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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越幫越忙 李天一生死未卜(多圖)
 
陳東
 
2013年6月29日發表
 
新浪網轉載的中新網新聞。
中新網把自己的新聞改動了!
新浪網網民憤怒了!
【人民報消息】李雙江這輩子總是跟淫亂、性亂分不開,老了與年輕31歲的小三兒夢鴿生出個兒子來,照一位網友說的:種兒不好,又遇鹽礆地,出來的苗兒就有毒。李雙江的晚年恐怕就這麼交代了。有傳言,輪姦的幾個人,李雙江的兒子第一個衝上去,用暴力和恐嚇迫受害女子就範,罪行最嚴重。有網友說,應該比照外國的刑罰,實行化學閹割,讓李天一成太監。李雙江和夢鴿就都老實了。 ◎ 無良媒體幫忙給被輪姦女造謠 中新網2月22日造謠說:「警方透露,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等人喝酒後,被帶至一賓館內輪姦。」 受害人的律師田參軍強調,楊女士與李天一等人素不相識!完全不存在「與李某等人喝酒」這個情節。 京華時報2月24日曾報道:有消息稱,涉案人員當中一人是李天一2011年因尋釁滋事罪被收容教養時認識的獄友。6月28日人民網記者求證後表示,上述說法並不屬實。據悉,此次涉案的其他4人當中,並無李天一昔日的獄友。此次涉嫌輪姦的5名涉案人員,並非全都是未成年人。  田參軍律師透露,楊女士20多歲,目前未婚,外地戶口,在北京工作。事發當日,2月17日晚,楊下班後獨自一人前往五道口某酒吧喝酒,沒想到遭遇不幸。楊爲人較爲傳統保守,此事對其造成嚴重傷害,令其陷入抑鬱和恐懼之中,平日經常做噩夢。此外,截至目前楊女士的家人還尚不知情,楊每次出門都戴口罩,不願見人。 輪姦數日後,受害人楊女士即委託北京中首律師事務所田參軍律師代理此案,但因個人隱私等原因,四個多月來始終沒有發聲。 在此期間,很多謠言再次中傷楊女士。例如造謠說,經李天一及其他4名嫌疑人家長的奔走,聯繫上女方並進行了長談,雙方已達成和解意向,受害人最終得到北京戶口、工作及房產等極大的物質補償,甚至撤銷控訴。受害人律師田參軍對此闢謠稱,「該傳言內容嚴重失真,毫無事實根據,已經損害了受害人的聲譽。」受害人表示保留追訴這些造謠媒體的權力。 6月27日,中新網的報導更邪性,說「今年2月17日晚,歌唱家李雙江之子李天一與另外4個男孩兒一起,在北京五道口一家酒吧內,將一名喝醉酒的女孩兒帶到湖北大廈一房間,輪流與該女孩兒發生性關係。」否認是輪姦。 ◎ 李雙江夫婦未曾與被傷害女聯繫過 6月28日,田參軍透露,目前該案已經偵查完結,進入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因此,28日楊女士委託律師首次向京華時報記者明確表示,李天一等人是以暴力和威脅手段對楊女士實施強姦,並有毆打行爲,情節惡劣。給受害人身心造成極大傷害,理應依法受到嚴懲。李天一等人是因涉嫌強姦罪被批捕,此事性質明白無誤。 楊女士說,四個多月來,截至目前,李天一的監護人(其父母李雙江和夢鴿)未曾與她聯繫過,從未向受害人表示最起碼的人道同情和歉意,冷漠態度令人難以理解。 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爲楊女士家沒權沒勢。若是受害的是哪位元老的孫女,能把李雙江的魂兒嚇掉! ◎ 良心讓狗吃了的人才能做李天一的辯護律師 據華西都市報6月26日報導,今年3日19日,夢鴿經朋友介紹,正式聘請北京市陸通聯合律師事務所的專職律師薛振源爲李天一進行辯護。薛振源在北京成功代理了多個各類型案件,所有的案件除了和解的就是打贏的,所以夢鴿決定聘請他。 當時,李天一案件尚處於刑事偵查階段,薛振源不接受任何採訪,不做任何回應。但薛振源當時接受夢鴿的委託,正式發出律師聲明,斥部分媒體和網民對本案不實報道和傳播,應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但事情只隔了兩個多月,6月25日便傳出薛振源律師退出對此案的代理。 6月25日晚8時,華西都市報記者幾經周折,聯繫上了薛振源律師,「是什麼原因請辭?」薛振源說:「是我們雙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我們有些不方便的不好說的原因,雙方解除了相互的關係。」「你是什麼時候請辭的?」「5月30號。」「你們解除相互關係,有沒有其他原因?」薛振源回答:「沒有任何原因。」 一位知情人士告訴華西都市報記者:「律師薛振源有苦不好對媒體說。案情其實是錯綜複雜,律師感到很燙手。李天一等5人涉案太深,加上夢鴿要求爲兒子辯護的難度比較高。所以,薛振源只好辭去辯護工作。」例如,夢鴿要求律師公告兒子李天一併沒有參與強姦,薛律師拒絕了。 ◎ 中新網矇混過關的辦法 6月27日新浪網以《北京警方證實李天一案偵查完結,將不公開審理》爲題轉載了同天中新網的文章《北京警方證實李天一案偵查完結,被告辯護律師換人》。 其中第二段「今年2月17日晚,歌唱家李雙江之子李天一與另外4個男孩兒一起,在北京五道口一家酒吧內,將一名喝醉酒的女孩兒帶到湖北大廈一房間,輪流與該女孩兒發生性關係。」引起輿論界的軒然大波。 於是始作俑者中新網趕快把這段刪除後,並在第二天,6月28日,轉載了新京報的新聞《北京警方回應李某案:從未稱「輪流發生性關係」》。裝作創造「輪流與該女孩兒發生性關係」的不是中新網。
中新網想矇混過關!
中新網上的該新聞是這樣說的:「昨日,有媒體報道稱,北京警方證實李雙江之子李某一案已偵查完結,進入檢查機關審查起訴階段。報道還稱,2月17日晚,李雙江之子李某與另4個男孩一起,在五道口一酒吧內將一醉酒女孩帶到湖北大廈一間房,輪流與女孩發生性關係。報道甫一發出,『輪流發生性關係』成爲網上熱詞,網友驚呼『李雙江之子李某案發生逆轉』。」    第二段也是最後一段:「『是涉嫌強姦罪,非輪流發生性關係。』今日,北京警方表示,警方從未有『輪流發生性關係』一說。此前,警方發佈消息稱,2013年2月19日,海淀警方接到一女事主報警稱,其在海淀區一酒吧內與李某等人喝酒後,被帶到一賓館內輪姦。接警後,海淀警方立即開展工作,於2月20日將涉案人員李某等五人抓獲,李某五人因涉嫌強姦罪被刑拘。」 如果讀者不看來源,還真以爲是中新網自己的新聞呢,還真以爲中新網是旁觀者,而不是世紀創詞者呢。細心者發現,題目下面是「2013年06月28日 16:21 來源:新京報」! 看來輿論的力量是非常強大的,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薄熙來的同盟者、同情者們有時也得當縮頭烏龜。 先不說民間輿論,就說說官場輿論,很多人認爲李雙江能活到今天已經很幸運了,他本來是定了要槍斃的。那麼「李雙江不能與朱德相提並論吧?朱毛、朱毛,朱在前毛在後!」「按照朱德孫子被槍斃的尺度,李天一應該被槍斃幾次了!」△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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