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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特派记者闯祸 中共强奸媒体 (多图)
 
作者:怀明
 
2006年5月2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从5月20日辽宁丹东市振安区楼房镇小孤山村一个大院发现大批尸体见报后,各种媒体纷纷转载,因特网上至少有53,000条相关条目。各种猜测,沸沸洋洋,人心慌慌,不可开交。综合分析各种报导不难看出除了少数署名报导比较忠实,不少报导明显是在竭力转移视线,以图掩盖案件背后的罪恶。

丹东特派记者王海闯祸

5月19日一早,王海接到电话说丹东小孤山村一个大院有大量尸体。出于记者的职责,他立即去现场采访并于5月20日在《辽沈晚报》上做了报导。在报导中他披露院子里“发现的尸体大约有30多具,其中有岁数大的,有中年的,还有青年、妇女和孩子。”警方承认“存放在院子里的那些尸体是标本”,但当被问及尸体的来源和数量时,警方表示“不方便回答”。在甘肃大量头骨案引起的惊恐还没平息,又有大量来源不明的老弱妇幼尸体曝光,怎不震动中国老百姓,引起恐慌和种种猜测?笔者当时在网上查看大量评论留言时,记得曾看到当地人指出那是一家食品加工厂。当时心中还闪过一念,“不会真的像沈阳军区老军医所揭露的那样会有人利用尸体来做食物吧?”

了解辽宁沈阳苏家屯血栓医院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活体摘取器官的暴行的人们更是留言怀疑尸体可能是法轮功学员的。这些都不是中共当局愿意看到的。大纪元等报纸媒体转载报导后,中共当局更是惊慌应对、竭力掩饰。当然,解铃还需系铃人,最好还是要王海来“出面”澄清才会令人信服些。

当局迫不及待强奸媒体

然而不知是王海不配合(那他可就麻烦大了),还是当局实在是迫不及待,5月22日一早《北京晨报》以“辽宁丹东小院内数十具神秘尸体原为医学标本”为题简短报导说,“晨报辽宁专讯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丹东市振安区楼房镇小孤山村7组的一个院子内存有数十具尸体一事属实。据介绍,这些尸体是一名外籍人士从黑龙江运到小孤山的,是正常的标本买卖,属医学专用。这些尸体运送到小孤山的时间大约是5月17日前后。接到群众举报后,丹东警方出警对此事进行了全面调查,在查实存放这些尸体属于商业行为后,此事已经移交丹东市卫生部门进行调查。‘我听说丹东市振安区楼房镇小孤山村7组的一个院子内发现好多具尸体。’前几日,一个电话打到记者那里。这位读者告诉记者,他所听到的消息表明,发现的尸体大约有30具。《辽沈晚报》供稿”。

言外之意,这是正常的标本买卖和正常商业行为,世人不必惊慌。奇怪的是这个“晨报辽宁专讯”的最后署名不是北京晨报的记者,而是《辽沈晚报》供稿。稿件似乎是王海写的,但却没有署名王海。世人众知报纸媒体抢新闻,互相间封锁独家新闻。为什么《辽沈晚报》不把新闻稿留给自己的报纸发表,而要到别的报纸去发表?这种不合常规的做法如何解释?在中国,如果《辽沈晚报》有义务向全国媒体通电更正错误,为什么只在《北京晨报》上报导?这么做恐怕只有更上层直接操纵,直接以王海和《辽沈晚报》的名义在《北京晨报》上报导;先消除影响,再压制《辽沈晚报》和王海认帐。不然就整顿《辽沈晚报》、整治王海。强奸后再让你承认是你自愿的!

然后新华网又将此稿转载,而且署名为特派丹东记者王海。不知道《辽沈晚报》到底登载这篇报导没有。《辽沈晚报》的网站http://www.lswb.com.cn/打不开。不知是不是真的已经关门整顿?也不知何时才能再开通网站?更不知王海是不是已经遭麻烦?(5月24日央视《中国法治报导》播出节目《辽宁丹东警方通报“神秘尸体事件”》时(见http://news.sina.com.cn/c/2006-05-24/23339957380.shtml),《辽沈晚报》表态的记者是张威,而不是王海。笔者不由的为王海担心。他其实不过尽了记者起码的本质而已。)

紧接着,同样的“强奸”案事情也发生在辽沈地区发行量最大的《华商晨报》上。5月22日新华兵团网登载了无作者署名和无发表时间的来源于《东方早报》的以“辽宁丹东神秘小院将尸体做标本销往海外”的报导。文章似乎以煽动性的口气质问为什么一个打着工艺美术招牌的工厂发现数十具尸体?但这句质问却掩盖了这个大院原本为一个食品加工厂的事实!然后该文便自编自演的写到“租房人告诉他要在这里办一个工艺美术品工厂,产品主要向外出口”。又说“当地一知情人士透露,这个工艺美术品厂是一外资企业,尸体加工成人体标本后销往国外”。到此关于这些尸体是正常商业产品的结论便和在《北京晨报》上的所谓的《辽沈晚报》供稿的说法一致起来。从此各网站便统一口径了。

幕后操控者自以为做的天衣无缝,但纸总是包不住火,而且比冒王海之名留下更多的破绽。首先让我们看看为什么说是《华商晨报》的这一报导也是一件“强奸逼从案”。打开《华商晨报》网络版http://news.huash.com/gb/news/2006-05/22/content_5438631.htm在同样标题“辽宁丹东神秘小院将尸体做标本销往海外”下豁然署明“来源:东方早报”。文章跟新华网上的一样,但开篇加了三个字:“早报讯”。这三个字和消息来源于东方早报相吻和。标明尽管文章中说是《华商晨报》的报导,可来源是《东方早报》。到此明眼人可以看出名堂来了。新华网转载《东方早报》引用《华商晨报》的报导,可《华商晨报》不敢明里否认,可也留了一手,用“来源:东方早报”和“早报讯”注明不认帐。试问,有那一家报纸不直接刊登自家的报导呢?从古狗搜索可以看到《华商晨报》是在早上6点59分发表(见下图)的。作为晨报,能不能真的赶得上出版发行呢呢?当地人不妨将《华商晨报》报纸找出来看看到底有没有这篇文章。




就姑且权当《华商晨报》有此文发表吧,让我们再看看设在上海的《东方早报》网站怎么说。在http://www.dfdaily.com/dfchannels/guonei/
shitijiagongchangzangshenliaodongnongjiadayuan上看到此文,开篇报导也说“早报讯”,但标题不同,是独一的“尸体加工厂藏身辽东农家大院”,时间也早4个小时,是2006-05-2203:51(见下图)。哈哈,看来真正的原始报导好像是从这个早报开始的了。那么出自谁手呢?没有署名,只有责任编辑。所以转一圈这么一篇高引用率的报导竟然是无名氏所做。是作者太谦虚呢还是该报被强奸挂名发表了此文?



尸体标本说源自新华网

新华网登载登载的所谓来源于《东方早报》的文章用了更能转移视线的“辽宁丹东神秘小院将尸体做标本销往海外”的标题。要追查时间的话,就是这家大爷网上的文章没时间记录。作案不留案底,真是高招。可万不该说是来源于《东方早报》(人家没用这标题!),又强迫其它网站包括《华商晨报》在内都用这个新标题。岂不怪哉?这说明了什么?中国的媒体啊,真像是一群妓女,“大爷您说咋地就咋地”。

那么究竟是谁先放出风声说尸体是标本的呢?其实就是新华网。就在王海5月20日报导后的第二天,新华网就刊登说“知情人称尸体是标本”(见下图)。知情人是谁呢?又是谁写的报导呢?当笔者想打开网页看细节时发现该网页已不存在。而且在新华网上查“丹东”和“尸体”都不反馈。




偷梁换柱骗国人

为了佐证尸体是标本,被强奸了的《华商晨报》在5月22日16:11:56再次被强奸,网页上(http://news.huash.com/gb/news/2006-05/22/content_5438631.htm)刊登了许多加工好的人体标本照片(见下图)。也许中国大陆民众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在国外的一眼便可以认出来是前些时候在国际巡回展览的标本的照片。根本不是间新作坊的产品。这种偷梁换柱的方式一点骗不了人。到5月24日,10:08:06,麻痹了《华商晨报》转载东北新闻网5月23日讯(http://news.huash.com/2006-05/24/content_5444206.htm)“5月16日,丹东公安机关在办案中获悉,位于振安区楼房镇小孤山子村的丹东科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涉嫌违法加工尸体制作标本,随即对该企业进行了清查。清查中发现,该公司操作室存有32具尸体,多数为经福尔马林药液浸泡、经医学解剖过。据丹东警方介绍,经尸体检验,没有发现他杀迹象,初步调查为该公司从外省医学教学单位运进尸体准备加工制成标本。”




以前一切报导都仅仅限于怀疑尸体来源,不曾有人敢于点破或敢于质问尸体是否他杀的问题。现在这“知情人”终于忍不住了,借东北新闻网声明:尸体没有他杀迹象。典型此地无银三百两。根据网友揭发,尸体都是没眼睛缺器官的,这倒符合“32具尸体,多数为经福尔马林药液浸泡、经医学解剖过”的官方说法。也就是说这些尸体在所谓的外省医学教学单位经过不知多少次的解剖。真不知道丹东警方根据什么能确定经过医学解剖的尸体不是被他杀的。科学地讲,没有人能排除被他杀的可能性,至少不能排除死在手术中或原本就是要谋杀在手术台上的可能性。“知情人”清楚,将人大量“谋杀在手术台上”不是一个“可能性”的问题,而是他们天天在中国实施的罪恶。这,才是“知情人”要竭力掩盖的。

(待续)

〔原题目:剥茧抽丝看丹东尸体案背后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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