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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小宰香港「国家领导人」 霍英东两会大发牢骚
 
2005年10月30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具有「香港富豪」和「全国政协副主席」身份的霍英东,以「爱国」著称。但是他在大陆投资十几年来,竟也遭中共层层盘剥、屡屡敲诈。其中的苦衷与尴尬,自难向人启齿。

据华夏电子报报道,九十年代初,霍英东看中广东番禺地区,有意重点投资,开发番禺南沙。中共盯紧霍英东这块「肥肉」,大行敲诈之能事。从1992年开始,至2002年,霍先后在南沙投入30多亿人民币。当地中共「一把手」将各类工程都安排给儿子或亲信的企业承包,包括霍的所有项目。弟弟搞基建,儿子装水电消防,女婿做绿化,亲信包运输──大小通吃。「如果你不购买由他们指定的设备,即便整幢房子都盖好了,他们一句『消防不合格』,你就只有等死。」当地人如是描述。

霍英东想建环岛路,投资后,竟没了下文,回答是都用作「搬迁费」了;霍要建蒲洲花园,被索要1500万,结果,仅仅是派人在邻近山脚挖来一堆黄泥,从山上拔来一堆小草,再插几棵手臂般的小树,就算了事;至于工程填沙,当地的价格为每立方米8到10元,但送给霍的帐单,却是每立方米20元!霍建南沙广场,从施工到监理全是当地中共「一把手」家的人,整整半个广场的桩位,到露出地面,人们才「发现」,误差竟然多达20米!霍英东跌足长叹:「一生未见过如此离谱的事!」

霍出资建了「有荣船厂」,从会计、出纳、人事到仓库保管,也全是当地中共「一把手」的家人,后来赫然发现,该船厂竟已经全部「转租」给外地人,连霍氏自己的船去修,也要照高价收费。更有甚者,对方还借「霍英东船厂」的名义,向外大量举债。直到债主告到霍家头上,霍才如梦初醒;另一个由霍组建的渡轮码头,成功经营了10多年,某日忽然「大祸临头」,码头突然被颁发禁令,并且是:头天来通知,次日就带武器和手铐来「执行」。

当地中共「一把手」不仅包揽了霍所有项目,而且处处对霍氏埋桩子、拆墙脚。霍建了个东发码头,被硬逼霍掏2000万元,给他们搞个同样的南伟码头,并交由「第一亲信」陈某管理,货物则只往自家南伟码头运送;霍建了一座直航香港的高速飞船码头,就被对方安插自己人前去做主管,利用港口,大肆走私;霍搞了个高尔夫球场,对方就在对面莲花山照搞一个;霍建个天后宫,对方在它面前「开发」一个烧烤场。

霍英东曾于1986年,与番禺政府合作,要建三座大桥,霍氏基金会为此投资8000 万港元,150万美元。双方签订3个合约,写明:一要还本付息,二要按比例分红。转眼17年过去了,项目获得巨大效益,霍氏基金会却没有收到一分钱,而且从未看到账目,甚至连最简单的公司报表都未见过。到2002年,霍忽然听说番禺当局要单方面将项目「上市」,于是前往质问,对方提出还给霍氏基金会 8000万港元了事。为此,番禺当局把霍氏基金会的投资,擅自改称为「无息贷款」。霍氏基金会要对方公布账目,以示公正,却遭断然拒绝。当年白纸黑字的合约,此时犹如一纸废文。

霍英东不仅遭受中共番禺当局蚕食,还遭受中共广州市当局戏耍。霍英东曾在南沙新城购得一块地皮,准备建船厂,领到的红线图上盖满了广州市政府32个公章。岂料,船厂即将动工时,却接到广州市政府一连发来的13个文件,说那块地另有他用,原合约「不妥」云云。霍英东仰天长叹:「当头13棒!一个公章就可以令你破产。」

霍英东后来在北京「两会」上声称:「我参与国内改革开放事业义无返顾,不走回头路。我已年近80,还有何求?我只想借此机会,再次提醒:市场运作靠法律保障,法律靠信誉支持。如果没有信誉,法律还有甚么用?」一番说似不后悔的话,却流露了后悔不及、五味杂陈、无可奈何的难言尴尬。

霍英东,香港知名人士,早年趁朝鲜战争,走私军火,发战争财,聚得大量财富。后辗转房地产、金融等行业,最终跻身香港十大富豪行列。中国搞「改革开放」,霍成为最早到内地投资的港商之一,先后向内地砸下百亿资金,为此被北京赞为「爱国」,树为典型。实际上,香港人都知道,立场左倾的霍英东,与其说是「爱国」,不如说是「爱党」。香港回归后,北京出于「商人治港」的需要,又钦定对北京「忠心不二」的霍为「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跻身「国家领导人」之列,横跨政商两界。在外人眼里,名利双收,春风得意。然而,谁能想到,贵为霍氏,竟也没有逃脱中共无处不在的敲诈与盘剥,其他港商台商外商的处境,更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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