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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身經歷 美國社區領袖的震驚(圖)
據大紀元記者鍾濤等報道,瑪莎女士在演講中說(發言的中文翻譯),「我是22選區的社區領導瑪莎。我的權利和責任是爲大家的權利和利益去奔走呼號。我想在座的每一個人都理解,我不能容忍在法拉盛的任何暴力行徑,只要我還在這兒看着這個地區。」 「任何一個人在這個國家都享有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只要他不去暴力攻擊別人。就像上個星期六我曾經在法拉盛被攻擊一樣。」 「上個星期六,我特地親自到這個地區來看一看,到底是怎麼回事?讓我很驚訝的是,那裏有一個非常平和、祥和的團體。另外一個是非常暴力非常急進的團體。很暴力的團體指責我是屬於那個非暴力團體的一員,我被語言攻擊也差一點被肢體攻擊。」 「後來我找一個翻譯,這個翻譯告訴這個暴力團體說我是這個社區的領導,他們才開始對我道歉,他們沒想到一個民選的社區領導在場。」 「他們就解釋說,他們是針對法輪功學員,他們不知道這位女士是不是法輪功學員,所以他們當時爲他們粗野的語言攻擊道歉。」 「這就是讓我非常憂慮,就是說假如我真的是法輪功學員,那我也不應該受到這樣的語言攻擊和誣陷。那我開始告訴他們,在這個國家他們沒有權力去因爲一個人的宗教信仰而攻擊他。因爲憲法允許他們有這個信仰權利。」 「我想,今天在這裏不是爲我個人,而是爲在法拉盛我們應該有一個和平的環境,我們應該保證警察能夠做他們應該做的事情,不至於因這種言論攻擊而變成暴力攻擊等等事情發生。」 「我想,在座不應該有任何誤解,認爲我沒有代表你們的權利。我已經跟警察局嚴重的交涉,對你們所採取的任何行爲都要嚴肅的對待。任何犯罪,罪犯都要懲罰。在紐約市你們是有人權的,法律是保護你們的。」 「回頭看看我被語言攻擊的經歷,我在此以後三天晚上都在做夢。所以在這幾天經歷以後,我想在這裏跟大家交流,美國政府是給相應的團體,相應的權利在街上表達,並不是說給他們權利說這個地方可以攻擊別人。這就是我們要探討的問題。」 「你們應該有這樣的權利和信心,你們可以去崇拜或者去禱告,你們可以有任何的宗教信仰,這是你們的自由。那些人想聽你們說,可以聽;不想聽,可以走,但是他們沒有任何權利來攻擊人。我現在就打算看看法輪功的書籍。」 「感謝你們讓我們有機會取到更好的東西,更正面的東西,如果沒有你們這些行爲,我可能跟以前一樣。你們應該把法拉盛當作你們的家,當作一個安全的家,我們不會再容忍有這樣的暴力。」 *************************************************************** 新唐人2008年全世界系列大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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