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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盖世太保」头子罗干罪恶触目惊心 (图)
 
2004年2月2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明慧网2月24日报导) 中国近期发生着新一轮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全国各地有大量学员不断被拘捕、虐杀。海外各国法轮功学员相继进行强烈抗议,呼吁法办迫害责任者江泽民、罗干、刘京、周永康。

任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的罗干,同时也是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专门机构「中共中央处理法轮功问题办公室」(又名「610办公室」)的领导小组成员和实际执行主管,在近五年的对于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罗干对于全面贯彻实施江泽民的灭绝政策,策划、部署、指挥和推动野蛮迫害一直起着主导作用,是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的头号干将。

一、内定「邪教」、暗中秘查、骚扰和非法关押炼功群众

罗干在江氏集团公开镇压法轮功以前,分别于1997年和1998年两次命令大陆公安部门在全国范围对法轮功进行秘密调查,准备先把法轮功定罪为「邪教」,并派驻公安人员进行系统性「卧底调查」。这种内定罪名、暗中取证的做法,不仅违反中国法律,并且导致多个省份的一些地方公安局宣布法轮功群众的炼功是「非法集会」,强行驱散,查抄炼功群众的私有财产,非法拘审、关押炼功群众。然而各地公安部门上报的「没有问题」或者「尚未发现任何问题」的调查结果,以及在全国各地没有搜集到法轮功的任何罪证,使罗干“欲加之罪”的阴谋当时未能得逞。

1997年初,正当中国民众和各级政府官员对法轮功持鼓励支持的态度时,罗干命令大陆公安部门在全国范围对法轮功进行了一场秘密调查,同时内定法轮功为「邪教」,以便取缔。但各地公安部门上报的调查结果却都是「没有问题」或者「尚未发现任何问题」。各地体育总会的调查结果也都认为法轮功是一种「强身、健体、治病」的群众活动,没有任何非法行为。

1998年7月,罗干又通过中国公安部一局(也称政治保卫局)发出公政[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先把法轮功定罪为「邪教」,然后让全国各地公安部门进行系统性「卧底调查」,搜集证据。可是,在全国各地,没有搜集到法轮功的罪证。在该《通知》的错误引导下,江苏、辽宁、山东、新疆、黑龙江、河北、福建等省份的一些地方公安局宣布法轮功群众的炼功是「非法集会」,强行驱散练功群众,并私闯民宅,查抄炼功群众的私有财产,他们还非法拘审、关押炼功群众,并动用宣传媒介进行颠倒黑白的诬陷宣传。[1]

二、直接部署、实施和推动江氏灭绝政策

1999年7月20后,罗干在实施江氏对法轮功的「群体灭绝」政策上起主导作用,从1999年到2002年,他直接参与制定了对法轮功一步步升级的打压政策。罗在出席的多次会议上和讲话中直接要求全国的政法机关等加大力度镇压法轮功,而且亲自到全国各地「蹲点」督阵。从2001年到2003年期间,罗干至少七次公开讲话,要求全国的政法系统,将「法轮功」列为第一位打击对象。自2000年9月起,罗干分别前往山东潍坊、武汉、江西南昌、吉林长春、安徽、辽宁、河南焦作、沈阳、黑龙江鸡西兴凯湖等地视察镇压情况,每到一地,当地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迫害包括致死案例都会骤增。

1.多次在全国高层会议上积极部署「严厉打击法轮功」

罗干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向全国各级政法部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部署对法轮功进行系统的、大面积的迫害,也利用每一次在其它全国性会议上的机会对法轮功进行诬蔑和攻击。

2001年1月20日,罗干主持了全国「严打」会议,指示地方官员要多逮捕,并从严从重判决包括法轮功在内的境内外敌对势力、少数民族分裂和宗教势力。[2]

2001年6月28日,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北京的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罗干作报告时提出,要「深入开展同「法轮功」……组织的斗争,迅速组织开展「严打」整治斗争。」[3]

2001年12月5日,罗干在当天北京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讲话中把法轮功列为「境内外敌对势力」,要求「深入『严打』整治」。[4]

中共十六大召开前,2002年1月19日,罗干在中央综治委200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继续严厉打击「法轮功」…」[5]

2002年3月6日下午,罗干参加福建代表团在北京的全团会议,并发表讲话, 「今年要全力以赴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坚决打击敌对势力、…;二是要坚决打击「法轮功」…的…活动;…」。[6]

2002年9月16日,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罗干对全国政法部门进行部署,「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法轮功」被列为打击对象的第一位。[7]

四川邛崃市的法轮功学员在发往明慧网的消息中证实,「罗干在9月16日晚间电视新闻中要『重点打击法轮功』,紧接着,邛崃市公安局立即出动大量警察大肆抓捕邛崃市法轮功学员。」在罗的这一指令下,全国又有不少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抄家、关押。

新华网2003年1月13日报道,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于当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审议《2003年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罗干亲自部署春节和「两会」期间对法轮功的进一步迫害。[8]

以上列出的只是追查国际所掌握的部分罗干公开讲话关于强化镇压的内容,更多的有关证据将直接用于提供给法庭起诉。

2.具体落实江氏步步升级的打压政策

来自“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消息,据知情者提供,1999年下半年公开镇压法轮功之初,江泽民与罗干就「法轮功问题」进行过一次秘密谈话。随后不久,2000年,罗干到新疆等地巡回时,对镇压法轮功进行指示:「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和「三个月消灭法轮功」。[9]

位于美国的「中国宗教迫害真相调查委员会」和「自由中国运动」公开一份中共秘密文件,文件命令警方不须逮捕证可任意逮捕法轮功学员。(见下图)这份由吉林省公安厅和高级法院传达的文件说:「对法轮功……,打击力度要增加,一旦发现,予以先行抓捕后补办手续。」该文件并明确此项规定始自2000年5月20日,将一直持续至2007年12月30日。[10]

由吉林省公安厅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吉林省各地公安局和人民法院传达的机密文件。指示不须逮捕证可任意逮捕法轮功学员。

2001年9月初,由罗干直接指挥的「610办公室」发出指令:「发现炼法轮功的可秘密逮捕并监禁;警察如果发现有炼法轮功的不抓,开除警察公职并吊销户口。」「610办公室」下达的各种对法轮功镇压的密令,直接导致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人数急速上升。[11]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2001年10月4日报道,在过去两周里,法轮功学员在监禁期间的死亡人数已超过20人,几乎所有的死亡都被称为「自杀」或「自然原因」。更为严重的是,据加拿大国际电台2001年10月1日报导,「一名女性法轮功修炼者据闻被中国辽宁省警察从窗口抛出而死亡。」这名法轮功修炼者名字叫于秀玲,她于9月19日被辽宁省地方警察打得奄奄一息后,从四楼窗户扔下,被摔死。随后公安声称是「自杀」,并威胁想细查死因的家属说:「上边有指示,法轮功怎么整都不过份」。[12]

2002年9月,罗干等人在向海南省部署任务时,对该省近年来迫害法轮功修炼者的行为进行一番肯定后,下令该省在两年内要「吃掉」坚强不屈的大法学员。并准备建立专门基地,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化洗脑。还要重点对所谓的「信息员」(做资料的法轮功学员)进行打击消灭等等。[13]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报道,2002年9月份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收到24名法轮功学员的死亡消息。[14]

美国国务院《2002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记载,「自政府于1999年取缔法轮功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镇压这个运动以来,仅仅因为练习法轮功或拥有法轮功的书刊就足以使法轮功学员遭受从失去就业和求学机会到被监禁等各种惩罚。有些法轮功学员在被拘押期间遭受酷刑。据报告,自1999年以来,有数百名,甚至更多的法轮功学员在被关押期间死亡。……公安人员在拘留参加和平抗议活动的法轮功学员时经常过度使用武力。在本报告涵盖期内,有大量可靠的报告谈到法轮功学员遭警察和其他保安人员虐待、折磨乃至杀害的情况。2002年2月,长期练习法轮功的成都大学副教授张川生在成都被捕,在被关进成都市看守所三天后死亡。张川生的家人在他死后看到了他的尸体,他们说他曾遭到毒打。而看守所负责人说他因心脏病发作死亡。」[15] (http://peacehall.com/news/gb/intl/2003/07/200307232250.shtml)

3.亲临各地督促镇压 每到一地迫害加重

山东省自1999年4.25后一直是迫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罗干是山东人,镇压后,罗干曾多次亲自到山东督阵,并通过时任山东省委书记的吴官正积极推行镇压政策。截至2004年2月23日,山东省已有100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

2000年4月,当山东潍坊法轮功学员陈子秀被活活打死的暴行被她女儿张学玲通过《华尔街日报》向国际曝光后,(「陈女士直到最后的日子仍说,修炼法轮功是一项权利(作者:Ian Johnson)」)。据传罗干大怒,下令通缉张学玲。

2000年9月30日和2000年10月30日,罗干分别两次亲临山东潍坊,住在潍坊安丘。潍坊,这个坐落在中国东部拥有800多万人口的地级城市,从1999年7月开始,不断发生「地方官员、警察经常性的将当地居民折磨致死」的恶性事件,并被曝光于海外。截至2004年2月23日,潍坊市已核实被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有30人,居全国地级城市之首。[16] 这与罗干多次亲自到山东督阵镇压有着直接关系。(http://www.pulitzer.org/year/2001/international-reporting/works/index3.html

2000年12月,《华尔街日报》记者Ian Johnson在题为「一个中国城市如何为掌控法轮大法而诉诸邪恶暴力」的报道中写道:「根据人权团体的报告,在全国13亿人口中,山东省潍坊的人口不足全国人口的1%,迫害致死法轮功学员人数却占全国的15%。」[17] 2001年,当记者Ian Johnson因为一系列关于法轮功如何在中国被镇压的文章而获得新闻界最高奖项「普利策奖」时,陈子秀的女儿张学玲却被关押在中国的劳教所。

据“追查国际”调查,2000年11月中旬至月底,罗干不仅派遣公安部的督察工作组驻武汉蹲点,还亲自到武汉秘密部署镇压。罗干到武汉后,秘密探察法轮功学员情况,下传「文件」:凡是被抓到的法轮功学员一律判刑。近半月时间,大肆搜捕法轮功学员,秘密判处一些关押、刑拘的法轮功学员。公安内部的人说:「法轮功这么活跃,罗干他能善罢干休吗?他来一趟总得搞出点名堂。」[18]

2001年1月中旬,罗干亲临江西省南昌市「坐镇指挥」,由公安部、安全部等六套班子组成工作队「协同作案」。江西省公安部门将南昌市曾因进京上访、散发传单被抓过的法轮功学员统统抓起来办封闭式的「转化学习班」,并称待学习班结束时未被转化者将直接送劳教。2001年1月30日至2月1日,江西省公安部门在全省范围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大规模逮捕,并称凡是炼过法轮功的要一个不剩,全部抓光。为此,他们把法轮功学员的亲属抓去作人质,例如,为抓学员张殿真,将其儿子抓去作人质;为抓学员姜来平,把其姐姐抓去作人质。[19]

2002年3月5日长春电视插播真相事件后,罗干到吉林省布置进一步的迫害,并下达开枪令,且规定每个警察都有抓人指标,完不成则下岗,相关领导撤职。据悉,长春市有5000人被捕。不久,即有数名法轮功学员当街遭警察开枪射击,姜洪禄就是其中之一。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记者对长春公安系统进行电话采访,接电话的警察证实:「我们确实抓了很多法轮功的人,看守所、拘留所已经装不下了。」经不同消息来源证实,长春公安部门受北京方面的高压,放下一切其它警务,集中全部警力搜捕和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并放出在押刑事犯,腾出牢房以关押大批学员,导致当地治安严重恶化,暴力、杀人、强奸恶性案件不断发生。[20]

2002年4月5日至8日,罗干到达安徽时讲话,中共将开「十六大」, 中共「十六大」前,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一定要全力以赴,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法轮功…活动,要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罗干还强调,「严打」斗争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并将法轮功作为严打对象。据新华社2002年4月9日新闻报道,罗干到合肥、巢湖等地,还亲自到基层监狱指挥镇压。[21]

明慧网2002年4月28日黑龙江消息,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的罗干近日到黑龙江,下令公安部门在三个月内要抓捕6000名法轮功学员。据了解,罗干这次给黑龙江省的政法系统直接下达的指标是:四月抓2000人,五月抓2000人,六月抓2000人,他命令公安部门要专抓法轮功,杀人放火及刑事犯罪都可不管。消息透露,目前黑龙江省内很多法轮功学员都被迫离家出走,因为所有保外就医、绝食抗议后被释放出来、不写保证书及曾经上访的学员都成了重新被抓捕的对象。目击者指出,警察以查户口的名义逐家搜捕,如果碰到不给开门的住家,就强行撬门,或用吊车机械、消防车等破窗而入。目击者指出,警察闯入民宅后先搜家,如果没翻出资料就问炼不炼法轮功,说炼就抓人。许多当地监狱已不敷使用。罗干到哈尔滨布置计划后,哈尔滨成立了「专项斗争委员会」,在当地叫做「410」组织, 也就是罗干在哈尔滨的「610组织」(以前叫「615组织」),是一个盖世太保型恐怖组织。

2002年5月,罗干来到辽宁省后,许多本溪市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本溪市教养院再次举办洗脑班。本溪市桓仁县法轮功学员近二十人被非法关押在本溪市教养院戒毒所进行强行洗脑。法轮功学员江淑梅、付小冬母子二人在家中被高峪派出所绑架,非法关押在洗脑班。[22]

河南省政法工作会议5月初在焦作市召开,罗干亲自部署下令,要求在7.22以前将坚修大法的法轮功学员抓起来。许多坚定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行绑架、抄家、毒打、洗脑。迫害法轮功的得力干将郑锋已由政保科升为610组织的头目。[23]

明慧网2002年5月27日广东省消息,各单位保安系统传达文件,抓捕一个法轮功学员可得3000元报酬,来自其他渠道的消息亦证实广东省对法轮功迫害越来越严酷。据了解,这份文件来自江泽民和罗干的内部“指示”,旨在用金钱来刺激保安人员抓捕法轮功学员,文件说,只要抓一个“还在炼法轮功的”就可奖励3000元。

另据明慧网2002年6月7日沈阳消息,专门负责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主管罗干近日又到沈阳,沈阳市公安局已召开秘密会议传达命令:6月5、6日晚12点开始全城大搜捕,所有在名单上及放出来的法轮功学员全部抓回。据悉,现相应洗脑班已成立,规定三人一屋。据报导,继3、4月份,吉林、黑龙江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的风潮之后,辽宁省被确定为下一个重点迫害地区,沈阳当局曾内部传达要对法轮功展开“大开杀戒”式的迫害。

2002年6月,罗干到黑龙江鸡西兴凯湖居住3~4天,自此,鸡西劳教所人人过关,进入8月中旬以后,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非法监控电话、跟踪、或蹲坑。许多法轮功学员被抓,或被迫流离失所。[24]

明慧网2003年11月6日报道,河南省(郑州十八里河)第一女子劳教所从2003年4月22日—6月4日止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在精神和肉体上进行了又一轮疯狂的迫害,据知情者说,这与610办首犯罗干到河南借视察“非典”之机,下密令加重迫害并要求该劳教所所谓的转化率必须达98-99%,并许诺两个死亡指标有直接关系。

此外,罗干还令中央610办公室和其它部门联手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包括大型诋毁法轮功的展览等一系列诬蔑法轮功的活动。[25]

罗干作为「610办公室」的主管,在对数以百万计法轮功学员的强制洗脑、非法拘留和酷刑折磨,对超过898名(2004年2月23日统计数字)被残酷虐杀的法轮功学员,对超过十万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劳教和酷刑折磨,对上千名被强制关押在精神病院进行精神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等等方面,触犯了「联合国禁止群体灭绝性屠杀公约」的有关条款。中国是该公约的签署国之一。

该公约第二条明确指出:「群体灭绝罪是指蓄意全部或局部消灭某一民族、族裔、种族或宗教团体而实施的下列任何一种行为:[26]

杀害该团体的成员;
致使该团体的成员在身体上或精神上遭受严重伤害;
故意使该团体处于某种生活状况下,毁灭其全部或局部的生命;
强制施行办法,意图防止该团体内的生育;
强迫转移该团体的儿童至另一团体;」

三、胁迫利诱全国党政机关 公安政法系统参与迫害

罗干利用政法委书记的职务和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的610办公室的绝对权力,胁迫利诱全国党政机关 、公安政法系统参与对法轮功的迫害。他不仅在全国范围内「表彰」迫害凶犯,表彰发生在天安门广场上对法轮功学员和平请愿的镇压,并高额奖励臭名昭著的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1.全国范围内「表彰」迫害凶犯

利用金钱、名誉与地位等做诱饵,刺激各级不法官员及警察加大迫害力度,抑善扬恶。新华社2001年2月26日报道,包括罗干在内的中央610办公室,对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上百个团体和271位个人进行表彰。在这次表彰中,负责殴打、绑架、抢劫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的法轮功学员的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广场分局政委陈友,以及因迫害法轮功学员手段残忍而臭名昭著的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女二所所长苏境等在表彰大会上发言,向与会者(大部分是参与迫害的)宣讲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经验。[27]

2.鼓励纵容在天安门广场的暴行

中国法轮功学员在合法上访的渠道被剥夺后,采取了去天安门广场请愿呼吁停止迫害的和平申诉的方式。来自全国各地的法轮功修炼者或打出写有「法轮大法」 「真、善、忍」字样的横幅,或打坐炼功,或向广场的游人发送法轮功真相材料,但这些和平活动都会受到及其严厉的打压。在四年多的邪恶迫害中,北京市天安门广场公安分局充当了第一线的打手。

据法新社2001年1月15日报道,「在元旦当天的抗议过程中,法新社记者见到700至1000名法轮功修炼者在广场上被拘捕,在拘捕行动中,许多人的头部遭到警察野蛮的拳打脚踢。政府对在广场上发生的事特别敏感,通常布置有便衣警察。自从法轮功运动于1999年7月被取缔以来,数万名试图抗议的修炼者在广场上被逮捕。尽管广场上布置了严密的保安,这个精神运动在公共假日和国家活动场合不断在天安门广场发起大型抗议。」「这个精神运动的网站明慧网说,一名30多岁的妇女试图展开黄色横幅和吟诵此团体名字时,被一个武警击倒在地。 这个网站引用一位未提名字的目击证人的话说,这名妇女在广场最北面的一个旗杆附近仰面摔倒,当场死亡。 这份报告引述证人的话说,尸体被匆忙送上一部箱型车的后面,并听到一个警察通过手机向同事说:」我们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我们到达时她已经死了。」「这个网站说,这名妇女受到在旗杆前面站岗的警察的袭击,出事之后,他们立即被换下岗。」[28]

另据明慧网2000年报道,「据可靠消息,10月1日北京抓1400多人,抢走条幅48个。10月5日有一万多学员出现在天安门广场。被抓的一千多人中,河北任丘华北油田、山东胜利油田的弟子占很大一部分。」 「10月1日上午8:15~9:35时在短短的80分钟时间内,警察在天安门广场抓走大批法轮功学员,共有9辆满载被捕法轮功学员的大客车从天安门公安分局驶向北京各看守所。下午又有6辆大客车满载法轮功学员驶离天安门公安分局。」「有一名中年妇女携带一幼年女儿被关在天安门公安分局地下室时,遭到警察毒打,双腿被电棍打成黑紫色,后来一摸脉搏几乎没有了,警察怕出人命才把她扔到派出所门外。还有一男学员被警察打得头都破了,满身是血,打得不能动了,警察怕出事,才把他放出来。」[29]

3.亲自树立迫害法轮功的样板马三家劳动教养院

关于马三家劳教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可以从来自“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报告[30]获知。「自1999年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辽宁省马三家劳动教养院紧紧追随参与迫害。在1999年10月末成立了马三家劳动教养院女二所,专门负责关押和迫害法轮功女学员。」 在此之前已有的马三家教养院女所也就被称为女一所。一所关押坚定学员和普通犯人,二所则关押被转化的人,利用她们欺骗国内外媒体和和世人。 法轮功学员被迫从事着超强的体力劳动,不允许与外界有任何接触。马三家劳动教养院长期用奴役般的苦工折磨法轮功学员。女一所对不放弃「真、善、忍」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强制劳动时间至少定为每天18至20个小时,有时连续劳作36个小时,专做假冒Adidas的运动服。被关押于女二所的学员即使已经被转化了,也被迫长期从事手工劳动,平均每天劳动时间为14个小时,生产制作用于复活节的工艺品……。

「到2003年3月止,被非法关押在女二所法轮功学员共有1350多人。2000年10月,三家劳动教养院强行将18名法轮功女学员剥光衣服投入男罪犯牢房的恶性事件在国际曝光。」

警察扬言「不转化就把你整死在马三家」。为掩饰其犯罪行为,警察采用单独隔离的方法残酷折磨法轮功学员。在马三家劳动教养院所有一切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径都在掩人耳目的、黑暗的角落里进行着。残酷的迫害致使至少三名法轮功学员死亡,至少七名法轮功学员精神失常,至少四名法轮功学员致残,至少两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成了植物人(见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劳教所迫害追查通告)。对以绝食等方式争取申诉权和抵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教养院采用每天频繁强行灌食、输液等方式进行摧残。马三家劳动教养院还要求被强制洗脑后解教的人员每月写一次「思想汇报」,寄回马三家。超过两月不写者,由当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门再次送回马三家继续洗脑,以达到对其实行精神控制的目的。

「女二所所长苏境因为配合江氏政治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得力而被司法部奖励5万元人民币,还被评为所谓的「一级英雄」。副所长邵力获奖3万元,大队长王乃民和各分队长紧随效仿,逼迫法轮功学员给她们写表扬信、送锦旗、送牌匾,企图以虚假的表扬信和锦旗蒙蔽前来参观的人,以为马三家教养院真是「春风般温暖」。马三家教养院全体恶警被江氏集团评为「集体二级英模」,每个队长都分别发了奖金,按折磨人轻重,「转化」率高、低分钱。」

2001年2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妇女酷刑特别调查报告中指出:罗干了解2000年10月在马三家劳教所将18名女学员扒光衣服投入男室的行径。据称,罗干曾多次给马三家监狱作指示,亲自在此蹲点「要加大迫害法轮功的力度」![31]

4.利诱公安系统参与迫害

2002年5月,江、罗下发内部「指示」,用金钱来刺激保安人员抓捕法轮功学员。据来自广东省的消息称各单位保安系统均传达文件。文件说,只要抓一个「还在炼法轮功的」就可奖励3000元。资料显示,仅珠海自2001年元月到春节就有上百名学员被抓,三水劳教所强制洗脑班已关押了800余名被绑架来的法轮功学员。广州沙河收容所和白云精神病院联手迫害法轮功学员,沙河收容所用电棒、辣椒水折磨学员,把坚定者送白云精神病院,多人被迫害致死。 截至2004年2月23日,已被证实的广东死难法轮功学员已达到25人。[32]

5.亲临长春疯狂镇压成功插播电视的法轮功学员
──5000名法轮功学员被抓 多人被迫害致死

2002年3月5日长春电视插播真相事件后,江泽民命令吉林省委书记王云坤限期破案。此命令直接造成了警方为了在期限内破案而刑讯逼供。罗干则亲赴长春和东北其他城市,3月5日后的几天之内,长春地区就有5000名法轮功学员被抓,长春地区6000余名警察全体动员参与了大搜捕行动。并发生了长春和东北其他地区数千法轮功学员被抓捕和长春各劳教所监狱迫害加剧。

已确认在插播事件后的大搜捕中被捕后迫害致死的长春法轮功学员至少有:刘海波、侯明凯、李容、刘义、沈剑利、李淑芹和一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其中已证实至少有刘海波、刘义和那位姓名不详的法轮功学员以同样的方式在极短时间内分别被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绿园分局和锦程分局刑警刑讯逼供活活打死。2003年12月26日承受了9个月酷刑和关押的另一名参与电视插播的法轮功学员刘成军在长春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离开人世。[33]

罗干到长春检查时对当地的「转化率」大为不满,吉林省省长洪虎害怕失去官职,于2002年4月5日到长春朝阳沟劳教所下令「强行转化」,对那里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了又一次凶残的迫害。二大队集中劫持了警察们最害怕的法轮功学员,并配备了极为严酷的刑具。4月6日早,法轮功学员被集中绑架到审讯室,先是审问「转化」还是「不转化」,没有人回答,便拉出一个法轮功学员开始施刑,镐把、铁棍、皮带、钢丝锁、藤条、竹签、竹板都用上了,还用手铐锁链分拉四肢,边打边问「转不转化」,不屈服就接着再用刑。面对皮开肉绽、面目皆非、严重变形的血淋淋的人,他们还要用盐水浇身、用高压电棍电。[34]

四、操纵「天安门自焚」恶性案件

2001年1月20日,罗干主持了全国「严打」会议,指示地方官员要多逮捕,并从严从重判决包括法轮功在内的境内外敌对势力、少数民族分裂和宗教势力。据新华社报道,2001年1月21日一早,罗干一行来到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特警支队、武警北京总队六支队和北京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总队慰问公安民警和武警部队官兵。他对前段时间公安民警和武警在天安门广场对法轮功学员的武力镇压表示了充分肯定,并要求民警和武警不怕疲劳,连续作战,执行下一步的严厉打压任务。

两天后,1月23日发生了所谓的「天安门自焚案」,经“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调查核实,有充分证据证明「天安门自焚案」是一桩涉及阴谋栽赃和谋杀的恶性案件,其中的「自焚者」不是法轮功学员,而且同一人由不同人进行扮演。[35]

外界评论说,此案将中国民众对法轮功的同情转变为仇恨,它是中国[江氏]政府一手导演的,罗干和江泽民借此案为使镇压法轮功合理化找到了一直没有找到的「理由和原因」。

香港《开放杂志》在2001年4月报道,「然而『自焚』的余波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还远远没有消除。据消息人士透露,国家安全部自己承认:「天安门自焚事件」从策划酝酿阶段开始都是国安部根据罗干的指示安排的,自焚者的每一个行动都在国安部操纵监控之下。国安部对事情的安排是非常周密的,包括自焚后灭火的时间,救护车的准备,新闻报道的措辞和发布的时间都是多次秘密开会精心布置的。幕后操纵者是江泽民、罗干。参与策划「自焚事件」的一些国安人员,他们也知道法轮功会有平反的一天,他们知道江泽民、罗干心狠手辣会杀人灭口,已经把事件的过程写成报告和录音磁带交给亲戚保管,以备万一。」[36]

早在2000年9月6日海外中文媒体《自由时报》就报道,「据北京高层人士透露,中央政法委决定,由于诱骗法轮功学员自杀存在相当大的难度,将由罗干亲自指挥,在各地牺牲一批打入法轮功内部的公安人员,由公安机关诱骗有关「线人」,致死后冒充为法轮功学员自杀,精心布置现场,务必使死者呈痛苦表情,嫁祸于法轮功。每个死者由公安机关负责赔偿家属三万元。为防止在公安机关混入法轮功学员的人员中引起混乱和恐慌,中央政法委要求绝对保守秘密。」[37]

罪大恶极的罗干从2000年8月29日在中国北京第一次被起诉至今,已在中国、比利时、冰岛、芬兰、亚美尼亚、摩尔多瓦、西班牙、台湾、德国、韩国等十个国家和地区被以“群体灭绝罪”、“酷刑罪”等罪起诉;2002年10月17日,他被来自6个国家和地区的7名法轮功学员联名向联合国反酷刑委员会、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控告;并于2004年1月被列入加拿大皇家骑警的监视名单,一旦试图进入加拿大,会面临被拒绝发放签证、被禁止入境,甚至会因其犯下的“反人类罪”在加拿大受到起诉。(明慧记者天明综合报道)

参考资料:

[1]公政[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1998,中国公安部一局。

[2]2001年1月20日,罗干在主持全国「严打」会议上的讲话。

[3]政协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罗干作报告《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北京,2001年6月28日。

[4]2001年12月5日,罗干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5]2002年1月19日,罗干在中央综治委200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6]2002年3月6日,罗干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会上的讲话。

[7] 2002年9月16日,罗干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8] 2003年1月13日,罗干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议上的讲话。

[9] 中共公安系统人士提供的信息,「罗干2000年到新疆等地巡回」。

[10] 由吉林省公安厅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吉林省各地公安局和人民法院传达的机密文件。指示不须逮捕证可任意逮捕法轮功学员。

[11] 2001年9月初,「610办公室」对警察部门的指令通知。

[12] 加拿大国际电台2001年10月1日报导,「一名女性法轮功修炼者据闻被中国辽宁省警察从窗口抛出而死亡。」

[13] 2002年9月,罗干与在海南省官员会面时的讲话。

[14]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报道,2002年9月份收到24名法轮功学员的死亡消息。

[15] 美国国务院《2002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中文版。 http://peacehall.com/news/gb/intl/2003/07/200307232250.shtml

[16] 「陈女士直到最后的日子仍说,修炼法轮功是一项权利」,《华尔街日报》,记者:Ian Johnson,2002年4月。http://www.pulitzer.org/year/2001/international-reporting/works/index3.html

[17] 「一个中国城市如何为掌控法轮大法而诉诸邪恶暴力」,《华尔街日报》,记者Ian Johnson,2000年12月。http://www.pulitzer.org/year/2001/international-reporting/works/index3.html

[18] 2000年11月中旬至月底,罗干到武汉督察工作组蹲点。

[19] 法轮功学员关于江西省公安部门在全省范围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大规模逮捕的证词。

[20] 对姜洪禄的迫害。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2/4/28/29204.html

[21] 2002年4月5日至8日,罗干到安徽时讲话。

[22] 证词:2002年5月,罗干来到辽宁省蹲点。

[23] 罗干参加河南省政法工作会议的讲话。

[[24] 证词:2002年6月,罗干到黑龙江鸡西兴凯湖居住3~4天,法轮功学员被绑架、抄家、非法监控电话、跟踪、或蹲坑。

[25] 罗干参加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大型诋毁法轮功的展览。

[26]「联合国禁止群体灭绝性屠杀公约」,联合国。

[27]2001年2月26日,包括罗干在内的中央610办公室,对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上百个团体和271位个人进行表彰。

[28]新社2001年1月15日报道,「在元旦当天的抗议过程中,法新社记者见到700至1000名法轮功修炼者在广场上被拘捕,在拘捕行动中,许多人的头部遭到警察野蛮的拳打脚踢。」

[29] 法网恢恢关于天安门广场暴行的报道。

[30]「成立"追查中国劳教所迫害法轮功罪行"委员会通告」,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2003年2月。

[31] 2001年2月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对妇女酷刑特别调查报告,「罗干了解2000年10月在马三家劳教所将18名女学员扒光衣服投入男室的行径」。

[32] 广东省各单位保安系统均传达的文件。「只要抓一个「还在炼法轮功的」就可奖励3000元」。

[33]《刘成军被害案调查报告》,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2004年1月。

[34] 前长春市警察关于「3.15插播事件后长春加大迫害」的证词。

[35]《"天安门自焚疑案」调查报告之一》,追查国际,2003年5月。

[36] 2001年4月,香港《开放杂志》报道,「国家安全部自己承认:「天安门自焚事件」从策划酝酿阶段开始都是国安部根据罗干的指示安排的…」。

[37] 2000年9月6日,《自由时报》报道,「据北京高层人士透露,中央政法委决定,由于诱骗法轮功学员自杀存在相当大的难度,将由罗干亲自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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