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一位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的揭露
 
2005年7月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我是一位中國政府的法制工作人員,看過《大紀元》登出的在前駐澳外交官陳用林、曾任職於天津市國安局「601」辦公室的郝風軍、現居多倫多的原瀋陽市司法局局長、三級警監韓廣生,公開脫離中共邪惡並揭露中共邪惡在海內外迫害異議人士黑幕的鼓舞,我想,用我所知道的支持他們,讓他們覺得自己不孤單!而且他們覺得自己的選擇是正確!

1999年10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施行,經過一輪的協調準備,我們行政複議法部門開始對勞教決定不服的案件進行審理。

在開始對勞教決定不服的案件進行審理中,也有少量的法輪功學員對非法勞教決定不服的案件,對於這類敏感案件的行政複議,上面要求是一定要有處理決定出案。由於在法律和法規上都沒有明文規定的條款如何處理,也就是找不到處理這類案件的法律依據。所以我們行政複議部門的領導,在這類案件行政複議處理決定上都是有許多顧慮的,怕經不起今後的司法檢查,而承擔法律責任。因此,採取迴避的態度,能不收法輪功學員對非法勞教決定不服的案件就儘量不收,再就與勞教局協調一律不收法輪功學員對非法勞教決定不服的案件。造成法輪功學員申述無門,連一般的勞教人員都不如!基本權利全被剝奪!其實也就是說對法輪功學員的任何處理都是非法的。

後來又由於上面的壓力,我們行政複議法部門又開始收法輪功學員對非法勞教決定不服的案件了,如何出行政複議處理決定?原來的老問題又擺上來了,行政複議部門的領導傳達,有關部門電話通知,出案的依據是治安管理條例,一律作出維持原勞教決定的行政複議處理決定。由此可見,中共邪惡把他們一貫喊的依法治市、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口號全忘啦!讓受矇蔽的政府法制工作人員違法、違憲,替中共邪惡承擔罪惡,當替罪羔羊,真是陰險毒辣。殺人不見血啊!

中共邪惡是背地裏往死裏整法輪功學員,而表面掩蓋着非法迫害的真相。我的經歷使我相信陳用林、郝風軍、韓廣生他們揭露的全是真的!所以我要用我了解的事實告訴人們和陳用林、郝風軍、韓廣生他們所在的國家政府,要相信、聲援、支持、保護陳用林、郝風軍、韓廣生他們揭露中共邪惡非法迫害法輪功罪行的這一義舉!不要再觀望!鼓勵和幫助現在中共體制內還有良心的官員們、人們,使他們早日認清中共的邪惡,早日停止迫害,竭止那些還在糊塗中犯罪的人們,這對每個人都有好處的大善之舉。還一個法律的公正展現給人們吧!

請原諒爲了安全我不留名了。謝謝!

一位讀者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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