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忒慘!江最近的一踹腿 被告發
 
姜平
 
2010年7月30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最近有不少消息都對老江不利,導致其心臟病頻繁發作。

例如,江放風說,他保習近平上臺,讓習近平保他到底,實際上是爲了探習近平的口風,結果反倒弄巧成拙。

最近還有一個國際上的新聞更讓江心悸,由聯合國支持的柬埔寨特別法庭於7月26日對前紅色高棉前監獄獄長康克由進行宣判,因他犯有「戰爭罪、反人類罪、酷刑和謀殺罪」被判監禁35年。康克由被指控虐殺1.4萬人。

這個新聞與習近平無關,但與薄熙來有關,更與肇事的禍首江澤民有關。

2009年12月,因「羣體滅絕罪、反人類罪」等罪行,江澤民與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一起,被西班牙國家法庭裁定有罪。法庭已給五名被告寄發了調查委託書,並通知被告有四至六週的抗辯期。如不抗辯,過了此期限,判決生效,將面臨至少 20年的徒刑,以及須支付受害人索賠金。

2006年4月,中國和西班牙籤訂了引渡條款。這五位前任和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委員都符合被引渡受審條款。所以,任何一個國家的任何一個領導人被判「羣體滅絕罪」、「反人類罪」等,都讓江感到大禍臨頭。

2002年,十六屆一中全會,江被迫交出總書記和「國家主席」 兩職,失去了「元首豁免權」,雖然江在軍委主席位子上又賴了一年多,但2004年十六屆四中全會前數小時,被江推入政治局和常委會的親信們多數終於「謀反」,決定江交權。

別人是無官一身輕,但江交權後,是無官一身重,在十幾個國家裏以「羣體滅絕罪、反人類罪」等罪名被起訴。江謀殺胡錦濤的念頭一直沒有放棄過,江以爲胡死了,自己還可以重新掌權,這樣又可用「元首豁免權」當護身符。

2006年5月初,胡錦濤到黃海視察北海艦隊時,險些被江系人馬轟進大海餵了魚。屆時,當胡乘坐中共最先進的一艘導彈驅逐艦到黃海視察北海艦隊時,突然兩艘軍艦同時向胡乘坐的導彈驅逐艦開火,打死驅逐艦上五名海軍戰士。載着胡錦濤的導彈驅逐艦做夢也不敢想有人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謀殺國家主席,於是驚慌失措之下,立即調轉頭以發瘋的速度,載着胡錦濤疾馳駛離艦隊演習海域,直到安全海域。爲了避免再次受暗殺,胡換乘艦上的直升飛機飛回青島基地。未敢作停留,也未回北京,直飛雲南。一個星期之後, 胡把一切安排妥當,才回北京露面。

黃海那次手拿把掐的暗殺失敗後,江認爲具體執行命令者是有意「放生」,於是酷刑折磨後,被祕密槍決。

從90年代末期,江和羅幹就互相利用,江對羅幹並不信任,羅幹對江並不忠誠,十六大江不想讓羅幹進政治局常委會統管公檢法,但一來沒有更合適人選,二來共同的利益使羅幹爲了保護自己,就得保護江澤民。所以,羅幹最終成爲十六屆常委班子裏年齡最大、排位最末的中央政法委書記、中央維穩辦主任,他只幹了一屆就下去了,十七屆代替他這兩個職務的是江的侄女婿周永康。這下江才在政治局常委會里真正有了自家人。

江澤民對周永康說:我被判刑、被引渡,姓胡的那小子,不但不會救,還暗中下絆。呂加平那王八蛋寫的什麼「二奸二假」,都是姓胡的讓他寫的,沒有姓胡的支持,他敢寫嗎?

江澤民說:你和我在海外都有案子,過兩年你也得下臺,到那時江家朝中無人,誰都可以踹我們兩腳,所以趁着現在有權,你要趕快使。

最近,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瞞着胡錦濤,製作了一部絕密級四集內參片,片名叫《司法個案的輿論引導》。

該片時間爲三個半小時,共四集。第一集是鄧玉嬌案,第二集是譚卓被飆車撞死案,第三集是躲貓貓案,第四集是成都公交車燃燒案。這四集的主要內容都是每個案件案發的整個過程及最後的處理結果。

表面看,這不過是在談司法界新聞輿論導向問題,沒有什麼可保密的,央視最紅的主持人白巖松早就公開談這個問題,而且新華網還轉載了他的節目內容。

但蹊蹺的是,觀看這個《司法個案的輿論引導》內參片的人必須遵守:嚴禁攜帶手機、錄音、錄像;觀看後不得描述、傳播其內容,等等非常嚴格的保密要求。

觀看級別:有關部門副處級以上幹部。

觀看內參片的人說:剛一看我們就明白了,這四集內容並沒什麼可保密的,真正需要保密的內容在第一集裏,這裏面談到法輪功「師父」和法輪功網站「明慧網」。

「這三個半小時的四集內容都是配搭,真正目地是讓我們看片中說的法輪功師父怎麼怎麼的內容。」「上頭怕我們看個頭兒就走了,所以把這個內容放在最前面。」「看完都不許我們向別人描述這個內容,那讓我們看這個幹麼?!」「讓我們心領神會去按照這個精神辦?最後我們得負全責!我們有病啊?」

有人把這個事情向胡錦濤做了彙報,問周永康這麼搞,中央知道不知道。胡錦濤只說了一句話:他們就是怕我知道。△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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