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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又是一位让我不能忘怀的美丽姑娘(多图)
美丽善良的武汉姑娘黄曌 【人民报消息】这又是一位让我不能忘怀的美丽姑娘,当我看到她的照片时,不由得赞叹道:好善良美丽的姑娘!她是武汉人,今年32岁。 下面我要从她的恋爱和结婚开始述说: 被迫害致死的武汉姑娘黄曌和她的丈夫刘宁都出生于1972年。刘宁原工作单位是武汉市周济集团(生产邮电通信设备)。刘父在该单位工伤死亡,因此刘宁接父亲的班。原来他与周济集团签了5 年的工作合同,因他修炼法轮功,周济集团单方面将合同期缩短为3年,并对他说,如果不炼法轮功可续签合同,否则不再与他签约。刘宁不放弃修炼法轮功,3年合同期满后,他失去了工作。 俩人到派出所要身份证,警察说,只要炼法轮功就不能给身份证。 在这种情况下,他俩没有办法向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2年8月8日,黄曌和刘宁在得到父母同意后结了婚。 ◎ 公安前后矛盾 大纪元记者李元、张小敏报导,武汉姑娘黄曌和她的丈夫刘宁,今年4月1日遭武汉硚口区公安分局科长金志平和硚口区610组织绑架,两人被分开关押。4月16日黄曌父母接到死亡通知,官方文件上死因填「被刺」。 被抓的第三天,4月3日刘宁意外的获准被其母带回家,刘宁当时问妻子黄曌在哪里?警察答:「她死了!」并称刘宁和黄曌不是合法夫妻。 刘宁回家后一直遭软禁。后来在逃离监控时,不幸腿摔成粉碎性骨折,直到现在刘宁仍无人身自由。 黄曌死后,黄妈妈曾要求让刘宁见遗体一面,公安以他们不是合法夫妻为由拒绝。 直到7月下旬,刘宁才确知妻子惨死的消息。 ◎ 黄曌被抓第2天被残害成植物人 不给他们身份证,造成他们无法结婚的不就是政府部门吗?这和中国驻外使领馆拒绝给护照到期的留学生法轮功学员换新的护照是同出一辄。政府在迫害无辜,却要法轮功学员来承担责任,天理何在? 不光如此,山东潍坊有一位法轮功女学员有个不炼法轮功的女儿要结婚,南苑街道办事处就是不给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年多去了几十趟得到的回答都是:“你妈什么时候不炼法轮功了,你什么时候才能结婚。”连亲属都被连累,这是什么世道? 黄曌遗体火化时,家属发现官方文件上死因填的是「被刺」。 武汉硚口区公安一处与610组织为推销责任,反诬黄曌是「自残」。黄曌年老的父母被迫举著女儿的遗像上街喊冤,最后由当地街道居委会出面,以救济的名义给三万元图封口。 对于黄曌被刺死亡,家属正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最近有人放出谣言,说家属已接受数万元赔偿,不再上告。 经查证,黄母已向武汉市硚口公安分局提交《申请确认违法行使刑事(行政)职权行为通知书》,该局6月22日决定不予受理。黄母接获通知书后,已依法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国家赔偿委员会申诉。很多关心黄曌死亡案的正义人士,包括法律界专业人士正关注案件的进展。 ◎ 狱中家书 黄曌2002年在武汉市第一看守所写的家信手稿。 武汉市硚口公安分局6月22日决定不予受理。黄母已依法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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