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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民调查》作者法庭最后陈词 (上)
 
作者:陈桂棣、吴春桃
 
2004年9月3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我们创作的报告文学《中国农民调查》发表之后,引起的轰动是空前的。首先刊用这部作品的《当代》杂志,一周内脱销。当全文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后,一个月内售出十万册,这些都是过去很少见的。

截至目前为止,这部作品各种各样的盗版书,已多达八百多万册!如果这部作品像张西德所说,只是一部「按照自己惯用的思路,瞎编胡造」之作,会有那么多的读者给予如此高的评价吗?

中宣部文艺局陆侃同志在研讨会的发言中说:《中国农民调查》是近年来少见的真正关注农民疾苦、密切联系实际,而且是与党的工作大局有著一种呼应的,能够深入思考,富于感染力的报告文学作品。

《人民日报》文艺部主任郭运德说:现在很少能够仔细地、系统地、非常沉静地读几本书,但是拿到了《中国农民调查》,我没有放下来,真的,这本书我没有简单地翻一下,而是非常认真地一个字一个字读下来的。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党委书记、《文学评论》杂志社社长包明德表示:这是一部贴近现实的作品,这是一部跟进时代的作品,这是一部在现实与理想的夹缝中探询“三农”问题的作品,这部作品读后会使人震撼,同时也带来了许多冷静的思索和联想。他甚至激情洋溢地把《中国农民调查》称作是当今中国“三农”问题的 “黄皮书”。

如果不带偏见,一部作品,引起从中央到地方这么多读者的关注,并好评如潮,这显然不可能靠“以丑化、侮辱、诽谤”个别人为目的就可以实现的。否则,这岂不是对数以百万读者鉴赏能力与社会认知的莫大的诋毁与嘲弄?

我们耗时三年心血,完成的《中国农民调查》一书,记录下的,其实是我们今天农业面临的困境,农民遭遇到的无奈,以及农村基层政权职能的异化,记录下的是正在进行之中的这场农村税费改革艰难而曲折的推行过程。

写这部作品的目的,只要不是别有用心,就能够看得出,我们是写给中国城市人看的,是希望城里人能够善待我们的农民弟兄。他们已经为我们今天城市的繁荣和发展,作出了太多太多的牺牲,而目前他们却仍然受到极不公正的待遇,我们是希望更多的人去了解他们,去为他们做点什么。当然,我们也是写给中央和地方的领导者看的。我们同样希望他们在做一些重大决策的时候,将我们调查来的这些东西作参考。因为中国的“三农”问题确实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

我们是作家,写的是文学。报告文学作家从事的,不完全是记者的工作,文学更不能等同于新闻报导。报告文学是纪实性的艺术门类,在基本事实符合的情况下,是允许作必要的艺术描写的。如果不给报告文学一点艺术创作上的空间,这种文学作品还有生存和发展的可能吗?

其实这些都是起码的常识,在此,原告和法官,都没有权力漠视报告文学自身的艺术原则和其规律。我们想到过,这个作品会使有些人不高兴,但绝没有想到站出来叫板的,会是原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

可以说,在整个作品中,我们写到的这一章恰恰是花费力气最多、收集到的原始材料最过硬,因此也是我们最自信的章节之一。再说,我们并没有写他的隐私,写的也仅仅是他在担任县委书记那段时间工作中的是非,还考虑到目前官场上的复杂性,落笔时还是手下留了情的。想不到我们这样宽容的处理他都不能接受,竟把我们告上了法庭。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官员是不是被我们的党和政府惯坏了!

其实,很多年前我们就已经知道,张西德在担任临泉县委书记期间,因为他的胡作非为,就曾经被省委机关报《安徽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通报全省,还加了专评,措词严厉地指出:“张西德同志在中央和省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问题作出明文规定之后,仍无视纪律,明知故犯,顶风违纪,这种行为是决不能允许的。临泉县是我省一个贫困大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理应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但他们却无视县情,不顾党的纪律,购买高档豪华小轿车(须要指出的是:购买的竟是宾士500;即便就是沿海地区富裕省份的省委书记也不敢坐这样的车!)还违反规定使用公安机关专用车号牌,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这里,我们倒想问问张西德:你不觉得向两位作家要“名誉权”是件可笑的事情吗?你的“名誉”如何,最有发言权的,只能是临泉县一百七十万人民。一个“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的人,有资格奢谈“人格”和“名誉权”吗?

况且,在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同时,省委机关报的专评中还曾严肃地指出:“对此事的处理还告诉我们,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将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不能讳疾忌医,更不能妄自尊大,滥用权力,否则必将受到纪律制裁。”

这件事情就发生在张西德制造血腥的白庙事件的前后。在这里,我们想借用阜阳市的人民法庭质问一声:有如此“妄自尊大、滥用权力”而又不能“自觉将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的县委书记,作家有没有为人民代言的舆论监督权?无权无势的农民弟兄,究竟有没有对“讳疾忌医”的“父母官”批评与揭露的权力?

众所周知,我们今天各级党政官员拥有的权力,并不能得到应有的限制与有效的监督,他们同普通老百姓占有的公共资源,是不对等的;而他们使用权力的过程又通常是不透明的。正因为这种来自资讯上的不对称,以及民众认识上的差异性,人民对公共官员的揭露和批评,可能会出现不客观、不准确、不公正的情形,或许会使官员受到“误伤”,但是作为公共官员,对这种“误伤”必须有相应的承受能力。

这是因为由人民纳税供养并享有特定的公共权力的公共官员,接受人民的监督是应有之义。只有公民对当权者进行必要的监督、指责和批评,才可能避免权力的滥用、误用以及权力的自我扩张并发生侵害公民权力的事情。(待续)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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