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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如蟹
我看完新聞後,無法掩卷長嘆,只好把腦殼埋在電腦裏唏噓:日本產的魚翅是真魚翅,不像吾國假貨叢生,吃的燕窩都不知道是哪種動物的口水;日本工廠的血腥是可以見諸報章的,而我們的毒奶粉是被掩蓋的,我們享受的報導待遇甚至還不如動物。 還有比虐殺鯊魚更恐怖的。我早年在沿海地區上大學時,聽說某個地域的商人喜歡用男童的小雞雞煲湯,沿海男童時常被賊人擄掠,慘白臥於荒野,小勢已去,惟剩無辜的眼睛怒視蒼穹,彷彿在質問:帝制推翻已近百年,何以宮中還招太監?大學宿舍裏的這類深夜臥談多了,告別男童歲月僅數年的我便驚駭得把身子弓起來,以枕頭掩蓋那塊可能被蟊賊覬覦的下湯肉材。 我們這代人,或多或少都虐待過動物。我小時候沒玩具,經常去捕捉蒼蠅,把它的翅膀和腳剝去,放在螞蟻洞前看衆蟻享用晚宴;稍大,開始爲父母分憂,去釣青蛙餵雞,捕獲的青蛙會滿地亂竄,所以要先拍死於泥土上,努嘴叫雞去吃,現在想來,我好殘忍,可是我該怎生是好呢,先給青蛙灌一把安眠藥再去餵雞? 4年前,有個剛到南非的上海人在公衆場合煮了一隻活螃蟹,結果被判入獄10年,後改緩刑。上海阿拉無疑煮的是大閘蟹,這實在讓人彷徨,大閘蟹不活煮,難不成開膛破肚之後再下鍋? 據說南非的動物保護法很苛刻,有個白人沒餵狗導致狗餓死,入獄半年。比照起來,酷愛吃醉蝦、取熊膽、生吃猴腦的中國人,只怕要坐電椅才是。每念於此,我總是捶胸暗喜:幸虧我們有幸生在了中國。 我無條件贊同善待動物,世上既有人權,便有物權,所以我們才要出臺物權法。這個社會已經有太多暴戾,不可再張揚血腥。以後我殺雞,一定躲到黑暗角落。 越來越多的人呼籲保護動物,善待動物,這當然是社會進步的表現。不過愛心人士們若是能順帶呼籲一下善待人類,就更完美了。前不久,廣西資源縣有個村霸,指使人開動推土機,從一個老漢的身上軋過去,履帶過處,大活人成了麵餅。上海人在南非煮螃蟹要蹲監,土霸王軋死人後照樣開摩托載着女子來去如風(據《南方週末》報導),這種反差不由教人憂傷地想,來世還是去做一隻好望角的毛蟹爲好。 (南都週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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