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娇免处罚带“尾巴”!邓贵大是巴东检察院的爷爷
 
李威
 
2009年6月1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邓玉娇强暴自卫案一审判决,受害人邓玉娇免除处罚。

这个结果仅仅是一审判决,10天之内邓玉娇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才生效。

起诉人巴东检察院有病啦?!邓贵大是你爷爷,还是你祖宗,为啥不是邓贵大的老婆出面起诉邓玉娇杀死她丈夫,而是由巴东检察院出面呢?

奇怪的是伤者黄德智不但没当起诉人,更没有出庭作证,而且新华社5月31日宣布黄德智被开除党籍,实行治安拘留。邓中佳被撤销镇招商办副主任职务。

据《财经网》报导,庭审于上午8时30分在巴东县法院第一法庭开始进行。公诉人称,侦查期间,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和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对邓玉娇进行了精神病医学鉴定,结论为:「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属部份(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湖北省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和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不但在玩语言游戏,想把老百姓唬住,而且他们本身就是精神病!

如果,邓玉娇没有「心境障碍」会怎样呢?是否像被砍死的邓贵大的朋友透露的那样,成为被「邓贵大基本玩遍了梦幻城所有的小姐」中的一员,大家都相安无事?知情人证明了邓贵大要强奸邓玉娇是蓄谋已久的:邓贵大「想把邓玉娇弄到手已经想了很久」,并否定了官方代表杨立勇此前说的邓贵大之前不认识邓玉娇的说法。

邓贵大一行人此次去洗脚城就是为了强奸邓玉娇。毫无疑义,邓玉娇的任何防卫都是正当的,必要的和及时的。

报导还说,但公诉人认为,邓玉娇在制止邓贵大、黄德智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过程中,致一人死亡,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但同时,鉴于邓玉娇属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具有主动投案自首的情节,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注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过程中」,「其具有主动投案自首的情节」。谁应该主动投案自首?当然是黄德智和邓中佳。没听说被强奸者被「不法侵害」后,还需要「主动投案自首的」。邓玉娇报警是为了送伤者去医院,结果如何?她还要被抓被打被关押,起码前五天不给饭吃,出庭时身体虚弱到了被两个女警架着进入法院。

报导说,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法庭辩论后,法官于上午10时30分宣布休庭。经过合议庭合议后,法官于上午11时宣布了判决结果: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这个结果仅仅是一审判决,10天之内邓玉娇不上诉、检察院不抗诉才生效。但这个结果是全中国人民的屈辱结果,这意味着包括邓玉娇在内的中国人都没有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这个判决和中共搞的历次运动之后的「平反」一样,留了一个混淆是非的「尾巴」。

为何这案子是全国十几亿人关注的焦点,牵动着所有人的心,就因为如何处置邓玉娇,就意味着如何处置所有的人。今天给邓玉娇留了一个混淆是非的「尾巴」,明天就会给其他受害者留下永无抚平的伤痕。也正因为此,邓玉娇案让中共感到前所未有的危机。

即使十天后邓玉娇带着「尾巴」被无罪释放了,这并不意味着解决了中国所有人的冤屈。要想彻底斩除给邓玉娇留下的屈辱结论,要想让正义和公正在中国实现,唯一之路就是摆脱这个迫害中华民族60年之久的共产体制,别无他路可走。△

(人民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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