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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鸡儆猴喻华峰等严判 中央激战引出江泽民卖国(多图)
 
诸葛青
 
2004年6月15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在外界的高度关切下,南方都市报群案二审宣判,两名原南都高层判刑稍为缩减。

据中国《财经》杂志透露,广东省两位德高望重的前任省委书记任仲夷和吴南生,曾于今年4月中旬就“南都案”联名给江系人马、广东省省委书记张德江写信,要他慎重考虑。有消息说,甚至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也关注这件事,张德江不能不对南都案作出批示。但是,原南方都市报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被判有期徒刑八年,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原社委会委员、调研员李民英改判六年。

这是什么意思呢?这是给所有记者发出一个警讯:「谁要是变得太独立、太大胆,喻华峰等人就是前车之鉴」。这正如中国当局正准备严厉惩处北京退休军医蒋彦永一样,蒋彦永又揭露政府瞒报萨斯,又揭露六四死人,又捅出被江泽民害死的杨尚昆不同意镇压学生,这样的人成了中国人心目中英雄,那江泽民成了什么?江泽民不成了六四众矢之地?这也是江泽民去九华山求救地藏菩萨的重要原因之一。

南方都市报群案是冤案,所谓贪污罪和行贿罪都是莫须有,但是“莫须有”就是罪,这是秦桧当年给岳飞定的罪名,现在又从历史的垃圾堆里拣出来了。

新华网的报道说,喻华峰“以补发年终奖为名将58万元人民币进行‘私分’,其中,被告人喻华峰分得10万元”。这里,也承认58万元是“年终奖”,年终奖在很多官方单位都有,喻华峰分给自己10万元怎么叫“受贿”呢?“受贿”是有人为了取得个人利益去巴结有权力的人,喻华峰自己巴结自己?神经错位了吧!

另外,更可笑的是,新华网消息又指出,“2001年初至2002年4月,被告人喻华峰在李民英分管南方都市报并兼任南方都市报主编期间,为谋取利益,以感谢被告人李民英对南方都市报开拓广告业务的支持和发放年终奖为名,先后2次送给李民英共80万元。”发放年终奖这在各个单位都存在,太平常、正常和普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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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春
也有奇怪的,动向杂志4月刊报导,广东省政府挪用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奖金分给干部,每年多达十五亿元,已持续了七年多。广东省尚有六百万人口未脱贫。此一事件已引起中央震惊,有人提出要追查李长春渎职。

人家喻华峰是拿公司赚的钱发放年终奖,而李长春是挪用社会保障基金当奖金拢络干部,而且每年多达十五亿元,已持续了七年多!李长春能当政治局常委,喻华峰为什么要被判刑?广东省政府干部拿了七年来历不正当“奖金”没事儿,那喻华峰堂堂正正发奖金,李民英堂堂正正拿奖金何罪之有,为什么要被判刑?

李长春的行贿还局限在国内,江泽民就与时俱进到国外去了,江把相当于几十个台湾的土地送给俄国,为什么啊,不就是贿赂他们,要他们在江手中权力不稳时出兵支持吗?

喻华峰案和李民英案原定5月24日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开庭,但事前突然宣布推迟开庭;此外,该报执行总编辑程益中案,按程序应于6月1日之前移交公诉部门,但至6月1日程尚未正式起诉。

内部消息透露说,上面对此分歧很大,但江系人马坚持说,如果不对南方都市报主管搞下马威,其他媒体也会效仿,那党的形象就惨不忍睹了,社会不能安定了,屏蔽网络也就没有实际的意义了。最后为了中共的根本利益,各让一步,达成了协议。

新华网报道,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上午对南方都市报原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贪污、行贿一案,以及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原社委会委员、调研员李民英受贿一案进行二审宣判。南方都市报原副主编兼总经理喻华峰的判决,由一审宣判的执行12年有期徒刑改为8年,南方日报报业集团原社委会委员、调研员李民英的判决,由一审宣判的11年有期徒刑改为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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