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三省舉報!賀國強走到哪裏貪到哪裏(圖)
 
林凌
 
2003年8月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越是被舉報,賀國強貼着江澤民越緊。

賀國強先後在山東、福建、重慶工作期間只以四萬五千元的象徵性價格在濟南、福州、重慶等地購入了三幢豪華住宅,市價總值達八百五十萬元。去年十月,他調任中央組織部長時,並未申報。六月在高官自報自查經濟來源、持有財產時被舉報,迫不得己他才在中央書記處作了檢查,爲了避免刑事處罰,他學習賈慶林以退爲進,表示願意請辭退休。

爬上中組部長位置對於前重慶市委書記賀國強來說是夢寐以求的。去年重慶市委選舉時,賀國強怕自己名聲太差,選票太底,竟然把別人的選票唱到自己名下,致使他的選票比出席人數還多。

賀國強能甘心退休嗎?

胡錦濤與溫家寶今夏作了一個矚目的決定,中共五大領導班子,包括中共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和中央軍委,一律不準到北戴河休假辦公。決定之後江澤民去了北戴河,江的幾個在薩斯期間當逃兵的嘍嘍們也去了北戴河,這其中就有賀國強。

賀國強是書記處書記,他和曾慶紅歷來遵照江澤民的指示,對胡錦濤頂煙兒上、處處下絆兒找岔子。按理來說,有問題了就應該低調老實了,但這個規矩在江家幫行不通,江家幫是越有問題跳得越高叫的越歡,向江澤民靠得越近。因爲他們需要這個貪腐淫亂的保護傘。

政治局以上官員坦白出來既往不咎

《爭鳴》8月刊透露,六月初,中央政治局委員、人大副委員長一級的高官,已在內部開始自報、自查個人及配偶的經濟來源和持有財產情況。

但,這次自查、自糾,中央政治局、國務院、中紀委卻訂立了「內部指引」;在自報自查期間內,允許通過自查,糾正在中共十六大前夕上報的經濟來源、持有財產情況。也就是說十六大前瞞報撒謊的如果這次坦白,上交,既往不咎、不算犯罪。

「內部指引」的規定

該「內部指引」明確規定,必須全面求實申報下列情況:(一)人民幣、各種外幣(匯)的存款,各類證券、持有現款,包括用匿名、假名或與他人聯名的存款;(二)持有物業、住宅、商用樓宇、廠房;(三)持有機動交通工具;(四)境外、國外存款、物業、有價證券等;(五)持有有價俱樂部、會所、娛樂渡假村的成員卡(證);(六)名貴禮品和收藏,獲送、借用的字畫、古玩、文物等。

胡錦濤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強調:必須從中央政治局委員一級做起。胡說:這樣的頭都帶不好,那麼,只有向人民低頭、向歷史斷頭,沒有折衷的選擇。這是監督機制改革、健全完善必經的一步,廉政建設公開化,接受人民的監督,才能取信於民。

貪官急於需要「保護公民私有財產權」入憲

2001年江澤民就提出要把「保護公民私有財產權」入憲,這樣江氏父子偷盜之財就受法律保護了。

這次,黨內就修憲要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爭議空前激烈。有人認爲,現階段要修憲,把保護公民私有財產權列入大法,還不是時候。理由是現有憲法,已有保護合法利益一條,問題是實踐和執行。廣大人民的私有財產,最多是一幢住宅,或持有幾萬元存款或股票,已能保護。如急於修憲保護私有財產,究竟是保護哪些人?哪些人的財產急於要保護?紀委、政法幹部都提出:現階段不宜修憲,不應把保護私有財產列入大法。如要列入,要進行一次公開審覈,要列明有十年的追究權。

句句在理,江家幫駁不倒、咽不下、吐不出。

不是收賄:純金賀牌重一公斤

《爭鳴》透露,有多名政治局委員、人大副委員長被所在地方、部門舉報,反映其經濟、財產上有嚴重問題。其中,就有中央組織部部長賀國強,被舉報只花四萬五千元,就在濟南、福州、重慶等三地,擁有三幢獨立洋樓、別墅,不包括內部裝修、擺飾市值已達八百多萬元。

賀國強去年中共十六大前夕,調京升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長時,並沒有申報他在濟南、福州、重慶擁有的物業、財產,僅上交了百多件企業、部門和個人在離閩、離渝時獲贈送的禮品。當時曾慶紅還將賀國強上交禮品算作表率,在中央部委中宣傳表揚。當時,已經議論紛紛:賀國強爲什麼不及時上交?爲什麼不拒絕贈禮?爲什麼把禮品保留了六年,現在才上交?據悉,賀國強在九八年十月任福建省省長、省委常務副書記,過五十五歲生日時,就收到了成百件賀禮,傳說僅純金賀牌就重一公斤。而賀國強在調離福建到重慶任市委書記時並未上交。

賀國強從重慶市委書記升任中央組織部部長時,中央已收到山東、福建、重慶等黨政部門的舉報,指控賀國強的財產、生活作風都有非常嚴重的問題。

另外備受黨內外指責的是:賀國強在一九九六年至九九年,身爲福建省委副書記、代省長、省長期間,正是福建省「走私」、「偷渡」、「資金外流」、「土地流失」最猖獗時期,而他不但和時任省委書記的賈慶林,無任何「瀆職」、「失責」的責任,還竟然獲得重用、晉升,這在中國第一貪江核心把持的中共政壇上只是小事一樁!

一無是處的賀以低票當選政治局委員

去年在中共十六大、十六屆一中全會上,就有人指出:賈慶林、賀國強主政福建省期間,貪腐走私猖獗,問題揭發出來了,上頭說他們三個代表學的好,官職反而越升越高。這三個代表到底是代表誰?

賀國強在十六屆一中全會上,以百分之六十的低票當選爲政治局委員,在五名最低得票者中居第四(另四人都高升爲政治局常委,他們分別是國務院副總理黃菊、政協主席賈慶林、政治局常委李長春、國家副主席曾慶紅、)

賀在濟南福州重慶的豪華住宅

賀國強先後以四萬五千元「購」入三幢豪華住宅的概況如下。

五千元「買」下三百餘萬元的濟南花園洋樓

一九八六年,賀國強任山東省濟南市委副書記時,住在市委幹部大樓。九0年初,晉升爲濟南市委書記,搬入千佛山的一幢花園洋樓,面積達三百多平方米。該幢洋樓在解放前爲一名德國大班所居住,園內有小觀賞魚塘,市值三百萬元以上。九一年賀國強調任國家化學工業部副部長。至九五年,賀國強放棄在北京擁有的物業,以五千元的象徵性價格,名正言順地將濟南的這幢三百餘萬元的花園洋樓「買」下。

二萬元「購」入五百多萬元的福州別墅

九六年,賀國強調至福建省,任省委副書記,後又升任代省長、省長。當年,他以二萬元象徵性價格購入位於于山風景區一幢三百平方米的別墅,市值二百五十多萬元。內部裝修用料,都是經香港從意大利、西班牙進口的。當時,時任省委書記的賈慶林等四名省主要領導人住宅的裝修費用達一千萬元。僅由省政府從交際費開支中支付了三十多萬元,另外的九百多萬元都納入了城市建設工程經費了。平均每位領導光住宅裝修費就侵吞兩百五十萬元。

這些裝修費算不算報假賬?賈慶林和其他兩位省級領導人交代沒交代這筆裝修費?

二萬元「購」入三百多萬元的重慶獨立洋樓

一九九九年六月,賀國強調任重慶市委書記,開始住在市委的賓館。二00一年九月,賀國強以二萬元的象徵性價格,購入了位於燕喜洞邊一幢獨立洋樓,面積三百多平方米,市值三百多萬元。

根據中央有關規定,幹部調離、升任,如要配新房,原房要上交。如不上交,則要按市值價買下。賀國強去年十月,調升中央組織部長時,並沒有申報他在濟南、福州、重慶已有的三幢超標住宅。

賀國強避重就輕

賀國強在自己被山東、福建、重慶等黨政部門舉報之後仍然沒有向中紀委坦白,今次這三幢藏不起來的住宅實在掩蓋不住,只好交代出來,這不是他誠心要交代的,是被逼無奈的,那麼他收的那些賄禮呢?貪污的那些錢,做的那些假賬還有多少?

如果不是問題非常嚴重的話,賀國強不會自動提出辭職的。其實他心裏明白,只要江澤民不被揪出來,他的官位就丟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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