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光 器官移植搜密
 
作者:郭微言
 
2006年4月29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

爲什麼要做器官移植

有病就求醫,真正嚴重的大病醫生也是醫治不了的話,可能就動腦筋到器官移植去了。其實,「七分精神,三分病」,一個人如果能夠有恆心地注意身、心、靈的平衡調養,會比任何藥品或手術治療還要來得管用。一個仁心仁術的醫生會更嚴謹的對病患說,要是真正嚴重的病患就是器官移植也救不了多久,因爲沒法治療、會死的病患,醫師根本不敢、也不願動移植手術。生命之光,人權是普世追求的價值。生命誠可貴,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一個有良知的人自然不能踐踏在別人的生命之上而換取一己的生命。

各國基於人道的考量所衍生的醫療法規的嚴格規範,另外,還牽涉到以及醫療技術、供體來源、捐體與受體免疫匹配的困難等等很多很多棘手的問題。所以,即使想握器官移植的話,有錢雖然是必須的條件,其他的門檻也不是那麼的容易過關的,這也就說明了越是先進開發的國家越是趨於嚴謹,正因爲這些環環相扣的複雜因素侷限了器官移植的發展。

大部份人們錯以爲可以在人死以後再摘取器官,而沒有必要做那麼殘忍的活體器官摘取。因爲一般人不理解器官移植入受體前,器官是沒有血流供氧的,這段沒有血液供氧的時間(在醫學上分爲兩個階段:熱缺血時間和冷缺血時間。所謂熱缺血時間,就是從血流停止開始,然後手術器官摘取,直到器官血管灌流沖洗完畢爲止,然後進行冷藏運輸,後者就是器官的冷缺血時間。)影響移植器官成活率的關鍵是熱缺血時間必須儘量地短,而冷缺血的時間相對要寬容的多。皮膚角膜等器官對熱缺血敏感較低。而心、腎、肝等內臟器官對熱缺血時間非常敏感。

中國大陸的醫院的設備及醫療技術遠落後於臺灣及先進國家,在追求器官移植手術高利潤的背後,當然隱藏着許多問題:基於手術失敗或病人死亡,醫療糾紛賠償很可觀,成功率和存活率又都是非常重要的指標。所以,這就必然造成在中國大陸這種沒有人權的地方,出現反人道、反人類的活體摘取器官的現象極端的泛濫。爲了達到活體摘取器官的目的,事先行刑者會與醫生溝通,開槍一定得避開腦幹部位,要打什麼部位才能讓病人昏迷休克而不是死亡,以確保呼吸和循環系統的持續工作。網路爆料有的犯人只是頭皮被子彈劃破,連顱骨都沒有被擊穿,犯人僅僅是被子彈聲嚇昏、震昏,醫生們就開始摘取犯人的器官,其殘忍實在不是生活在自由國家的人們所能想像的。

就腎臟移植來說,不僅需要血型相配,而且需要器官組織相配,通常往往要300到400個才能配上一個。中國的網站說,一個星期內就可以配上型。這麼機動正透露出他們有很大的一個活人器官庫,就是有很多活人等着被摘除器官。因爲腎臟只能離體存活24到48小時,所以必須有活的人。

等而下之的醫院往往操作不當導致「二次移植」;有些醫院不顧病患利益,拿一些質量不佳、風險較大、勉強可用的「邊緣」供體,或者將熱缺血時間過長、冷缺血太久等不太合格的器官也拿來移植。更離譜的把帶有B型肝炎病毒的肝移植給病人,直接造成患者手術併發症死亡等後果。專家指出,器官移植品質與存活率,與醫院設備及醫療團隊技術經驗密切相關。

中共是世界最大活體器官供應中心

據不完全統計,光是最近三年至少就有3,000多名南韓人到中國移植器官,而其他國家和地區在中國移植器官的人數每年也在1,000人以上;日本僅在 2004至2005年間,就有180名日本人在中國接受肝臟和腎臟移植手術,7名手術失敗死亡;以色列每個月約有30人前往中國大陸接受器官移植手術,其他還有印度、馬來西亞、沙烏地阿拉伯、埃及、美國、加拿大、巴基斯坦、阿曼、臺灣、新加坡和港澳等近20個國家地區的患者,中國已經成爲移植器官和販賣器官的世界中心。目前含外科移植的醫療費在內的器官移植行情,腎移植的全部花費爲五萬八千美元,肝移植爲八萬五千美元。

中共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國際壓力下公開承認,中國目前大多數移植用的器官確實來自死刑犯,值得注意的是,他說的是大多數,還有死刑犯怎麼來的。何況,根據國際大赦組織的數據,中共在2001年處決了2,468人,近年來每年的死刑犯大約是3,000到5,000人,或者更多,佔了全球被處決死囚的91%以上,而且不法官員在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盜取犯人的器官。死刑是否應該被廢止,也一直是一個高度爭議的問題,目前絕大多數國家傾向逐步減少以至於最終廢止爲目標。世界醫學會基於醫學倫理的考量,在「人體器官與組織捐贈與移植宣言」第十九條就明白指出「…由於犯人和受刑人並非處於能自由地給予同意的地位、且可能受到脅迫,他們的器官與組織不得被用於移植之用,除非是提供給其近親成員。」在一個人權、法制不彰的社會,器官買賣的商業利益誘因激起官商勾結乃司空見慣,因此造成犯罪與死刑判定的浮濫,更是另一個被關注的問題。

在中國,早期把屍體賣給醫學院作爲解剖,每具不過壹佰元,現在作爲活體器官移植儲備,動輒要價數萬元,如果賣給境外或外國人,甚至可以高賣到上百萬人民幣,利潤大而風險卻小,既有公檢法黨政機關參與,涉案人員競相趨之若鶩,醫務人員即使於心不忍,也只好配合去做而沒有別的選擇。

大量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拘留所、教養院和相關設施,才使邪惡有機會幹這樣的滅絕罪行,關押、洗腦、奴役、酷刑、性侵犯、性摧殘、虐殺和奴役等其他罪行。一些邪惡警察在與貪財黑醫密謀出售人體器官,藉口給法輪功學員檢查身體而達到盜取器官的目地。其手段之殘忍,滅絕人性,令人髮指。據了解,早在2000至2001年就在各地勞教所、監獄、醫院等地發生這種反人類惡行,高峯延續到2003年左右。現在活體器官的移植病人每年達到數千人,只要想到捐體與受體免疫匹配的困難度,就可以知道捐體後備人羣至少在數萬人之上,這哪是每年幾千名死刑犯所能充任的。

3月9日,一個集中營對法輪功學員活體摘除器官供醫院做移植手術,牟取暴利,祕密屠殺的慘絕人寰的大案被曝光後,中共裝聾作啞,默不作聲。一直到3月29日,中共衛生部才宣佈,將嚴格管制人體器官交易,從7月1日起,禁止買賣人體器官。整整用了三個星期的時間,擺明的在搞乾坤大挪移,轉移人證、物證,好自圓其說好銷贓滅跡。

器官市場交易經緯

有一箇中國器官移植醫院的網站有以中文、俄文、日文、韓文、英文提供多語服務,來吸引海外器官接收者,並且強調一個星期內就完成器官移植,機動配合得那麼高效率,要什麼就有什麼,並且註明超過80%所提供的器官是新鮮的,剛自處決死刑犯身上摘取下的。這些器官哪裏來的?僅在一家醫院,據說自從1999年以後,器官移植就上升到2,200例。有的醫院還講明的可以提供煉功人健康新鮮的活體器官。

富裕國家之病患,透過仲介之安排到至中國、印度、泰國、菲律賓、土耳其、保加利亞等國民所得較低之國家,進行器官移植由來已久,這種跨國的器官市場交易行爲,在人權與倫理上飽受抨擊。

去年臺灣等待心臟、肝臟、腎臟移植人數有192人、663人及6,388人,但整個年度分別只做了84、73及221例,其中半數是屍體器官捐贈,半數是活體捐贈。據衛生署資料顯示,目前常見的腎、肝及心等器官移植,臺灣一年後存活率分別達96%、88%及79%,與美國醫療水準相當。

臺灣腎臟器官來源短缺,有錢人等不及了,就到大陸進行器官移植,一般手術費用在新臺幣百萬元以上,大陸因爲地利和同文同種便成爲臺灣腎臟病患最大的換腎標地。去年臺灣赴大陸進行器官移植的有450人,追蹤調查結果,換肝者平均存活13個月,一年存活率僅60%。不談失敗的,就算花了上百萬換成了,可是結果只是多活了那麼短短几個月,是否划得來都是疑問。呼籲全球各地的患者,更要分辨清楚器官來自何處?千萬不要有意無意的成爲殺人造業的共犯。

中國國民黨元老陳立夫之子陳澤寵,去年七月底與家人至大陸考察旅遊,因身體不適檢查出肝臟有腫瘤,被安排到北京中日友好醫院切除肝腫瘤,後來手術失敗,經緊急換肝仍回天乏術。陳澤寵在大陸切除肝腫瘤及換肝,前後花了新臺幣250萬元卻仍保不住性命,家屬強烈質疑醫院嚴重疏失,現在還在申訴中。陳澤寵案例只是衆多糾紛中的冰山一角,值得深思。

有鑑於中共爆發自2000年開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活體摘除器官並焚屍滅跡的反人類行徑,臺灣衛生署醫學倫理委員會於4月12日召開會議通過決議案,將任何形式參與大陸器官移植的行爲認定爲非法。違法行爲將由衛生署的醫師懲戒委員會根據情節輕重執行懲戒,輕者必須接受再教育;中等情節者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重者廢止執業執照或廢止醫師證書。

以人道的立場關注器官移植

我們對劫後餘生的電視記者,能夠凜於良心正義「將生死置之度外」而披露蘇家屯在活體上取腎的駭人祕聞,非常敬佩。《大紀元時報》屹立不搖,默默的伸張正義,更是令人肅然起敬和鼓舞。世界最大活體器官供應中心的中國,是13億中國人民和海外華人的奇恥大辱,也是21世紀人類的悲哀,這全都是中共政權「假、惡、鬥」邪惡本質惹的禍。

生命之光,關懷生命,尊重生命,爲器官移植立法,保障人的生命、提升人的健康,這是世界各國通行的做法。日本早在 1958年就制定了《角膜移植法》,1997年又出臺了《器官移植法》;美國於1968年制定了《統一司屍體提供法》;臺灣於1987年6月19日製定公佈「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全文二十五條,歷經民國82年及91年兩次增訂,自屍體摘取器官或自活體摘取器官都規定得非常嚴謹。

可是,中共人大代表早在1986年就開始推動器官移植的相關立法,但是經過20年了,還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有鑑於中共專門從事瞞天過海的勾當,活體摘除器官並焚屍滅跡是反人類的野蠻行徑。我們非常支持法輪大法學會和明慧網於2006年4月4日發起成立的「赴中國大陸全面調查法輪功受迫害真相委員會」,邀請國際媒體和紅十字會等國際組織會同法輪功成員前往中國大陸,全面深入調查所有拘留法輪功學員的勞教所、集中營、拘留所、教養院、監獄和醫院、精神病院等相關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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