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巴节游行受阻 法轮功申诉成功 墨市议会被判违法 (图)
 
2003年12月2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澳大利亚维省民事及行政法庭本周二(23日)宣判,墨尔本市议会今年上半年禁止法轮功参加一年一度的蒙巴节游行活动的作法违反了维省公平机会法(Equal Opportunity Act)。

墨尔本市议会被要求正式道歉,法庭将在明年二月复庭对此进行审理。

据大纪元12月24日报道,庭审结果吸引了各大媒体的关注,电视9台,澳洲广播公司电视台,新唐人电视台以及时代报,太阳先锋报等墨市主要报纸及电台记者云集法庭外,并在第一时间报导了此消息。

副庭长鲍曼法官在判决书中表示: “我认为,墨尔本市议会不仅非法歧视法轮大法,而且做法粗暴。在法轮大法已经完成彩排后,突然又拒绝了他们。人们不难推断,不是法轮大法,而恰恰是墨尔本市政厅的决定,具有政治倾向。”

该次双方法庭辩论的焦点集中于技术细节,法官在判决书书中明确表示,墨尔本市议会与法轮大法协会之间的关系应该被维省平等机会法所涵盖。

霍丁.瑞丽奇(Holding Redlich )律师事务所继续基于公共利益原因而免费代理了法轮大法协会的申诉。原告方律师罗科.布朗说:“这是澳洲的首次案例,法庭今天的判决非常明确地表明,市议会或任何其它机构都不能因为法轮功反对中国政府的迫害而将其排斥在外。”


控方律师布朗在法庭前接受各大媒体采访


布朗表示,这项判决是法轮大法协会的重大胜利,该组织将要求市政府支付律师费,并希望能参加明年的蒙巴节游行。

法轮大法发言人麦克-皮尔逊先生说:“我们对法庭的判决感到非常高兴。如果说,要求政府改变其政策被认为是有政治诉求的话,我们唯一的要求就是要中国政府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并希望澳洲政府帮助早日结束这场迫害,除此之外,我们别无它求。”

他还表示,这一结果实际上是维省各族裔社区的共同胜利,政府机构将不能对任何社团采取类似的歧视行为。

墨尔本市议会发言人在接受电视9台记者采访时表示,市议会接受法庭的裁定。 鲍曼法官判决说,市议会的决定是因政治背景而对该组织采取的歧视行为。

据悉,维省法轮大法协会今年年初获得批准参加蒙巴节游行,于是购置了服装并为参加游行进行了演练。就在游行前一个月,当他们在所有的参加团体中第一个完成游行彩排并通过了艺术审核时,以华裔市长苏振西为首的墨尔本市议会突然以法轮功是一个政治组织为理由而拒绝其参加游行。

此事曾引起当地舆论的普遍关注,多数媒体对法轮功表示同情,有媒体评论说:北京的长臂已经伸到了墨尔本,太阳先锋报甚至在蒙巴节游行的报导中选用了法轮功彩排时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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