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消息】宋祖英告中青报得了脸,焦玫瑰狱中也告中青报,这案子很蹊跷。 中共国有一本“法律”,这没在被罗干下令射杀的17名汉源冤民身上体现出来,也没有在无奈上访民众身上体现出来,但却在“中国第一鸡”宋祖英整治小保姆、状告中青报和已成阶下囚的刘涌姘头、女贪焦玫瑰要讨个清白身子上充份体现出来了!挺正常! 中国青年报一般被中国问题专家们认为是属于「胡系」,所以江系人马和中青报过不去就被认为是和胡锦涛过不去。 11月18日新华网转载了和宋祖英关系极其密切的北京娱乐信报的文章《女贪焦玫瑰状告中青报 讨名誉权索赔20万(图)》,一个人所共知的婊子还要讨名誉权!而且还刊登在中共最权威的媒体新华网上,「伟光正」都下作到这种程度了! 村姑宋祖英仗着江泽民撑腰,特别爱告状、爱行使法律权力,而且凌驾于法律之上。四中全会前的一次状告理由是中青网记者报导的她在四川万源市演唱所得报酬的数字不准确,结果中青报无奈,登报向宋道歉。明眼人谁都看得出来,这背后晃动着江泽民的影子,江泽民就是要在四中全会之前最后再耍耍威风,否则宋祖英怎么敢呢?江就是要让他的女人们撒泼打滚修理胡锦涛! 陈至立、黄丽满都有官职,动不动就诉诸法律有困难,宋祖英无官一身轻,她怎么折腾都被看作是代表着江泽民。但一个宋祖英毕竟力量小,所以江泽民最近竟把被关押三年多的已经臭不可闻的原市中级法院副院长焦玫瑰拉了出来,让她和胡锦涛叫板,可见江泽民是“江狼才尽”了。 焦玫瑰在2001年就已全国成名,原因是2001年8月28日,曾经“名动四方”、“威震四海”的“黑道霸主”刘涌被押上了审判台。而届时任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政协副主席焦玫瑰尽管岁数比他大不少,却是他的姘头兼保护伞。 人民网2002年4月18日在《组图:沈阳“黑道霸主”刘涌罪行累累》报导中说「原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以致公党沈阳主委身份担任市政协副主席的焦玫瑰则和他有暧昧关系。」报导还说:「刘涌的政治身份中最耀眼的是沈阳市人大代表。1998年,刘涌请某著名相声演员吃饭,并请时任沈阳市副市长的马向东坐陪。」不知为何焦玫瑰没有控告人民日报? 2001年12月19日红网在『《天地人》道德评选:2001年度中国十大恶人之五 刘涌』的时事报导中介绍: 档案:2001年8月28日,曾经“名动四方”、“威震四海”的“黑道霸主”刘涌被押上了审判台。而在他“辉煌时代”却有着“灿烂”的政治身份,在他的名片上,有10个头衔,第一个就是人大代表。如此风光,主要是因为沈阳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实是他干爹,和平区劳动副局长高明贤是他干妈,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政协副主席焦玫瑰是他姘头,就是在这些“保护伞”下,以他为首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团伙致死致伤者达42人,非法持有各种枪械13支。 获选恶人的理由:刘涌是一只披着人大代表闪亮招牌的狼,这也是他最黑和最应该获选的理由。 2001年,刘涌被押上了审判台,焦玫瑰也被逮捕进了看守所,2003年12月22日刘涌被执行了死刑,被判刑十三年半的焦玫瑰心惊胆战,表示要好好表现,争取提前释放,根本不敢炸刺儿。 四中全会之后,江泽民的恐惧症越来越严重,不但跑到上海居住,甚至连防导弹的措施都布置好了,要是瞧这闹腾劲儿,好象胡锦涛近来就要对他有什么大动作。 于是跟江泽民挺近乎的北京娱乐信报爆出了一个笑掉大牙的新闻《女贪焦玫瑰状告中青报 讨名誉权索赔20万(图)》,江氏人马11月18日不但在新华网转载了,而且里面还链接了两篇报导《北京晨报:被称刘涌姘头出现自杀倾向 女贪官狱中状告中青报》《法制晚报:女贪官狱中状告中青报 不满自己被称为刘涌姘头》。 自从四中全会前宋祖英让中青报公开道歉后,姘头们纷纷拿起法律的武器要求“公正”了!矛头都是对着胡系中青报,这就不是个简单问题了,这是有组织的有后台的,毫无疑问,这是恐惧之中的江泽民的一次反扑! 新华网2004年11月17日报导,17日,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法庭上,原告代理还出示了丹东市看守所所长和女监管教的证词证明,2001年4月,焦玫瑰在看守所里看到了丹东一家报纸称她是刘涌“姘头”后,情绪异常激动。并立即给报社写了一封信,信中称“‘姘头’一说完全没有事实依据,愤怒、震惊几乎击毙了我。报社要立即澄清事实,以清洗我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格。” 奇怪的是,北京娱乐信报掩盖了焦玫在2001年初就已经被依法逮捕,关押在看守所里这个事实,却混淆视听,报导说,「焦玫瑰,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2003年,她在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原副市长马向东等16人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落马。」这和事实差了两年多! 这可不是个小问题,新华网2004年11月17日报导,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刘涌案刑事判决书显示,焦玫瑰被判处13年半的刑期。如果焦玫瑰是2001年依法逮捕,即使高法在2003年最终判决,按照法规,刑期也是从2001年开始。 为什么和江宋关系极密切的北京娱乐信报要掩盖这个事实呢? 新华网11月17日报导,中青报代理律师表示,涉案文章作者并非中青报记者,而是浙江的一位自由撰稿人,此人应文责自负,中青报只尽版面编辑审核职责。被告律师承认中青报的编辑在工作中存在不严谨疏于审查转载来稿的责任。但他表示中青不是首次刊登,只是转载,“姘头”一说最早刊登于2001年3月的一家媒体上,在中青报涉案文章发表之前的半年内,各媒体已广为传播。 中青报说的是事实。焦玫瑰是刘涌姘头全国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就和老百姓都知道宋祖英、黄丽满、陈至立是江泽民的姘头一样。 问题是,既然2001年4月焦玫瑰看到丹东一家报纸称她是刘涌“姘头”,气得要轻生,那么为何没状告那家报纸,而要事隔三年半后状告中青报呢?这消息来自「北京娱乐信报」就让人不那么难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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