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编者按:腐败!只有腐败才会有存款增加额超过全国当年工资总和的怪事出现。这,对于在十六大上把所谓的十三年“辉煌成绩”吹嘘得天花乱坠的江泽民来说真是一个严重的打击。试问江泽民敢不敢公开自己和江绵恒在美国和瑞士银行的存款数目?敢不敢公开出卖国土给俄国江泽民收了多少好处?敢不敢公开他的五个亲密情妇的存款数目?敢不敢公开他的妹子、侄子和外甥的存款数目?别看办一个工厂甩手就是二十亿美金的江绵恒神气十足地参加香港世界富豪聚会,谁能保证江绵恒的爆发不会成为公审江泽民的罪证之一?) 说到中国的经济,主流经济学界和电视报刊给广大人群的印象是:经济发展的速度极快,以前叫“腾飞”,现在则是8%;中国人民的生活已经达到了“小康”;中国的GDP、外贸总额什么的也已创造了巨大规模等等。还有的报刊渲染说,我国13年来的经济取得了骄人的成就,为二百年来所未有!听这说法,令人摸不透200年前的中国究竟出了什么神奇。现在,当世界不少国家的经济发展发生“减速”、有的国家还发生了“经济衰退”的时候,只有我们中国的经济“风景这边独好”,仍在“健康、稳定、持续”地高速发展着,并且可以一直持续到本世纪中叶,直到超过当今世界经济的龙头“老大” ——美国! 但是,话说得太妙,往往反而会令人生疑。我国历史上有个特点,凡是真的“形势大好”时,例如1963-1965年的经济调整时期,报刊上倒也并不怎么凑热闹式地跟着大声叫好。而到了1960年经济空前困难的时候,主要报刊上却整日价“形势大好”、“形势极好”、“形势一派大好”的标语口号式宣讲满天飞;到了1967年7-9月份,全国武斗、天下大乱,这时候却反倒说是“形势大好,不是小好,整个形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可见,形势到底如何,还不能光看怎么说的。 况且,目前中国经济在“宏观”上的不少统计材料,令人感到并不能放心。例如,人们说中国经济正在“健康”发展,但怎么诊断出一个国家的经济是否真的健康?我想,第一条诊断标准不应当是“发展速度”,而应当是“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就像一个孩子那样,抽条太快,长成了豆芽菜,体内失去了匀称和均衡,未必就是健康。那么,中国的经济发展的“供求平衡”的状况,到底怎么样呢? 著名经济学家们在电视里讲:我国一个是投资增长,一个是外贸增长,有了这两件宝物,中国的经济发展就是平稳的,供求也就是平衡的。但这种说法并不合乎逻辑,单有投资增长和外贸增长,并不能保证经济达到“供求总平衡”。而且事实也恰恰相反,资料显示:中国的“总供给”已经大大超过了“总需求”,出现了非常的不平衡。今年,不仅没有一种商品供给不足,而且商品种类中86%均供过于求,而且国内的“库存积压商品总值”已经高达4万亿元之巨!这个数字在1996年约为1.33万亿元,经过5年,于去年达到3万亿元库存。而现今仅只1年,就飞速胀大到了4万亿元,它与GDP的比例约为41%。这是个令人恐怖的比例,但在我国似乎没有人因此恐怖,大家仍然兴高采烈,高唱赞歌或者大扭秧歌。但要知道,在西方国家,这个比率通常不会超过1%! 再看看商品房,据统计,1999年的前5个月,我国住宅投资额、商品房竣工面积均比头年同期增长3成多,而商品房销出的面积,仅比头年同期增长13.65%,也就是说,我国商品房的空置率很高。因1995-1997年三年的商品房可供量为44018万平方米,因此计算出当时的商品房空置率为16%,当时有专家说,这种比率是一个“危险期”。但中国人对什么“危险”历来是满不在乎的。果然,3年过去了,大家相安无事,时至2002年7月底,据报道,全国商品房的空置面积仍在大增,已经高达1.2亿平方米,比起3年前增加了3000多万平方米,全国商品房空置率居然已高跳为26%,这个资料是美国的4倍、是香港的8倍、是国际警戒线的2.5倍。但直到今天,仍然是全国遍地大兴土木,拼命地盖着华贵大厦,商品房价格也居高不下,有谁真的拿“危险期”当回事了吗? 由于发生了这样严重的“供需失衡”,在我看来,纵使金融业没有腐败的问题,仅只由于我国消费品及商品房的高度积压,国家的金融都会自然而然地发生难以避免的高“呆账”率。因为商品积压么,因此全社会资金就必然陷入周转不灵。何况,目前在中国腐败已经浸润了各行各业、正在深入骨髓。中国的“坏账率”到底有多高?始终没看到清楚的材料。人们的猜测在20-60%之间。2002年2月间央行行长表示,2005年底一定要将我国不良贷款率降到15 %。这个15%其实也是个超高指针,但还要使用3年的时间,并使足一把劲儿来争取,可见目前我国呆账率之严重。而获悉,西方国家的银行不良贷款率,居然通常也仅有1%! 可见,中国经济的“库存承受力”和“呆账承受力”,的确是异乎寻常!在这一点上,中国人真是了不起。若是西方国家,41%的库存率,26%的商品房空置率,30%的银行坏账率,它们早就完蛋了。 以上资料表明:中国的“总供给”大于“总需求”,不是大了一点,而是实在太大了。 那么,令人不解的事情来了,我国的经济再继续高速发展下去,已经过大的“总供给”不就更加大了吗?在目前“积极的财政政策”下,国家甚至大量举债,进行投资,用以弥补来自民间的气力不足的“总需求”。但无论是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或是投资电力、输气、乙烯项目之类,还是制造业,总之,钱花了,虽然医得眼前疮,但不可避免的进一步的结果只能是:“总供给”在以后只会越来越巨大。 这样,投资越多,生产得越多,然后“总供给”进一步与时俱进地膨大,“总需求”只能相对的愈益不足,商品就更是卖不出去,日后的工商业必定就会更加艰难。从而,形成人们常说的“恶性循环”。 显然,若要打破这个恶性循环,只能扩大总需求,让总供给有个去处,方能盘活企业资金、使企业能进一步生产而不出现银行呆账,因而改善资金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状况。因此,为了“扩大总需求”,经济学家们一直在呼吁“扩大内需”。扩大“内需”,显然是个很正确的看法。因为中国的“出口总额”在国内的GDP中,只占20%,这虽然比美国的7%的比率大不少,但与欧盟诸国相比也并不算大。反正,因此可以看出:尽管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我国的出口总额还是增长不少,但毕竟“外需”在我国只占一小部分。而GDP中80%还是须由“内需”来消化。 那么,我国的“内需”情况到底怎么样呢? 先看广大群众的消费力吧。照理说,这个消费力应当主要来自全国“工资总额”,所以,不妨先看看中国的“工资总额”的情况。 全国工资总额,应当是我国清白的“合法收入”的一个大头。它到底有多少呢?1999年的全国“工资总额”仅有0.987545万亿元;2000年也只有1.065919万亿元!2001年的材料,不知为何,我在网上至今没有查到。据我估计,就是到了2002年,全年工资总额也就在1.2万亿元左右,不会高到哪儿去,因为今年国家职工没有涨工资。而2001年国家财政给全国4500万人涨工资,也就是拿出了700多亿元。若是这700多亿元都流进了消费品领域,要消化掉3-4万亿元库存,也正合了一句成语,叫“杯水车薪”吧。 关于“工资总额”,根据2000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我曾把“工资比重”的情况计算如下: 年份 国内生产总值(GDP 亿元) 工资总额合计 工资在GDP中比重(亿元) 工资比重的年增长百分点(%) 1978 - 3624.1 - 568.9 - 15.7 -0.38 1979 - 4038.2 - 646.7 - 16.0 0.32 1980 - 4517.8 - 772.4 - 17.1 1.08 1981 - 4862.4 - 820.0 - 16.9 -0.23 1982 - 5294.7 - 882.0 - 16.7 -0.21 1983 - 5934.5 - 934.6 - 15.7 -0.91 1984 - 7171.0 - 1133.4 - 15.8 0.05 1985 - 8964.4 - 1383.0 - 15.4 -0.38 1986 - 10202.2 - 1659.7 - 16.3 0.84 1987 - 11962.5 - 1881.1 - 15.7 -0.54 1988 - 14928.3 - 2316.2 - 15.5 -0.21 1989 - 16909.2 - 2618.5 - 15.5 -0.03 1990 - 18547.9 - 2951.1 - 15.9 1.79 1991 - 21617.8 - 3323.9 - 15.4 -0.53 1992 - 26638.1 - 3939.2 - 14.8 -0.59 1993 - 34634.4 - 4916.2 - 14.2 -0.59 1994 - 46759.4 - 6656.4 - 14.2 0.04 1995 - 58478.1 - 8100.0 - 13.9 -0.38 1996 - 68593.8 - 9080.0 - 13.2 -0.61 1997 - 74772.4 - 9405.3 - 12.6 -0.66 1998 - 79552.8 - 9296.5 - 11.7 -0.89 1999 - 81910.9 - 9875.5 - 12.1 0.37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以上资料均为“当年价格”,因此不是“可比价格”,所以不表明增降“指数”;“工资总额合计”是指国有、集体和其它所有经济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合计。它包括的范围是:(1)计时工资(2)基础工资(3)职务工资(4)计件工资与计件超额工资(5)各种奖金(6)各种津贴(7)加班工资(8)其它工资。在《中国统计年鉴》里,“国有经济单位”,除了各种经济行业以外,还包括:(1)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2)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3)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4)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5)社会服务业。 从这份表上,人们不难看出:我国的“工资总额”在GDP中的比重是很低的。而且这个比重,在改革以来的绝大多数年份里是负增长。正因为我国“工资总额”的比重如此之低,所以,腐败这匹“野马”在中国才有了广阔的钱财世界可以纵横驰骋。 在这样一个很低的“工资总额”之下,1995全国的工薪收入者平均月工资不到460元;而直到2001年,也就只有780元左右。甚至在生活费用颇高的北京,据宣布,人均月工资收入大约也就1000元左右。当然,这里都是“当年价格”,不是“可比价格”。 我们还可以吃惊地发现:1998年的资料是,美国的平均工资是中国的47.8倍,日本则是中国的29.9倍,而韩国是中国的12.9倍。而资料还表明:韩国在1962-1982年20年间的经济发展奇迹中,平均年增长率也不过就是8.3%。而据我国公布的统计,我用几何平均法计算了一下,中国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1999年的22年间,平均增长率高达9.6%,比当年韩国“起飞”的速度要高。韩国60年代初的“人均国民收入”也不过90多美元,它的平均工资怎么会比我们高上10几倍呢?我们的钱都到哪去了? 我国的工薪收入者以外,绝大多数城市居民也并不是“高收入”。公开的统计材料就能说明这一点。例如,2001年被认为是我国城市家庭收入“有较大幅度的提高”的1年。据宣布,全国的城市居民家庭年均可支配收入为6860元,按可比价格比2000年增长了8.5%,若城市家庭平均3.58口人,那么每月可支配收入是6860元÷12=571.67元,老天爷爷,人均竟只有区区 159.68元! 所谓“可支配收入”,在统计上的“定义”是指:“被调查的城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它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但是我发现,尽管都是国家公布的资料,但“可支配收入”和“全国工资总额”两项资料是对接不上的。 据网上报道,国家统计局发言人称,2002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52元,同比增长7.5%,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9%。这个资料使我感到奇怪,如果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就是说,1年起码可以达到人均7008元,那么3.6-3.8亿城市人口的可支配收入总计就将为2.5-2.7万亿元。实际上,全国的工资总额只可能有1.1-1.2万亿元。所以,我疑心这里是否错将“户均”说成了“人均”,但再一算,仍然不对,如果按“户均”计算,那可支配收入总额将只有6900-7500亿元,又太少了。总之,牛头有点对不上马嘴。我想,如果是随机取样的抽样调查,为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7000元,那么城市人口收入在总量上就超出了“工资总额”约1倍半。难道我国城市的普通居民的“灰色收入”有1.5万亿元吗?只能用一句南方话说:天晓得! 这里可能还不包括富豪们的“黑色收入”。 我们再来估计一下老实巴交的中国劳动农民主体的收入。 据网上报道,国家统计局发言人说2002年一季度农民人均现金收入594元,比头年增长1%,考虑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但在我看来,这个数字是否有点过大?照此计算,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全年就将近2400元,中国农村约有10亿多人口,那么全体农民的全年收入将超过2.4万亿元,占了GDP的1/4。这有可能吗? 但是,仅据上面国家统计局的算法,农民的人均收入也只及城镇居民人均收入的1/3。而从城乡居民的储蓄存款的比例来看,90年代以后,农民储蓄的比例逐年下降,约每5年下降5个百分点,据悉1999年只占23.7%。因此1999年10亿农民储蓄的总量约1.4万亿元,人均存款只有1400多块钱。但即使这么点钱,我也很怀疑到底是否真有。近两年到底还会增加多少?银行部门和统计局应当能算出来,只是没有公布。从这些资料看来,我认为,全国劳动农民不大可能1年花掉2.4万亿元。据统计,在农村,年收入在“平均收入”之上的人仅占20%左右,近80%的农民收入低于“平均水平”,他们的生活肯定比较困难。 因此,全国劳动农民的消费力,可能比城市的消费总量还要略差些。 让我们再从宏观上看看“居民储蓄”吧。 自从改革以来,直到1999年时,除了1995年以外,从来没有“居民储蓄增加额”超过了“工资总额”的时候。但即使这样,也显得事情有些不对头,因为“储蓄增加额”相当高,几乎可以约等于“工资总额”的80-90%。1995年,“居民储蓄增加额”居然比该年的“工资总额 ”还多出44亿元。这已经是很奇特了,但更奇特的事情还在后面。 当我知道了今年5月末居民储蓄“突破8万亿元”的消息时,又看到“定期储蓄”从2001年末的26.3%猛涨至2002年5月的56.1%。我就感到,这是全社会腐败加速的明确信号。我写了文章,企图说明这个问题。我国从2001年9月至2002年5月,仅只3个季度,居民储蓄就提高了1万亿元,从7万亿元达到8万亿元。这就是说,若是4个季度的时间,居民储蓄将达到1.25万亿元的增长。我认为,1.25万亿元这个数字非同小可,因为我们不是西方国家,我国的“工资总额”在GDP中比例甚小,只有11-12%,近90%的钱不明去向。如前所述,1999年的全国“ 工资总额”仅有0.98万亿元;2000年也只有1.06万亿元!2001年的材料至今尚不清楚。但清楚的是:目前钜额“新增储蓄额”将会大大超出“工资总额”!1995年不过超出了44亿元。今年可好!起码将会超过1000亿元了。 但后来的事实,又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 据报刊兴奋宣布的消息,国内居民储蓄总额至9月末已经高达8.45万亿元!这就是说,从去年9月末的7万亿元到今年9月末,1年之间,居民储蓄总额居然狂涨了1.45万亿元!比我原来预计的还要高出2000亿元,我看,“新增居民储蓄”将超出“工资总额”高达3000亿元了!这原因不说自明,就因为巨量“来源不明”的钱拥入了“居民储蓄”,才会造成这种景象,所以,腐败在加速,而且在急剧加速…… 特别是2002 年,中国富人追求腐败的厉害度,实在是非同一般。 这里有两个问题很清楚: (1)工资总额是劳动者们的活命之水,不可能都进入居民储蓄。按照目前经济学家们夸张的计算,就算恩格尔系数已达到50%左右,中国已取得了伟大成就,那也表明,中国工薪老百姓起码还需要5000亿元用于吃饭,农民的吃饭问题也还需要一个大数目。由于目前中国城乡收入差距巨大,我们先说城市,即3.6亿城市人口每人平均每月吃饭要用掉109-115元钱,从日常生活经验看,似乎差不多。另外,每人每月还要约用120元钱用来买衣服鞋帽、市内交通、孩子上学、老人生病、房租(或购房)、买日用品等。够不够?这样一来,似乎把那些没有“腐败”气味的“工资总额”就用得差不多了。 城镇普通居民1年里到底能存款多少?普通农民1年里到底能存款多少?以我以前的估计,全国老百姓每年增加长期存款(无论活期定期)能有个2000亿元(城乡各1000亿元)、即总收入的1/10也就不错了。但我们目前1年增加的储蓄总额竟高达14500亿元,比我想象的多出14 -15倍来。这就是说,现今银行中90%以上的新增储蓄额,特别是定期储蓄,并非来自工薪一族,起码不是来自该族的工资收入部分。 (2)既然新增居民储蓄的主要部分不是来自“工资总额”,那么,目前这凭空掉下来的1.3万亿元以上的新增储蓄,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答案只有1个,腐败。 在我看来,腐败的金钱有几个流向:一是流向国外,一是流向豪华的洋房、汽车、还有出国旅游、吃喝嫖赌等,再就是大量进入了“居民储蓄”。为什么呢?让我们来分别看看。 中国大量的腐败黑钱正涌流向国外,美国、澳洲、东南亚无所不有。据报刊材料,我国1997 -1999年以“携款潜逃”为标志的资本外逃为520-530亿美元,那么,2000-2002年被腐败分子“席卷而去”的钱又有多少呢?假设按照“居民储蓄”的那种增长速度,起码应当达到600-800亿美元了,也就是6000亿左右的人民币。当2001年普通人民的人均月收入仅只有780元时,可以气死全国人民的是,数千个或万余腐败分子竟然能把几千亿元搞到国外去!这里边是否也有国家机关或人员的失职问题?我们没有见到任何人因此“引咎辞职”,而只见人们不断地在易地做官,歌功颂德。 我看,中国黑钱大量外逃的规模,应当引起国人的重视了。 所以,居民储蓄的狂涨,并不表明“整个人民”的收入水平提高。为什么居民储蓄既不向消费分流,又不向投资转化,少数人收入的腐败性就是深层次上的原因。对此,经济学家们通常是不加考虑的,或者他们不屑于讲这些事情。到底为什么?有人说,可能因为有的经济学家自己就是百万富翁、甚至是亿万富翁的缘故。 既然每年有一万几千亿元的钱进入居民储蓄、而且又来路不明,是不是应当查一查呢?检查来路不明的钱是否国家的职责?我看是没有问题的。特别是那些大户的钱。否则,国家的各种银行岂不是成了“洗钱”的大块肥皂了。如果实在不愿意查,那就会令人疑窦丛生。人们过去指责瑞士的银行制度包庇坏人,为其洗钱,但若是国内的银行也可以允许居民存起大笔的钱而不问其来源,那中国的银行岂不变成世界最大的“洗钱”场所了?那么,国内的贪官也就变成名副其实的“制度的产物”了。 在国内,由于各商业银行从来不问存户巨款的来源,不需要任何鉴定或监管,而且曾经长期有“中国特色”地不采取储蓄实名制,所以,20年间中国成为世界最大的、理想的洗钱场所。经济学者们也很配合,他们将存钱称为“隐私”,似乎谁要过问,就会破坏市场经济!谁就是“红眼病”!那就成了不得了的罪过,似乎比洗钱的“罪”还要大。所以,不管那些人是从如“北京西客站”这样大大小小的建设工程中、九江防洪堤那样一些“豆腐渣”工程中、还是挪用私分三峡移民款,还是从各式各样的行贿受贿大量弄到黑钱,他们就都会毫无顾忌地将钱存到银行,以后再用来投资、买房、购车、嫖赌……。因此,在中国,黑钱、白钱和黄钱,都一概自由地流来流去,好象一切都顺理成章。这种对“暴富者”的娇纵,如此大量地泛滥,在西方法制国家是根本不能想象的。 让我们再从宏观上大致估计一下中国的“腐败量”。 腐败,简言之,就是“非法收入”。那么。首先来看中国的“合法收入”究竟有多少。按我的理解,中国的“合法收入”大致可以分为如下几种: 1、工资总额; 2、农民的农牧渔副等业的劳动收入; 3、自由职业者的合法经营收入; 4、私营业主的那部分合法的所谓“红利”; 5、稿费、专利费等“知识产权”收入; 6、少量灰色收入,如少量合理的“劳务费”; 7、居民正当收入的存款利息。 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各种“收入”,是否都是“腐败”,还可以探讨。但可以确定为 “腐败”的是: 1、贪污、行贿受贿、公款私分、权钱交易的“回扣”“好处费”等形式得来的钱款; 2、刑事犯罪,如抢劫盗窃、高技术犯罪、各种诈骗等得来的钱款; 3、妓女所获得的钱款; 4、非法摊派、非法集资; 5、大部分“灰色收入”; 6、用于权势者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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