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安南先生及其本屆大會執行機構尊敬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主席羅賓遜女士及其同僚尊敬的聯合國世界首腦大會的來自民主自由國家的代表閣下: 當中國人大委員會李鵬委員長作爲紙面上的中國最高權力機構的代表、出席世界議長會議的時候,作爲中國公民,我們強烈感受到,沒有世界公民大會將是聯合國千禧系列活動的重大缺憾!儘管世界宗教會議、世界議長會議、聯合國首腦大會,對於「聯合國精神」的重申與宣揚,具有一定的意義,但是,特別對於沒有民主自由制度的落後國家的民衆來說,它們則只有觀念的、象徵的、甚至是純粹儀式性的意義。中國老百姓對於各種勞民傷財的儀式慶典,已經有了越來越清醒的認知:那是慷民衆公共財富之慨,來虛張民富國強的聲勢,徹底地滑稽、荒誕、無聊。這些不能帶給老百姓任何實在利益的儀式,只是披上了當今文化外衣的現代巫術而已! 人民不需要巫術性的儀式!對於政教合一、沒有宗教自由的國家的民衆來說,世界宗教會議最多隻有心理的關聯;對於沒有議會民主制的一黨獨裁國家的民衆來說,世界議長會議有着先天的外在性,相反卻有着內在的羞辱性;對於沒有民主自由的專制國家的民衆來說,世界首腦會議無異於給一些當代酋長提供作公費旅遊、骯髒的官方交易、表演說假話才能的機會。這樣的一些會議,在給聯合國帶來聲望的同時,也給聯合國帶來新的不光彩與恥辱! 我們作爲現實的「中國臣民」與觀念的「世界公民」,在早些時候已經通過充滿艱難的途徑,向安南先生、聯合國大會、世界人權委員會,提交了關於改革聯合國、普及人權教育的兩項建議。在此,我們不得不感於應當以「愛因斯坦」命名的「世界公民良知」、以「羅斯福夫人」命名的「聯合國精神」、以蔡元培、陳獨秀、胡適、魯迅等「中國自由知識份子」命名的「中國現代理性」,再一次向世人呼籲:應當、甚至必需召開「世界公民大會」! 具體建議如下: (一)「世界公民大會」由安南先生及其聯合國大會執行機構、世界人權委員會共同主持組織,設「世界公民大會」籌委會專門運作。 (二)「世界公民大會」的會議代表暫取一會員國一名代表的名額制。原則是:會議代表必須是世界輿論公認的現行本國政府的「反對派人士」,例如緬甸的昂山素姬女士就是。對於那些少數因輿論封鎖,「反對派人士」不爲外界所知的國家,籌委會須制定特別規則,聘請自由民主國家的民間資深研究專家代爲出席。代表可以指派其委託人出席會議,以突破專制國家必定會有的重重阻撓! (三)各聯合國會員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手段阻止代表赴會,並有責任負責、確保代表在到達會議報到地之前與會議結束代表離開會址之後的所有安全,否則國際社會有權視爲「最高級惡性侵犯人權事件」以任何恰當形式對該國加以干預、施以懲罰,代表所屬國首腦及其政府首先無條件辭職並接受國際法院的調查,同時,該國無條件實行聯合國指令與監督下的民主自由政治制度。 (四)首屆「世界公民大會」的會址同於聯合國本次世界首腦大會的會址,時間定於2000年的最後一個月。 (五)除食、宿可適當降低消費標準外,代表須享有與世界議長會議代表同等規格的安全、保健、同步翻譯等充分的大會服務,以昭示會議的「世界議院」地位。會議費用與代表費用可並採商業性廣告贊助與道義性資助的辦法解決。 (六)首屆「世界公民大會」的議題建議定爲: A、討論修改聯合國憲章,責成聯合國成立新型聯合國憲章修憲小組,在適當期限內製定出新的聯合國憲章;B、討論聯合國改革,並責成聯合國成立新型聯合國改革方案制定小組,在適當的期限內,公佈聯合國改革實行方案;C、討論,特別是專制國家的民主化日程表,制定分階段、分步驟的民主化方案,提交聯合國相關機構,責成聯合國大會通過實行;D、討論各國人權改善,特別是如何有效干預專制極權國家侵犯人權,責成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修改完善人權憲章的相關內容。E、討論人類社會「人本和諧新制度發展戰略」,批判經濟主義、消費主義、利潤主義、權貴生活導向模式、高耗能增長模式。F、討論人類社會的安全,批判核擴張、核威懾暴力傾向。G、討論會議代表提出、會議表決確定的其它議題。 聯合國再也不能停留在「國際官方組織」的狀態了。它必須體現人類社會的主體性尊嚴,必須有來自世界民間的強大聲音、活躍身影,必須有真實的日趨完整的世界政府效能。舍此,它無法維護人類社會的根本的長遠利益。爲此,聯合國召開「世界公民大會」是太急需、太淺明的必須進行的事務了。 要結束「酋長作威作福」的時代,請自「世界公民大會」始! 請世界一切民間正義力量與我們一起呼籲吧!讓我們從2000年開始站起來吧! 中國公民林牧、樊百華200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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