逗你玩!程维高之女犯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缓刑5年(多图)
 
鄂新
 
2004年1月1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刚一看新华网,哇,程维高之女被判刑了,程维高也快了吧!再仔细一看,嘿,逗你玩,程维高之女指使工作人员偷逃税款2百余万元「有期徒刑3年 缓刑5年」!

大家都知道程维高是江泽民的好兄弟,郭光允著书《我告程维高》揭遭程维高报复内幕,书都出来了,卖上了,可程维高还照样吃香的喝辣的什么事没有。您说新鲜不?这是江泽民时代的特色。本来要做好秘书的李真看到程维高儿子程慕阳肆意挥霍,时间长了明白其中的猫腻,也照猫画虎,结果“河北第一秘”死有余辜,而第一秘侍候的河北省委书记却安然无恙。

程维高被党籍处分,河北人民放鞭炮欢呼,可见他才是死有余辜,但左等右等没有下文才知道此事江泽民搀和进去了。现在大家才明了,程维高没判刑是因为江泽民被起诉的刑事案尚未了结,什么时候江泽民被判刑了,那程维高才能坐牢。大家都知道江再怎么猖狂,也没有几天好日子过了。

可就在这几天「好日子」里,连程维高之女程悠兰的案子也要从宽处理。


江不倒程维高难坐牢
新华网1月14日在「新闻聚焦」里转载河北日报的报导说,2004年1月7日上午9时,原北京佳瑞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程维高之女程悠兰涉嫌偷税一案一审有了结果,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以程悠兰犯偷税罪对其公开开庭宣判: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708.993608万元。

怎么1月7日的宣判没有当天报导出来,隔了这么多天才刊登出来,是不是有点心虚?登也不是,不登也不是?

检察机关指控,1996年6月至1999年下半年,程悠兰在任北京佳瑞广 告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伙同其弟程慕阳(在逃)指使或同意公司财务人员采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等手段作案10起,共计偷逃税款219.6万余元。此次法院审理认定了其中的6起,查明被告人程悠兰共偷逃税款177.2万余元。

这里说得很清楚,程悠兰伙同其弟程慕阳「指使或同意」公司财务人员偷逃税款219.6万余元,这么严重的问题居然「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这是逗谁玩儿呢?

报导还说,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悠兰在担任佳瑞公司董事长、法人且主管该公司财务工作期间,为该公司偷逃税款数额巨大,占同期应纳税款比例的19.76%至19.98%,违反了国家税收征管法规,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已构成偷税罪。同时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程悠兰偷税罪的10起事实中的4起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予认定。


程维高
对程维高的女儿怎么这么体贴照顾,要是那4起都算上,就对程维高、江泽民不好交代了。所以明明认定了也不能认定。对刘晓庆可不是这样啊,江泽民从1993年就开始整刘晓庆,直到1996年派人打入内部,担任会计工作,才出现税务问题。刘晓庆刚抓起来时,“江政府”就把人家的房产统统超低价卖掉。还真不能说咱国家没法,咱国家判刑参照的是江氏“家法”。

依照江氏“家法”,新华网报导说,鉴于程悠兰在审理期间尚能认罪、悔罪,并有积极补交税款的表示,可依法酌情从轻判处。案件宣判后,被告人程悠兰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宣判当日,该法院立即对被告人程悠兰变更了强制措施,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就这么简单,程悠兰就回家啦!什么事没有!罚款的钱从哪里来?还不是从程维高贪污受贿中来!怪不得李真临死不服,说司法不公。

中共要说自己用的不是江泽民的“家法”,那就把程悠兰的案子推翻重判,把程维高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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