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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这块土地能承托起它今所需要的时代巨人吗?
一、“结石宝宝”维权具有的独特道义优势 我之所以做出这一判断,完全是基于近年来维权活动的目标与行动框架来考虑的。中国的维权运动有两大特点,一是将行动限定在中国宪法框架内(尽管我认为那《宪法》存在种种问题),二是远离政治敏感问题,主要涉及民生。考虑到英美法律体系的完善就是通过案例法的积累所达成,我对中国近年的维权运动设定了一个观察点,即此起彼伏、事由各异的维权能否与中国政府之间形成制度性回馈。因为不管哪种形式的维权,如果胜利的结果仅限于部分改善了受害人的处境(如邓玉娇案件),却未能引起立法、司法乃至某种制度的改变,这种量的积累所产生的影响不仅有限,也非常脆弱,一次政策上的倒退就可以让这些积累化为乌有。 与其他维权案例相比,赵连海陷身其中的结石宝宝案既涉及民众的切身利益,也触碰到政府政治责任的底线、加上国内舆论的一度积极介入与国际社会的高度关切,从各方面来说,它本身原应成为最能够产生制度性回馈的维权案例。 第一、奶粉之害的儿童在中国高达3000万——这一数字是温相在2010年3月27日下午与广大网友线上交流时所言。后来这数位变得有点扑朔迷离:有说“结石宝宝”共300万,又有说是30万。但不管是哪一个资料,直接受害者都非常多。 第二、中国近20年来深受有毒食品之苦,餐桌安全早已让中国人忧心忡忡。国人希望借查禁毒奶粉之势,促成中国政府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也因此,“结石宝宝”维权的民意基础前所未有地雄厚。 第三、在中国,食品安全问题与危险的政治禁忌无关,在现有政治框架内,中国国民也有充分的权利向政府提出保障生存安全的要求。理由是:1、中国政府在国际社会信誓旦旦地声称中国特色的人权是人民的生存权,生存权的第一要义当然是生命权,包括保证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与环境安全。2、国民向政府纳税,政府有责任为国民提供各种公共服务。目前中国食品生产链上这种“我害人人,人人害我”的互害局面,表明政府没能为国民提供符合品质的公共服务,标志着中国政府政治上的严重失败。 二、支持者数量的“减法效应”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案件,最后赵连海却从“指控罪犯的人”变成了“罪犯”。我一直在思考:是谁将赵连海送进了监狱? 政府行为的日渐流氓化当然是其首要原因。曾有人与我争辩过政府责任问题。面对自90年代中期以来就日益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我认为最后一道屏障就是政府的监管责任,而政府恰好放弃了监管责任。对方认为我将政府想像得太坏,因为在食品安全与生态环境上,政府官员没办法将自己与老百姓区隔开来。但事实表明,在中国信用体系全面崩解的今天,政府部门不是想方设法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而是在放弃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同时,用特供的方法为自己这个特权群体筑就了一道食品安全屏障。这样一个视民众生命安全如无物的政府,也因此在国际社会流氓招数迭出,联合国资深人权活动家菲丽丝•盖尔(FeliceGaer)曾谈到过中国政府的各色代表用恐吓、威胁、利诱等各种手段对付批评中国人权状态的外交官及NGO代表。 但我还想说说中国国民那根深蒂固的搭便车心态,因为在今后中国公民争取权利的道路上,这个问题必然会反复出现,一次次地拷问国人。 三鹿毒奶粉事件黑幕刚揭开时,在国内外舆论的压力之下,丧失厂商伦理的企业与放弃监管责任的政府最初居于守势。但在国家赔偿方案出来后,赵连海背后的支持者从若干万变成了小于50人。这一点在“《107调查》专访‘结石宝宝’之父赵连海”中约略提到。 当赵连海建立“结石宝宝之家”网站之时,正是三鹿奶粉受害者求告无门之日。这时,网站每天的流览量都达到四位元数位,几千名家长先后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与赵连海联系,与他分享资讯,QQ群上也热闹非凡。这时赵连海成功地联合了许多三聚氰胺受害儿童的家长并吸引了社会注意力。主流媒体开始关注并报导“结石宝宝之家”,“公盟”等NGO也向家长们提供各种援助。尽管赵连海的网站数次被关闭、遮罩,他并不断地受到警察与有关部门的骚扰,但正是这种外界的支持使赵获得了力量,让他感觉到自己有如希腊神话的安泰,从大地母亲那里获得了力量。 但到了2008年底媒体透露国家赔偿方案——“结石宝宝”死亡案例每例赔偿20万元,重症病例每例3万元,普通病例每例2000元——之后,不少受害儿童家长对赵连海的态度发生急转直下的变化。《107调查》描述了赵连海内心的苦涩:“有的家长接受了赔偿方案,不再热心和赵连海联系,甚至从此销声匿迹。更多的家长虽然不满赔偿方案,但也不愿意再站出来和赵连海并肩战斗”,赵说,“许多家长就这么冷眼旁观着,等着我们几个去抗议去维权。假如闹得有些成果了,他们也可以一起分享,假如没成果反倒被打压了,他们也不必冒险。” 事件初起时3000万毒奶粉受害者——300万(或30万)结石宝宝就此只剩下一个孤军奋战的赵连海与极少的支持者。赵连海大概不知道制度经济学中有个“搭便车”的概念,不知道他所遭遇到的事情其实只是人类历史上演出过成千上万次的现象。赵连海太弱小,他以及支持他的少数NGO与律师根本无法撼动那根粗大的利益链条。 但赵连海的弱小并非他个人的问题。在极权社会当中,相对于政权,每一个生命个体都是弱小者。因为极权社会最大的特点就是将人变成一颗颗相互分离的原子,强权政府直接面对极为弱小的个人,具有将个人碎为齑粉的能力。要想结束这种局面,只有民间涵育出自组织能力,有相同利益诉求的人结成同盟,这种以政府为对手的谈判才有了一点胜利的可能。 三、沉默与从恶:巨人也需要立足之地 我承认人类社会都有这种“搭便车”心态,但也想指出一个事实,这种现象在今天的中国尤其严重。解读历史富有穿透力的吴思曾写过一篇《出售英雄》,详细叙述了清代浙江宁波领头抗税的两位悲剧英雄周祥千与张潮青的故事。在百姓们抗税需要领袖之时,大家都很尊敬这两位挺身而出为民请命的英雄。待事件平息,百姓们想过正常生活之时,昔日英雄就成了“多余的祸害”。在官府分化的权谋及压力之下,百姓们用沉默加以配合,终使两位英雄“伏诛”。考虑到“天下已定,英雄当诛”并非只是历史陈迹,吴思富有深意地将文章的副标题命之为“献给未来的英雄们”。从这一角度观之,当初安徽小岗村村民秘密搞家庭承包时,曾约定参与者按手印承诺假如出事后有人坐牢,其余的村民要负责抚恤坐牢者家属,这种“约定”其实出自中国农民最朴素的生存常识,因为他们太了解这块土地上的人,包括自己。 鉴于成千上万结石宝宝家长自动消失,也鉴于数不清的人很清醒地参与到体制这架机器中制造罪恶,我建议大家都去读读《柏林墙倒塌前——他还有别的选择》。这一故事梗概如下:1992年2月,统一后的柏林法庭将对举世瞩目的柏林围墙守卫案开庭宣判。这次接受审判的是4个当年守卫柏林墙的卫兵,其中一位叫英格•亨里奇。两年前的一个冬夜里,他枪杀了一位欲翻越柏林墙的青年克利斯。当时他绝没想到,他的职务行为会使自己最终站在法庭上因为杀人罪而接受审判。 辩护律师声称,这些士兵是执行命令的人,他们根本没有选择的权利。不过这样的辩护最终没有得到法官的认可。因为类似的辩护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纽伦堡审判时已有先例。柏林法庭最终的判决是:判处开枪射杀克利斯的卫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释。法官这样对被告解释他的判决:东德的法律要你杀人,可是你明明知道这些唾弃暴政而逃亡的人是无辜的。明知他无辜而杀他,就是有罪。这个世界在法律之外,还有“良知”。当法律和良知冲突的时候,良知是最高的行为准则。你可以将枪口抬高或者放低,你的上级无法因你射击不准确而处分你。 我写完这篇文章时,正好读到BBC记者采访缅甸反对派领袖昂山素姬的一篇报导。记者问昂山素姬如何设想自己今后所能发挥的作用,昂山素姬非常实在地回答说:“我已经向民众讲清楚,我们必须一起努力。我一个人不可能达成他们的愿望。我只是为民主工作的一分子,或许比较有名,但仅仅是一个民主工作者而已。” 中国人确实希望出现能够承托时代使命的巨人。但我想,无论是什么巨人,都必须立于坚实的土地之上。赵连海冤案让我们再次反思:中国这块土地现在能够承托起它所需要的时代巨人吗? 《中国人权双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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