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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如蟹
我看完新闻后,无法掩卷长叹,只好把脑壳埋在电脑里唏嘘:日本产的鱼翅是真鱼翅,不像吾国假货丛生,吃的燕窝都不知道是哪种动物的口水;日本工厂的血腥是可以见诸报章的,而我们的毒奶粉是被掩盖的,我们享受的报导待遇甚至还不如动物。 还有比虐杀鲨鱼更恐怖的。我早年在沿海地区上大学时,听说某个地域的商人喜欢用男童的小鸡鸡煲汤,沿海男童时常被贼人掳掠,惨白卧于荒野,小势已去,惟剩无辜的眼睛怒视苍穹,仿佛在质问:帝制推翻已近百年,何以宫中还招太监?大学宿舍里的这类深夜卧谈多了,告别男童岁月仅数年的我便惊骇得把身子弓起来,以枕头掩盖那块可能被蟊贼觊觎的下汤肉材。 我们这代人,或多或少都虐待过动物。我小时候没玩具,经常去捕捉苍蝇,把它的翅膀和脚剥去,放在蚂蚁洞前看众蚁享用晚宴;稍大,开始为父母分忧,去钓青蛙喂鸡,捕获的青蛙会满地乱窜,所以要先拍死于泥土上,努嘴叫鸡去吃,现在想来,我好残忍,可是我该怎生是好呢,先给青蛙灌一把安眠药再去喂鸡? 4年前,有个刚到南非的上海人在公众场合煮了一只活螃蟹,结果被判入狱10年,后改缓刑。上海阿拉无疑煮的是大闸蟹,这实在让人彷徨,大闸蟹不活煮,难不成开膛破肚之后再下锅? 据说南非的动物保护法很苛刻,有个白人没喂狗导致狗饿死,入狱半年。比照起来,酷爱吃醉虾、取熊胆、生吃猴脑的中国人,只怕要坐电椅才是。每念于此,我总是捶胸暗喜:幸亏我们有幸生在了中国。 我无条件赞同善待动物,世上既有人权,便有物权,所以我们才要出台物权法。这个社会已经有太多暴戾,不可再张扬血腥。以后我杀鸡,一定躲到黑暗角落。 越来越多的人呼吁保护动物,善待动物,这当然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不过爱心人士们若是能顺带呼吁一下善待人类,就更完美了。前不久,广西资源县有个村霸,指使人开动推土机,从一个老汉的身上轧过去,履带过处,大活人成了面饼。上海人在南非煮螃蟹要蹲监,土霸王轧死人后照样开摩托载着女子来去如风(据《南方周末》报导),这种反差不由教人忧伤地想,来世还是去做一只好望角的毛蟹为好。 (南都周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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