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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花弹”与“震爆弹”用于人民昭示了什么?
 
杨宁
 
2012年7月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在日前四川什邡市民众因反对高污染项目上马而举行的抗议示威中,警方使用了催泪弹和震爆弹来驱散民众,导致多人受伤。大概很多人听说过催泪弹,但对于震爆弹还是相当陌生的。这究竟是什么样的武器?

百度搜索显示,“震爆弹”(Stun grenades)又称为震撼弹、眩晕弹、眩晕手榴弹等,属于非致命性武器,用于在制服对方时尽可能不造成永久性的身体伤害。震爆弹爆炸时会发出剧烈的闪光和巨大的声音,用于震慑歹徒,使其暂时失去反抗能力。通常配发给执行营救、突袭等任务的警察或特种部队使用,世界多个国家在“反恐”作战中多有使用震撼弹,但国际上禁止用于镇压示威民众。

通常在西方国家,当有民众示威时,警察们一般使用警棍、水龙头、胡椒水,顶多使用催泪弹;然而,此次,中共的特警们竟然使用了被禁用的震爆弹,完全不顾百姓的生命安危,难道特警们对付的是罪犯或是恐怖份子?而且究竟是谁有胆量下了这道命令?是四川省公安厅厅长还是来自中央高层的命令?

这不由得让人想起二十三年前的“六四”。根据曾在北京301医院工作的军医蒋彦永的证言,当时,中共军队开枪射杀民众使用的子弹,的确是外界曾指出的“开花弹”,也由此造成了大量人员的伤亡。

“开花弹”是达姆弹(dumdums)的俗称,是英国制造的一种枪弹。这是一种不具备贯穿力但具有极高浅层杀伤力“扩张型”子弹。子弹本身口径不一,多半由步枪发射,然而所造成的伤口与口径成倍数相差,并且与口径成正比。这种子弹也是国际公法禁止使用的。

那么,“六四”又是谁下的使用这种国际禁用的子弹的命令?邓小平还是其他军方高级将领?

二十三年前与二十三年后,中共的军人和特警都是用了国际公法禁用的子弹和武器,二十年的时间并没有改变中共任何的东西,它向世界和中国人昭示了什么?昭示了中共从来没有把人民当人看,不是看作奴隶就是看作敌人。对于奴隶,要恐吓、威慑;对于敌人,更要威慑、镇压,甚至不惜一切手段。

这样的政权,中国人已经忍受的够久了。诚如一位叫海心的什邡网友所写:“他们贪污援建资金、强卖援建商铺,我们没有做声;他们哄抬铺面租价,把什邡物价搞得比大城市还高,我们也忍受着。今天,他们终于直接把刀口对向了我们所有的人,甚至是我们的子孙后代。”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要忍吗?什邡人的回答是“不”。那么,其他的中国人呢?我们是表示沉默还是声援?

也许,今天我们沉默,就意味着,在未来的某一天,当同样的问题也降临在一直忍耐的你我的头上时,愿意为我们说话的人早已被打压,我们听到的也只有沉默。为了我们的未来,我们还要选择沉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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