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机版 - 电子报

人民报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楼脆脆”即将剧终(图)
 
董九旺

“楼脆脆”倒的多有个性!

【人民报消息】2009年流行词汇:老江发迹区的一座楼说:“我倒!!!”于是它真的倒了。

2009年6月27日5时30分左右,上海闵行区莲花南路罗阳路口一幢13层在建商品楼发生“倒塌事故”;上海闵行区政府的通报称是“楼体倒覆”;新华网说这叫“卧倒”;网民称之为“楼脆脆”。

据《国际金融报》报道,2月1日上午9点,轰动一时的“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工程项目负责人、承建方、监理等6人,站到了闵行区法院第二法庭被告席上。梅都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志琴、梅陇镇原“镇长助理”阙敬德将在市一中院另案处理。

报道说,倒楼原因:乱分包,无资质开挖土方;赶进度,土堆压差造成倾覆。

庭审现场:个个被告都是“冤大头”

众欣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张耀杰在受审时说,倒楼发生前,他已发现堆土过高的问题,并打电话给其他负责人,同时意识到防汛墙很危险。

“莲花河畔景苑”项目负责人秦永林在受审时称,他直到看到起诉书才知道开挖方没有资质。

律师分析:如果、将可能……

在刑事责任方面(因为新楼已经是整体卧倒,不存在“如果”),所以开发商、施工方、监理方责任人员有可能构成《刑法》第134条上的“重大责任事故罪”。

如果,在这起事故中有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将可能构成《刑法》第397条上的“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接受开发商、施工方或监理方的财物,则可能构成《刑法》第385条上的“受贿罪”,相应地,给予财物的一方将可能构成《刑法》第389条上的“行贿罪”。

卧楼事件的真意:

2009年上海莲花路上的一座13层楼整体卧倒,居然连一块玻璃都没破,消息一出,不少旅行社大叫绝了,马上推出“卧楼一日游”。

问:你会参加上海卧楼一日游吗?
答:有此项目我一定会参加旅游。不看卧楼,不算到上海。


“楼脆脆”中共被连根拔起!

问:上海倒楼事件6名责任人受审,是否“楼脆脆”就算剧终?
答:就是把他们统统枪毙,“楼脆脆”也没有剧终,因为上海那座13层尚未使用的新楼整体完好卧倒,地基都拔出来断掉了,居然连一块玻璃都没破,这“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奇观,决不是上海倒楼事件6名责任人受审可以了结的。这个卧楼事件不过是用肢体语言在讲述一个随时会发生的故事──中国共产党亡,江泽民受审。△

(人民报首发)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10/2/1/51866.html
打印机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机版
 
 
 
 
 
 
 
  近期最受欢迎的文章 
2010年2月1日
 
 
本报记者
 
 
专栏作者
 
张幸子 胡玉 古成 良镇雄
 
王未来 颜纯钩 方圆 罗正豪
 
掸封尘 雷鸣仁 金言 杨宁
 
张菁 陈义凯 来褕镐 毕谷
 
晓观天下 莘月 蒂紫 甄桂
 
英慧 点睛 宇清 慧泉
 
陶罔录 吴明则 胡立睛 张亦洁
 
鸿飞 苗青 夏小强 高茹之
 
李力平 赵文卿 姜平 李达成
 
青晴 鲍光 姜青 萧良量
 
门礼瞰 乔劁 鄂新 瞿咫
 
岳磊 李威 田恬 旖林
 
华华 戚思 喻梅 肖庆庆
 
陈东 辛馨 苏撬阱 屈豆豆
 
张目 吴莱 马勤 伊冰
 
齐禅 诸葛仁 李晓 林立
 
黎梓 李一清 华镇江 梁新
 
三子 倪丑 董九旺 紫巍
 
许灵 于星成 诸葛青 欣欣
 
林凌 单京京 子慧 李少华
 
娇娇 一位太子党 霍湘 于沛
 
卢笙 赵大兆 张祁 肖自立
 
魏芝 梅玉 安平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