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务院敦促中国给予法轮功基本权利
 
2005年8月31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据美国国务院民主人权和劳动局(DRL)网站刊登的8月份最新简报中,题为《国务院敦促中国给予法轮功基本权利》的文章报导,DRL呼吁中国履行对国际上承诺的宗教自由和自己的宪法,在国会国际关系委员会非洲、全球人权和国际行动专门委员会7月21日举办的称为「法轮功和中国持续的人权战争」的听证会前, 国务院敦促中国走向人权和政治自由的道路上。

DRL呼吁给予法轮功学员信仰、良心和集会自由的基本权利。

国务院继续选定中国因其严重侵害宗教自由,仍作为特别关注的国家。

DRL正在支持在中国涉及一些体制问题的活动,包括改革司法系统、改进公众参与和加强民间社团。

在2006年,DRL将优先资助非政府组织的能力建设(capacity-building)项目, 农村居民的人权意识,迁移劳工的劳动权利保护,以及训练和加强公众参与管理。

DRL也将继续促进中国遵循国际劳工标准。

美国呼吁共同推进自由,支持各地自由联盟, 以及帮助其他人产生保护个体权利,因而促进公众利益的社会。此目标对中国也不例外。

更多信息:请参看DRL网页在www.state.gov/g/drl
中国的人权状况, 请参看www.state.gov/g/drl/rls/hrr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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