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 正體版
 
起诉江泽民对海峡两岸关系的影响
 
作者:朱婉琪律师「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小组」
 
2004年6月1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小组有来自11个国家中的17位律师参与,而法律小组目前已接获来自世界各地法律界超过1000份的书面支持,支持法轮功学员在全球各地控告中国前领导人江泽民的国际人权诉讼。

「全球公审江泽民」不仅是今天直接遭到江泽民集团迫害的将近百分之八中国人口的法轮功学员的愿望,也是世界上所有反对灭绝道德、灭绝良知、灭绝群体,所有正义之士的一个共同的愿望。所有了解江泽民卖国、作尽坏事、残害无辜的中国人,和在世界上关心中国人权发展的人士,现在都在密切的注意全球各地诉江案的发展。

**江氏倒行逆施下的中国-全球人权的梦魇

温家宝去年底访问美国的时候说「台湾是中国的乡愁」,我们必须讲「中国人权的状况是全球的梦魇」,而中国最大的梦魇就是养虎为患,而这个最大的梦魇就在江泽民身上,因此当中国新领导人向全世界表达中国将迈向自由开放的同时,却为虎作伥,造就了21世纪初华人社会最大人权丑剧的丑角,让江泽民这个「现行犯」继续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灭绝迫害时,我们必须正告中国新领导人,千千万万不要把中国的未来,葬送在国际人权恶棍 - 江泽民的手里。

**诉江攸关两岸、事关统独

目前法轮功学员在全球各地七个国家提出控告江泽民,超过四个国家正在准备诉状控告江泽民,毫无疑问的,全球诉江是21世纪初最大的国际人权诉讼。

谈到诉江案与两岸关系,我们必须说,不但是「攸关两岸」,而且「事关统独」,这话怎么讲,法轮功不涉及政治,为什么诉江会攸关两岸、事关统独呢?

讲到攸关两岸,在去年11月,台湾的法轮功学员,告诉了台湾社会,告诉了世界,法轮功团体的被迫害,并不只发生在中国法轮功学员的身上,还殃及无辜的台湾人民。台湾的法轮功学员即使在台湾的土地上,在台湾政府和法律保护下可以自由习练法轮功,但是这群无辜善良的台湾人民,一旦踏上海峡另一岸的土地,却因为法轮功学员的身份受到完全相反的人权待遇。

在江泽民集团使尽一切手段非法迫害法轮功的情况下,无辜的台湾人民从2000年到2003年,甚至到2004年的今天,进入中国大陆也照样受到江氏集团的迫害,受害者还包括当时11岁大的女孩。

去年的11月,因为前往中国而被江泽民集团所迫害的台湾法轮功学员中的七位,勇敢的、正义的向台湾的社会控诉了江泽民的这场人权迫害,依据台湾当地的法律程序,和在民国42年,也就是西元1953年,台湾依照联合国一九四八年「防止及惩治残害人群罪公约」所制定的国内法-「残害人群治罪条例」的规定,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台湾史上第一个控告中国前领导人的人权诉讼,所以我们说诉江案是攸关两岸。同时,台湾人民所控诉的是中国独裁者的迫害,这当然是两岸应该重视的人权议题。

诉江案也「事关统独」,事关统独,不是说法轮功赞成台独,或者说法轮功赞成统一,法轮功没有这样的政治诉求,那为什么说诉江案事关统独呢?

因为不管是赞成统一的国民党连战先生,或者是泛蓝的明日之星马英九,马市长,甚至于前民进党主席施明德,谢长廷,以及目前刚刚就职的现任的总统陈水扁先生以及副总统吕秀莲女士,不管是统派、独派,这些攸关台湾政局的重量级政治人物都立场一致的表明了支持台湾法轮功学员的人权,支持法轮功学员和平的行使在宪法跟台湾法律下所给予的权利和自由。

因此所谓「事关统独」,是中国政府应该了解, 不论这些台湾的政治人物有什么样不同的政治立场,但是对于爱好自由和平,帮助人身心健康、做好人的法轮功团体的态度却是一致的,不论统或独,都明确表达支持法轮功学员善良信仰的立场,跟中国政府帮助江泽民的倒行逆施迥然不同。这是指在政治层面上的情况。

**迫害法轮功伤害两岸三地关系

诉江案在立法、司法层面上,是怎样牵动两岸关系?

台湾法轮功学员七个原告在去年递出诉江案11月17日前二天,11月15日,近一万人的法轮功学员在台湾的总统府前广场集会的时候,四党一派的立法委员都出面声援这个诉江的递状控告,充份表现了两岸对于法轮功问题处理的不同。

99年的4月25日,同样是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到了中南海,行使中国宪法赋于他们上访的权利,一个完全和平的上访,竟然成为江泽民迫害法轮功的重要借口之一,然而在中华民国台湾2003年的11月15日总统府前,台湾人民,台湾法轮功学员,行使台湾宪法下所赋予的基本权利自由,将近一万、平和的人民没有遭到政府的栽赃、污蔑,代表民意的立法委员还公开表示支持。

看看同文、同种的两岸,对于法轮功学员真善忍的信仰,一边是和平理性,以法治来给予支持,一边是独裁专政,以暴力持续进行残酷迫害,这样的对比,江氏的迫害到底给台湾人民做了一个什么样的恶劣示范?

再看看江泽民的迫害政策,不仅对在中国的法轮功学员实施,对于台湾人民进到中国的时候实施,甚至破坏香港基本法第五条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的规定,江氏集团掩耳盗铃的企图利用香港基本法第23条的立法,来剥夺香港法轮功学员的权利,还包括在过去几年,因为江泽民灭绝政策的实施,致使香港入境处敢于明目张瞻的、强制的、暴力的遗返台湾法轮功学员。

几年中前后将近有两百名的台湾法轮功学员,持合法的签证进入香港参加当地合法的法轮功活动时,遭到入境处强制的遗返、暴力的侵犯,其中还包括不到10岁的小孩子都以莫须有的保安理由遣返。

在两岸三地的关系上来讲,我们看不到这个全球的人权梦魇,在法轮功的议题上有任何的进步和希望,相反的还把内地的人权迫害,延伸到两岸关系上,迫坏香港一国两制,伤害台湾人民,这要台湾人民如何相信一国两制不会是一场最露骨的骗局?

今天台湾的民众亲眼见到法轮功学员如此平和的团体,竟然会受到这样残酷的打压,中国政府即使以再多的柔性诉求向台湾人民喊话,只要江氏迫害法轮功团体还持续下去,台湾人民是无法想像将来台湾如果跟中国大陆合在一块,这个人权的恐惧又不结束的话,那中国将会带给台湾人民什么样的人权未来,这绝对是令台湾人民担忧的。

**法律界的具体决议支持

台湾司法界如何来看待全球诉江案?

在一个自由开放的国家,在一个资讯发达的国家,人民得以自由行使真善忍信仰的国度,像台湾来讲,任何人都可以很容易的了解台湾法轮功学员以及世界上法轮功学员的和平跟良善。一群以人权为天职的律师,在台湾以及全球几大洲,经由国际人权组织的报告以及法轮功学员所提出的证据及真相的说明,已经认识到江氏这个现行犯近五年来对法轮功所进行的迫害是极其严重国际刑事犯行。

在台湾,法轮功学员不断的向法律界人士讲清真相,使得法界人士很快的了解到告江泽民的这场诉讼,不是对抗中国政权或政府的抗争,而是一个维护人类基本权利的国际人权诉讼。

在去年的10月 25日,台湾最大的律师公会联合会通过了我现在手上拿的的这份支持法轮功国际人权诉讼的决议声明,这份决议是台湾法律界良心的一个象征,他代表的意义,是律师本于良知、道德跟公理,在了解这场惨无人道的迫害之后,作成的一个具体的支持。

这个支持,我们也经由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小组送上了「国际刑事法庭」。因此除了前面在政治层面外,在法律界的这个角度,台湾法律界也作了这样的一个支持法轮功人权诉讼的决定,这在台湾司法史上绝无仅有的。另外,台湾总统府人权谘询小组的成员律师也在台湾报纸上和国际人权研讨会的场合,提出法轮功全球诉讼应该引起法律界人士正视的呼吁。

**政治利益与国际正义的取决

然而,令人痛心的是,尽管在中国大陆发生了上百万人流离失所,将近百分之八的人口遭到这场迫害,但是中国内地的司法界却是敢怒而不敢言,在这不尊重法治的独裁国家机器操作下,很多道德良知的声音被独裁者压制著无法为法轮功讲句公道话。

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小组可以在全世界民主法治的国家自由的发声,可以向国际社会召告:今天江泽民利用法律工具在中国打压法轮功,甚至迫害对国外进入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的法律下、在国际人权公约的标准下都是非法的!

凡是民主法治的国家、尊重国际刑法、尊重国际人权法的国家,都会了解江氏反人类的罪行,是应该根据国内法的规定予以惩治跟防止的,但是我们发现尽管有许多的国家,他们的法律中有惩罚群体灭绝、残害人群罪、酷刑罪和反人类罪行的法律,可是在中国这样一个庞大的政治机器操作下,在江泽民还担任军委主席滥权利用全球各地的中国领事馆做著不可告人事情,许多国家的司法独立和公正确实面临了严重的考验。

**人心不死、维护人权

我们曾经听过一个台湾资深媒体人谈过他对法轮功诉江的观察:「所有参与全球诉江的律师,在各个社会中,不过是一个薄弱、单独的个体,在面对中国政府一个庞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之下、中国一个巨大政治力的威胁之下,一个单薄的人权律师,为什么要站出来诉江,来面临整个中国政府机器的威胁,这样的精神是来自对于法律本身的坚持吗?」。这个资深的媒体人认为不只是为了法治,而是因为「人心不死」。

唐吉诃德为了追求理想,个人挑战风车,人喻之愚蠢,目前为止有11个国家、17个律师在全球各地进行著看似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诉讼,是因为相信道德、良知是不应也不能被国家机器所灭绝的。

本持著对于国际人权和良知、道德的坚持,本持著法轮功学员的良善所给予的信心,本持著客观的证据,这群律师选择与法轮功学员站在一起,共同面对中国政府压力,即使国际社会某些国家可能经不起诱惑而丧失司法独立的坚持,这群人也不愿放弃对司法正义的追求,决定在全球各地控告江泽民。

于此同时,了解诉江案动机的国际人权之士,也向各国提出严正的呼吁:所有民主法治的国家不要为了与中国之间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而牺牲司法的尊严和国际的正义,更不要以豁免权、管辖权上的限制,做为规避审判一个企图灭绝人类善良信仰、虐杀生命的刽子手的借口。

**反人类罪刑的防止制止重于惩治

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人权之士花了那么多心血所建立起来的种种国际人权的机制,大家不能忘了这些国际法律机制成立的宗旨,所有法律界人士,应该想想当初为什么要惩罚这样的罪行,那是为维护人类正义、人权基本价值和精神而设的。

因此国际人权的机制在实施的过程中,应该要正视、要修改任何防止管辖或审判这些严重灭绝罪行、酷刑罪的法律限制,应该要弥补立法或是执法上的缺陷,使江泽民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而不是牺牲法治,屈从于利益的现实,使这个人权罪犯,继续逍遥法外,继续对无辜生命进行迫害。「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五十周年纪念时,国际人权学者曾感慨的说,这些国际人权公约虽然立意良好,但实践上不能永远只停留在罪行发生后,生命被被虐杀后的「事后惩治」,人们应该更深切、更积极的省思如何「防止灭绝罪行的继续及发生」。

**邪不胜正的全球控诉

江氏集团对于法轮功的迫害目前还在持续著,他们罪行严重的程度,绝不下于任何一个战犯,所有国际人权的所谓的宣言,立法、公约的签署国不应该让同样为签署国的中国政府继续这样的暴行。

全球的诉江案,可以说是廿一世纪初最大,影响面也最广的国际人权诉讼,我们希望各界人士能回归各国国内法律和国际人权法律维护人类基本权利自由的立法精神,重新审视任何审理反人类罪行规定上的障碍。

更重要的,还是希望借由这样子的诉讼引起国际各界的舆论,使这场迫害及早结束,让江泽民集团为反人类的罪行负责!这己经不是中国人民的愿望,相信也是全世界支持国际人权、站在正义良知一边的人的共同心声。

中国政府绝不能忽略国际上的这个人权诉求,应该让江泽民负起法律的责任,负起历史的责任!

将一个迫害无辜,破坏中国改革开放形象的人权丑角绳之以法,应该是中国人共同的希望,也是对国际社会证明,证明中国政府愿意弥补为虎作怅的错误,愿意在人权议题上改头换面,洗刷恶劣的人权形象,愿意跟正义良知之士站在一起。

**决意将江泽民绳之以法

有人问律师小组如果今天江泽民对法轮功的这场迫害在中国平反了,你们还要全球诉江吗?

我们必须很严肃的说,二次大战之后,很多人在战争中被战犯凌虐牺牲了,不会因为这个战争结束了,这些生命牺牲了,这个战犯就不要被审判了,同样的,即使中国政府亲手结束了这场迫害,我们认为江泽民这种反人类罪行的公敌,仍然应该送上国际法庭,得到他应有的罪刑和惩罚。

希望大家了解全球诉江案不仅是攸关台湾香港两岸三地的一个重要的人权议题,也能把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所以在全球四处递状控告江泽民的真相告诉世界,让所有的正义之士了解:这场诉讼是人类本于道德、正义、良知和对人权的维护在对邪恶、不公义、不道德所进行的一个最严肃的控诉!

我们决意要将江泽民绳之以法,就是告诉世界「邪不胜正」!这个全球诉江和审江的诉讼影响还在世界上扩大当中,相信会得到更多更多良善、公义的、道德的支持。


***********************

注:此文为朱婉琪律师5月26日在芝加哥“诉江与世界未来”研讨会上的发言记录,大纪元记者根据录音整理。世界首例诉江案5月27日芝加哥庭辩的前一天,全球审江大联盟、保卫言论自由人权同盟、美国华府论坛在芝加哥大学,共同合办“诉江与世界未来”研讨会,律师政论家等六位主讲人发表各自的研究结果和观点。近60人参加座谈会。

朱婉琪律师小档案:经历: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小组台湾发言人;全球反对23条立法联盟台湾代表;美国纽约州注册律师;美国亚洲研究中心法律研究员;国际纽约人寿法务协理;学历: 美国长春藤宾州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东吴大学法律研究所法学硕士;国立政治大学法律系法学士。

(大纪元)

 
分享:
 
人气:14,879
 

如果您喜欢本文章,欢迎捐款和支持!
 
       

 
 

 
 
人民报网站服务条款
 
反馈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