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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鵲公堂擊鼓鳴冤 督引官府緝拿兇犯(圖)
【人民報消息】明朝萬曆十一年,盱眙人張興以租賃騾子爲生。一次他從林中捕獲了兩隻鵲,就關在了籠子裏。第二天清早,他趕騾子出去拉生意時,就順便帶上了這對鵲,想順手把牠們賣了。 途遇一位商人,租用了張興的騾子,打算去往新溪。看見被關在籠中的鵲,商人突生悲憫,他解下腰間的錢囊,掏些銀兩,贖買了這兩隻鵲,隨之把牠們放生了。 商人鼓鼓囊囊的錢囊被張興窺見,他頓起劫財的歹意。二人行至偏僻之處時,張興趁商人不備,用牽驢的鞭繩套住商人的脖子,把商人勒死了,又將屍體捆上石頭,沉入了河灣。然後,商人錢囊裏的銀子就被張興揣進自己的腰包。整個過程無人看見。 盱眙縣有位喬姓判官,一日正在公堂閱案卷,突然就闖進來兩隻鵲,繞着他的案几飛旋,一邊飛一邊鳴叫,聲音悽苦悲憤,如怨如訴。喬判官揮袖驅趕竟也無效,兩鵲始終不肯離去。 喬判官正心中疑慮,突然見鵲兒飛至公堂鳴冤鼓的地方,搖擺着身體用鳥喙擊鼓,連續三次。喬判官心裏一驚:「莫非民間有冤情,老天讓鵲鳴冤?」 於是喬判官對着鵲兒說:「如你們有冤,請繞着屋裏大梁飛三圈。」 話音剛落,鵲兒果真上下翻飛,繞屋樑三圈。 喬判官又說:「那你們嘴銜令牌,我派兩個衙役跟隨你們到有冤情的地方。」 鵲鳥瞬間跳上案几,銜起令牌就飛旋在前,連連回首四次,之後雀躍翻騰,或落或翔,時而等待,時而引領,唯恐衙役不能跟上。 大約飛行了三十里,到了許灣河畔,鵲兒突然就一頭扎進水裏了,很長時間才從水中躍出,嘰嘰喳喳,異常喧噪,但見水面有層層的水漚泡沫泛起。 衙役深感驚奇,趕緊回去報告,喬判官知道後,就親自趕到了河畔。路上,兩隻鵲還是如影隨形,一直貼身跟着。 喬判官令漁夫在水漚泛處打撈,結果撈上來一具男屍,大約三十多歲,屍體還未腐爛。屍體背部捆着一塊大石頭,脖子上繞着鞭繩。 喬判官對着鵲兒說:「帶我們去尋找兇手吧。」 於是鵲兒像先前一樣帶路,兩個衙役在前,數人尾隨在後。走到平康村大槐樹下,就見一間茅屋,屋前有荊棘樊籬,兩頭騾子拴在裏面。 鵲兒衝着屋檐鳴噪,張興就從裏面走出來。兩鵲立刻飛聚在他的肩頭,頻頻鳴叫,張興惱怒,擊打鵲兒,鵲兒就飛奔到屋頂繼續鳴叫。 衙役說:「牽着你的騾子跟我們走一趟吧。」 張興有些害怕,衙役就說:「去一會兒就回,有重金賞賜。」張興這才答應。 張興忽見衙役腰間掛着一根繩子,感覺眼熟,突然想起來,這不是他勒死商人的那根牽驢繩嗎?張興自知事情敗露,大驚失色。 經過審問,張興如實招了:「自己殺人越貨,總共謀財四十兩銀子。」隨後搜家,衙役繳獲了劫款,張興也被定罪。 商人的屍體後來被埋在東城時,兩隻鵲也飛過來了,作俯首道謝狀,盤旋在墳前悲鳴苦叫,久久不願離去。 (參考數據:明 李詡《戒庵老人漫筆.神鵲鳴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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