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跪交请愿书也是非暴力抗争 八九学运初期有这样一幅场景:成千上万的大学生聚集在天安门广场,三名学生代表双手高举请愿书,跪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台阶上,要求总理李鹏出来接见。 跪交请愿书这一举动后来受到很多批评。它被嘲笑为“跪著乞求民主”,被批评为缺少公民意识,缺少平等观念,被批评为向往好皇帝,向往“青天大老爷”,等等。 然而,在我看来,上述批评貌似有理,实则离题。不妨站在李鹏的角度想一想,当他看到三位学生代表跪举请愿书,不收不起;当他看到在三位学生代表身后站立的成千上万的焦急等待的学生,当他意识到所有这一切都被西方媒体所拍摄所记录而呈现于世界长留于历史,他会感觉很得意,很受用吗?抑或还是会感到很尴尬,很被动,很窝火? 我们知道,下跪本来是卑者对尊者的一种传统礼节,它早已被废弃,唯其如此,学生代表当众下跪,便有了一种强烈的反讽意味。应当看到,学生代表的下跪,和那些孤苦无助者向官员下跪乞求怜悯是根本不同的,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是天之骄子的大学生,在他们身后,有千千万万的同学作为坚强后盾,他们是在举世瞩目的天安门广场;因而,他们的下跪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施加压力。 非暴力专家基恩·夏普(Gene Sharp)指出,自辱性行为可以是一种非暴力抗争方式。这有不少例证。例如关汉卿戏剧《高凤飘麦》,有一次,两人打架,拉之不开,高凤跑去,跪在地上给人磕头并连声大喊:“娘老子,讲讲仁义谦让吧!你们不和平,我老高就不起来了!”打架的人不好意思了,就停了手脚。 清朝的钱泳讲过一个故事,有兄弟二人斗殴不休,被带到公堂犹不肯住手。县官说:“兄弟不和睦,是人心不古。我是这里的父母官,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错在我教民无方。”说罢,他跪在烈日之下。那两兄弟见状大惭,痛哭失声,遂和好,从此再不斗殴。按照艾伯哈德教授(Wolfram Eberhard)的分析,在上述案例中,县官本可以对两兄弟各打五十大板,可是他却引咎自责,这就使得两兄弟羞愧难当,从而在未使用暴力的情况下纠正了对方的错误。 自辱性行为故意抬高对方贬低自己,让对方吃不消(对方暗中叫苦:“真折杀我也!”)。这种行为看上去是把对方抬得很高,实际上是让你下不来台。我方姿态摆得低而又低,这使得对方很难不作回应,否则就显得太傲慢太无理。自辱性行为能强烈地突显出我方要求是何等的正义而且是多么的起码和基本,如果对方拒绝,尤其显得缺德。这就形成了一种道德压力,既能争取到更多的旁观者对我方的同情,而且还能进一步提升和强化我方对对方的批判立场与抗争情绪。想当初,学生代表跪交请愿书之举,不正是产生了这样的效果吗? 由此可见,我们把跪交请愿书理解为一种非暴力抗争,才更合适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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