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机版 - 电子报

人民报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法新社:法轮功要求法庭重新考虑对江泽民的民事诉讼
 
【人民报消息】针对法官裁定的不予受理指控江犯下群体灭绝和大规模酷刑的起诉案件,代表法轮功学员一方的美国律师们于周二提出了申诉。

据法新社2003年9月30日芝加哥报导,这份在芝加哥向美国地区法院提交的法律辩论书指控江为巩固他的权力,提高他的地位,增加他的个人财富,亲自指挥了这场对法轮功成员的迫害。辩书要求法官重新考虑他的裁定,接受修订后的诉状。

对于法官所称江作为前国家元首拥有免受起诉的豁免权,律师们在星期一提交的法律辩论书中辩论说,作为前国家元首因其个人行为和犯罪行为被国际法庭判决有罪的,已经有明确的法律判决案例,其中最著名的是前智利独裁者奥格斯托-皮诺切特(Augusto Pinochet)和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Ferdinand Marcos)的案例。

报导说,律师辩论说,对于江泽民一案,这名中国政治老手本质上已经丧失了他的豁免权,因为他对中国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违反了他自己“国家的”法律和国际准则。

“酷刑已经成为…全人类的公敌,”泰瑞-马什律师在声明中说。她引用了一宗已经成为判例的在美国起诉外国官员严重践踏人权的法律诉讼。

“确实,整个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运动完全超出了已确立的正常和合法的政府程序。这是江的个人意愿所为。”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3/10/2/28177.html
打印机版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机版
 
 
 
 
 
 
 
  近期最受欢迎的文章 
2003年10月2日
 
 
本报记者
 
 
专栏作者
 
古成 良镇雄 胡玉 王未来
 
颜纯钩 方圆 张幸子 罗正豪
 
掸封尘 雷鸣仁 金言 杨宁
 
张菁 陈义凯 来褕镐 毕谷
 
晓观天下 莘月 蒂紫 甄桂
 
英慧 点睛 宇清 慧泉
 
陶罔录 吴明则 胡立睛 张亦洁
 
鸿飞 苗青 夏小强 高茹之
 
李力平 赵文卿 姜平 李达成
 
青晴 鲍光 姜青 萧良量
 
门礼瞰 乔劁 鄂新 瞿咫
 
岳磊 李威 田恬 旖林
 
华华 戚思 喻梅 肖庆庆
 
陈东 辛馨 苏撬阱 屈豆豆
 
张目 吴莱 马勤 伊冰
 
齐禅 诸葛仁 李晓 林立
 
黎梓 李一清 华镇江 梁新
 
三子 倪丑 董九旺 紫巍
 
许灵 于星成 诸葛青 欣欣
 
林凌 单京京 子慧 李少华
 
娇娇 一位太子党 霍湘 于沛
 
卢笙 赵大兆 张岗 张祁
 
肖自立 刘艺 魏芝 梅玉
 
安平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