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應急預案 突顯社會矛盾加劇
 
2010年6月19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北京當局日前發佈實施新的《應急預案》採取行政領導負責制,將官員政績將與他們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掛鉤。《中國信息中心》主編楊莉藜認爲,這說明中國目前的社會矛盾確實是愈演愈烈,中共要把突發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以維持所謂的穩定。

據自由亞洲報導,北京當局在星期四發佈了新修訂的《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新京報》的報導說,這是北京當局第三次修訂《應急預案》,與2004年和2005年的兩個版本相比,新版突出了官員職責,將官員對突發事件的應對納入職責績效考覈範圍,預案規定,沒有按《應急預案》履職,導致突發事件發生甚至危害擴大;或不服從上級政府統一指揮,遲報、瞞報突發事件信息,沒有及時組織開展生產自救和善後工作,截留、擠佔、挪用應急資金等的相關責任人將受到行政處分,乃至被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信息中心》主編:中國社會矛盾愈演愈烈

在美國的《中國信息中心》主編楊莉藜對此評論說,這個基本上還體現出了中共目前執政的這種方式就是:哪兒有火就去哪兒救火,而不是說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再一點就說明中國目前的社會矛盾確實是愈演愈烈,高層當局已經認識到了,現在有一個很重要的它們的政治任務,就是所謂的維穩。就是要把突發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其實它真正擔心的還是那種羣體性的、暴力性的針對黨政機關和其他機構的這樣的抗議行動。

美國紐約的中文政論雜誌《北京之春》主編胡平認爲,把官員的政績與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掛鉤,並沒有改善中共當局「自上而下」的執政模式。

「它頒佈的這個新規定還是和過去一樣,它總是上級去向下級問責,中央去向地方問責,而中央本身那是不被問責的。另外我們也知道在今天整個官僚集團已經成爲一個特殊利益集團,那麼官官相護這個情況是達到非常嚴重的地步,因此即便是中央對地方問責、上級對下級問責,這一點來說它依然是做得非常非常的不夠。如果真的要有所改進的話,其實有個最簡單的判定標準,那就是對此前各級官員做得錯誤的做法是不是進行了追究?

那麼到目前爲止,我們光看到它在不斷地發出新的文件,而對一些很明顯的過去一些官員做的錯誤的做法沒有進行追究。我們不說遠了,就拿08年的土地證,出現那麼多豆腐渣工程、然後像譚作人這些人,他們僅僅是因爲對這些受難者表示關心,對他們進行調查,結果就把人家抓起來,給人家判罪。這裏面不但沒有對那些做得不當的那些官員進行任何問責和處分,反而對去關心這些問題的這些民間人士去實行迫害。有這些例子擺在前頭,那我們怎麼能相信他現在當局它會有相反的做法呢?」

北京當局市新公佈的《應急預案》把突發事件分爲四大類,23分類,51種,新增加了恐怖襲擊、生物災害、核事件與輻射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內容。每一種突發事件,均明確註明主責部門,如上訪、聚集等羣體性事件,主責部門爲市維穩辦。

胡平:正常社會里民衆集會、遊行是最正常的事情

胡平認爲,中共當局把恐怖襲擊和上訪、集會一起列入應急預案,釋放了危險的信號。「一個正常社會里頭民衆以集會、遊行這些方式表達他們不同的聲音本來是最正常的事情,而按照這些規定他把它當作了不正常的事情,居然把這些和恐怖襲擊事件等量齊觀看來是一件需要避免的事情。那麼這就意味着它一定會被這種所有的不同的聲音進一步加強控制,讓他們這種聲音根本不可能形成一種集體的行動。」

楊莉藜認爲,北京當局的新《應急預案》把官員政績與處置突發事件相掛鉤,是上級官員用政績壓下級官員,讓他們提高壓制和預防羣體性事件的能力,而武力鎮壓在處理羣體性事件中屢見不鮮,所以,官員的政績與處置突發事件掛鉤,對維權的民衆來說是災難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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