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想干么!遭文强“潜规则”的女明星竟是男人(多图)
 
乔劁
 
2010年2月2日发表
 

薄熙来想打击别人、累积政绩,接胡锦涛的班!

【人民报消息】2010年2月2日,重庆媒体刊登出来,说北京律师李庄承认有罪。此次庭审很有讲究,不许薄熙来管辖区之外的记者旁听,只许薄熙来、王立军整治的到的人哆嗦着两腿进入。庭审刚开始10分钟就结束了,因为进入的人说,李庄承认有罪。

记的贾甲在随时被中共特务抓回大陆的时候,打电话给在新西兰的儿子,说:你就是在CCTV上看到我说了什么,你也不要相信,我让你回大陆,你也千万不要回去,那些都不是我的真心话。确实,高智晟受刑不过,还要编造自己与多少多少女人淫乱的故事,为了活下去还得被迫唱红歌。更不要说在薄熙来手里的律师李庄。薄熙来喜欢玩儿酷刑,把李庄吊起来手腕会有痕迹、会被发现,捅生殖器没人看的见,你死不成就得就范。

自从薄熙来在重庆「打黑除恶」以来,连高层都发现,这小子要是在延安时期当干部,一定是整肃AB团的一把好手,比康生拿烙铁烙战友胸脯还花样翻新。


自称被文强潜规则的“女明星”!
重庆打黑确实打出了一个笑话专辑,这些要等薄熙来被捕时才能披露出来。不过现在也可以举一个小例子:一个揭发文强、称自己遭其「潜规则」的女明星竟是男人!

这个笑话刊登在2009年10月26日新华网首页上,新华网转载的是红网的文章《一个遭文强『潜规则』女明星的自白》。

文章说:当强哥交代其玩弄女明星的事实真相时,使案情增加了几多神秘诡异的色彩,更是火上浇油、雪上加霜。好事者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可能曾经去重庆「走穴」过的女明星来了个「人肉搜索」、一网打尽,并制成花名册以帖子的形式在互联网上散发传播。这几夜,我失眠了。因为我就是遭文强「潜规则」的众多女明星们中的一卒。


这个男人与强哥一夜销魂?!
文章说:俗语道:破屋更遭连夜雨,漏船又遇打头风。文强倒霉了,被抓了,已是众矢矢之。文强案背后的灰色链条正慢慢浮出水面。不过,长久以来,我最担心的却是自己与强哥的「一夜销魂」终有东窗事发的那一天。……你可千万别把咱俩那龌龊不齿的情事抖露出来啊,……

想当初,鬼使神差的我刚赶到重庆,通天的文强就获知了女明星的我来渝「走穴」的消息。面对强哥设下的「潜规则」,我犹豫不决,内心充满了矛盾。我害怕,一怕我的隐私、丑事被强哥揭开;二怕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强哥可是黑白通吃的老大啊!三怕,就是我们社会中各种各样交织如麻、大行其道的「公权力」。据说,强哥他老人家精心编制了一张「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网络,自己稳坐金字塔的顶端,一手遮天。总统套房里的他曾得意洋洋地对我炫耀吹嘘:「不管什么部门,什么人,老大我都可以用金钱美女摆平。」哎,各位公众啊,作为女明星,舞台上的我们游刃有余、炉火纯青;生活中的我们却是弱势群体!我们曾经也厌恶痛恨各种不可胜数的「潜规则」,我们大家也曾经是受害者。「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可现实中我们只有无可奈何任人摆布宰割的份啊!

文章最后落款「董永亮」。上此女明星的博客一看,还有作者本人近照,原来说的有鼻子有眼儿的潜规则受害者是个男人!

2月1日《新京报》报道说,「2日,文强案将在重庆开庭审理,文强被控强奸、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起诉书中,指控文强受贿110余起,受贿总额1810万元。据熟知案情的知情人士称,起诉书中文强被控强奸罪的犯罪事实只有一起。」而且不是女明星,而是一位女大学生,是酒后乱性。

起诉书中称,文强曾结识一名女大学生,两人一起喝酒,文强醉后在宾馆提出与该女大学生发生性关系遭拒,文强遂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此后,两人还多次发生性关系。


编的跟真事儿一样!
但是,薄熙来控制的媒体曾报道,说文强落马后曾招供:「但凡有女明星、女歌星到重庆走穴演出,只要能想到办法搞定她们,包括用钱买、利用女星的隐私恐吓等,都要和这些明星睡一觉。」现在起诉书上说,这个薄熙来用来垫脚往上爬的打击要犯,居然只和老婆之外的一个女大学生有苟合,和薄熙来祖孙三代此起彼伏的淫乱相比,文强实在是太没本事啦。薄熙来只好把自己玩儿过的女人都算在文强头上。

太急于想进政治局常委会,当第一把手,薄熙来再急也不能男女不分,是不。△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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