入此案。 一审期间,王龄文向法庭提供一份许麟庐手书的遗嘱,遗嘱上写明:「我许麟庐百年以后,我的一切文物、字画及所有财产归我夫人王龄文所有。我许麟庐(许德麟)二〇壹零年九月二日所立遗嘱。」 除了二子许化儒、小儿子许化迟和四女许娥外,三子许化夷和长子许化杰、二女许丽均对遗嘱提出异议,申请法庭鉴定真伪。因法院提供的样本无法满足鉴定条件,鉴定无法进行。 2014年10月13日,北京二中院一审认定许麟庐生前所写遗嘱有效,判决遗产由许麟庐妻子王龄文继承。宣判后,许化夷等人不服提起上诉,市高院经审理,以一审程序存在瑕疵,事实需进一步查清为由撤销一审判决,于2015年9月25日作出发回重审的裁定。2016年6月3日,该案再次在二中院开庭。 据了解,在遗产纠纷期间,许化夷认为姐姐许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许化夷造假造得好」,诋毁其名誉,遂将姐姐诉至法院。2014年,一审法院判决许娥赔偿许化夷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子女为了争产,将高龄98岁的亲生母亲告上法院,这种违逆人伦的行为,看民众怎么说: 「一分钱都不要留给这帮不肖子女,亲生母亲啊,不是后妈。」 「捐给国家!留给这些子女,以后会六亲不认的。」 「许老把全部遗产留给遗孀,既说明两老情深,也说明儿女在许老心目中留下了阴影,从争遗产就证明这些子女不够孝道。」 「道德沦丧,3个儿子没有一个好东西!跟自己的亲生母亲争父亲的遗产,真是最大的不孝和对父亲不尊。」 「其实只要是原配,国人继承遗产通常都是在双亲去世后才分家产,鲜少还有一位长辈健在的情况下会起诉自己的亲生母亲要求继承的,这得是多迫不及待啊!」 「结婚七十年,还是亲生母亲,为了争产都要告?这些畜牲儿女都该死!」 「在钱财面前,人情一文不值!子女不孝!这是共产党近70年教育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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