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副鎮長一聲令下,一無辜村民被當街處決。海南省中院昨天開庭審理這起在樂東縣家喻戶曉、廣爲關注的惡性案件。 9日清早,樂東縣法院門前便陸續圍滿旁聽的羣衆,在審理期間,除了法庭內擠滿近200名旁聽者,法院外站了1000多名羣衆,他們多是受害者所在村和附近村的村民,從距離縣城10公里左右的各村趕來。9日法庭進行的是該案刑事審理,從上午9時開庭,至下午近7時結束,開庭時間7個小時。 ■省檢察院海南分院提起公訴 2000年7月6日晚,樂東縣抱由鎮多建管區道日村村民吉訓福正在本村一個小賣店前與人正打麻將,大約晚8時左右,抱由鎮副鎮長吉廷榮帶領幾人前來執行傳喚吉訓福任務,他們不由分說將吉訓福摁住,隨後幾人對他拳打腳踢。當吉訓福掙扎從地上站起來,沒跑幾步,副鎮長吉廷榮命令隨同來的黎聖坤用衝鋒槍將吉訓福打死。 當日到庭的被告人共3人。被告人吉廷榮今年39歲,黎族,大專文化程度。他原任樂東縣抱由鎮主管政法工作的副鎮長、抱由鎮重點村莊整治工作組副組長。被告黎聖坤現年26歲,1999年從湖北警校畢業,中專文化,原在樂東縣公安局抱由派出所跟班學習。這兩名被告人分別因濫用職權案和過失致人死亡案均在2001年2月20日被樂東縣檢察院拘留,同年3月初被逮捕,同年4月16日被取保候審,經省檢察院海南分院決定,同年11月12日被逮捕。 據南國都市報報道,被告林善明51歲,高中文化,原任樂東縣公安局抱由鎮派出所所長兼抱由鎮委副書記、抱由鎮重點村莊整治工作組副組長,被捕前任樂東縣公安局指揮中心主任。他因濫用職權案2001年2月20日被樂東縣檢察院拘留,同年3月3日被取保候審,經省檢察院海南分院決定,同年11月12日被逮捕。 此案由海南省檢察院海南分院2001年11月20日提起公訴。認定被告人吉廷榮、黎聖坤在受委託執行公務活動中,違法使用武器,故意開槍打死他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林善明身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槍支管理規定,將槍支交給不具備佩帶資格的人員佩帶,造成一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爲構成濫用職權罪。 法庭上,三名被告面對檢察官指控以及大量的證據,垂下了昔日耀武揚威的頭。吉廷榮當天上午坐在被告席,不知因爲緊張還是滿不在乎,不斷地抖動著小腿,更因不加約束地敞開兩腿的坐姿,遭到檢察官的提醒。吉廷榮對犯罪過程中一些細節的指控,用了很多「不清楚」、「記不得了」等詞語。黎聖坤作爲受過警察學校系統學習的畢業生,林善明身爲派出所所長,兩人知法犯法,卻都強調自己的行爲是聽從領導和上級的命令,將違法的指令看得大於國法。 吉訓福被殺害後,妻子拉扯三個年幼的孩子,家中還有一對8旬的老父母、以及始終與他們一同生活的雙目失明的哥哥。妻子成爲家中唯一的勞力。海南富島律師事務所委託王龍奎律師爲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當日法庭上,王龍奎律師遞交了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要求被告依法支付原告死亡賠償金、生活費、誤工費、精神撫慰金共計人民幣553820元。 ■副鎮長下令「開槍打死他」 道日村是個極其貧困的小村,至今全村沒有通上電。2000年7月一個酷暑的晚上,村裏多數人都在外面乘涼、喝茶,被殺害的吉訓福當時在吉澤強的小賣店外打麻將。誰也沒想到這個偏僻的小村裏這麼個恬靜的夜晚,會發生如此駭人的慘案。 當日前來旁聽的1000多名村民,提起吉訓福被槍殺時的場景仍然心有餘悸。 2000年7月6日上午,樂東縣抱由鎮重點村莊整治工作組、抱由鎮委和抱由派出所有關領導以及被告人吉廷榮、林善明等人在抱由派出所開會,會議決定當晚組織抱由派出所民警、保安員等統一行動,到抱由鎮多建村委會掃水村抓拿涉嫌搶劫的3名犯罪嫌疑人,同時到多建村委會道日村傳喚「村霸」吉訓福(被害人)。 當晚6時許,各單位統一行動人員到抱由派出所集合,出發前,林善明交待黎聖坤向抱由派出所民警吳瓊東領取了一支「82」式微型衝鋒槍參加行動。當晚7時許,20多個行動隊員前往掃水村執行任務,在掃水村抓獲一名犯罪嫌疑人後,一部分行動人員將犯罪嫌疑人押回派出所。留下被告人吉廷榮、林善明、黎聖坤以及盛廣謙(抱由鎮武裝部副部長)、劉伯徵(三平派出所治安隊員)等8人乘坐一輛麵包車前往道日村傳喚吉訓福。 在道日村村口,8人分作兩組,吉廷榮帶領黎聖坤、盛廣謙、劉伯徵進村,命其他4人在村口周邊警戒。吉廷榮對隨行人員稱吉訓福是個「村霸」,告訴隨行人員到村後他指哪個人就抓哪個人。大約晚上8時許,吉廷榮帶領黎聖坤等人來到村民吉澤強的小賣店,看見有4人在小店旁打麻將,吉廷榮認出其中一個是吉訓福,便說:「就是這傢伙。」說完他第一個衝上去按住吉訓福的脖子,盛廣謙和劉伯徵隨後上去分別抓住吉訓福的雙手向後扭,對吉訓福拳打腳踢,將吉訓福按倒在地,黎聖坤則持衝鋒槍在旁邊警戒。見一夥人氣勢洶洶地來抓他,吉訓福不解地掙扎:「我沒做壞事,爲何抓我?」吉廷榮等人不予理睬,大打出手。吉廷榮想找繩子,沒找到,他跑到吉澤強的小店找出一條褲帶,要捆綁住吉訓福。 圍觀的村民幾十人,但沒有人敢上前救助。吉訓福年近8旬的老父老母以及雙目失明的哥哥聞訊趕來與吉廷榮等人理論,呼喊不許他們亂抓人。見場面有些混亂,吉廷榮神氣活現地命令黎聖坤鳴槍,並喊:「出了事我負責。」黎聖坤立即端起衝鋒槍連發朝天鳴槍兩次。吉訓福趁機掙扎爬起來朝小店後面的方向跑,吉廷榮見狀大吼:「開槍打死他!」一旁黎聖坤馬上執行「處決」命令,扣動了衝鋒槍扳機。吉訓福剛跑出兩三米,被身後的衝鋒槍擊中,倒在了血泊中。 周圍的羣衆被驚呆了,不知如何是好。而吉廷榮幾人此時慌張想撤退,此時吉廷榮突然發現他的手機不見了,於是命令隨同幾人幫助找手機,卻對流血不止的吉訓福視而不見。手機沒找到,這夥人轉身撤離,並再次囂張地向天上鳴槍。 吉訓福被驚恐不已的老父親和雙目失明的哥哥從地上扶起來,家人急忙找個三輪車將吉訓福送往醫院搶救,然而吉訓福在半途就嚥了氣。經法醫鑑定,吉訓福是被「五九」式彈頭擊穿右臀部,造成大量流血,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吉訓福死後第二天,其家屬將他的屍體抬到鎮政府要求給說法,一個半月後縣公安局拿出3000元,村裏將屍體掩埋。一年來,吉訓福的家屬到省人大、省公安廳等部門上訪,此案在社會上影響極其惡劣。 ■法庭辯論 三名被告在庭上對自己被指控的罪行進行了辯解,三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也在法庭與公訴人進行了辯論。 被告人吉廷榮認爲自己的行爲是在執行公務,如果當時沒有吉訓福和他家人的阻撓,就不會發生後面的槍殺案件,他對自己曾經下令開槍打死吉訓福的話矢口否認,他認爲自己平時得罪了一些人,如今被害方很多人證詞是藉機對他報復。其辯護律師認爲他的行爲是過度使用職權。 被告人黎聖坤辯解自己沒有殺人的動機和目的,自己當時並不知道去道日村抓什麼人,此人犯的什麼罪,他說自己是受過正規警校培訓過的,知道領導的命令必須執行。其辯護律師認爲黎聖坤作爲一個剛走出校門的學生,他完全是在嚴格執行領導的命令,他的行爲是執行職務行爲。 被告人林善明爲自己辯解時羅列了10條理由,他說自己2000年初剛參加完省裏組織的派出所所長培訓班,自己又幹了多年的公安工作,懂得什麼樣的人不該佩帶槍。他說當時的整治行動是政府行爲,自己只是參加者,不是領導者和組織者,不該指控犯有「濫用職權罪」。其辯護律師認爲讓黎聖坤佩帶槍是集體研究決定的,不是林善明個人決定的,讓黎聖坤帶槍是一般工作上錯誤,是行政違法行爲,與「故意殺人」不具備內在因果關係。 公訴人指出被害人吉訓福不具備法律上規定對其使用武器的對象,只是行政治安傳喚對象,況且對他的傳喚沒有履行傳喚手續;被告人黎聖坤只是派出所的幫工人員,不具備攜帶槍支更談不上使用槍支的資格。吉廷榮和黎聖坤對開槍可能造成的結果採取放任的態度,其行爲構成間接故意殺人罪。 吉廷榮和黎聖坤故意殺人犯罪事實是在衆目睽睽下發生的,黎聖坤在吉廷榮的指示下充當殺手,公訴人逐一闡述吉廷榮和黎聖坤「故意殺人罪」以及林善明的「濫用職權罪」的罪名是成立的。 ■死者生前仗義直言 雖然在法庭上吉廷榮矢口否認與吉訓福有個人恩怨,但吉訓福被殺前一個月與吉廷榮的「矛盾」在道日村全體村民中卻婦孺皆知,大家曾因此一度爲吉訓福得罪了副鎮長吉廷榮感到惴惴不安。 這次糾紛的源頭是有關本村的一個土地承包問題。 2000年5月中旬,吉廷榮來到道日村下令召開村民大會,會議內容是該村一片約200多畝的坡地,要承包給他人,要求村民把地裏現有的甘蔗、芭蕉、芒果、豆角等青苗在一定時間內拔掉。 這塊土地是村裏100多戶人家的自耕地,村民都反對把地承包出去的做法。開會時村民誰都坐著不動,也不說話,拒不執行他的命令。吉廷榮惱羞成怒,他宣稱自己要帶人帶拖拉機下去推地,而且不給一分補償。此時吉訓福實在氣不過,在會場上硬著頭皮對付鎮長吉廷榮說:「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如果再把這塊地讓別人來承包,我們村民吃什麼?子孫後代怎麼活?」他並且向不敢說話的村民說:「我就是不去毀自家田,誰去毀田拿補助費就證明誰同意土地對外發包。」吉廷榮當時指著吉訓福的鼻子說:「你行,你夠狠!看我以後怎麼收拾你。」說完與隨行人員氣哼哼地走了。因爲他多講這幾句話,村裏都爲吉訓福捏了一把汗。 ■吉訓福家人聽庭審 吉訓福8旬的老父和老母以及雙目失明的哥哥、妻子、3個年幼的孩子都來聽庭審。除了吉訓福的妻子韋少梅能聽得懂簡單的普通話,其他的家人都不懂普通話,但是他們從始至終地端坐在法庭的旁聽席上,足足7個小時。他們木然的表情中飽含著一年來失去親人的痛楚,他們期待著能通過法律找回公道。 吉訓福的父母神情黯然,雖然聽不懂法庭上的審理內容,但他們不時被其他聽衆的一點點波動牽動著目光,那個8旬的老阿婆不停地用手中攥著的一塊毛巾擦拭著深陷的眼窩中的淚水;吉訓福那雙目失明的哥哥始終沒有抬頭,俯頭把臉深深地埋在兩隻胳膊中,用耳朵靜靜地聽著;還有三個年幼的孩子,大的剛滿10歲,小的只有3歲多,這三個孩子緊緊依偎著他們的媽媽,在旁聽席上坐了一整天,他們大概並不懂得今天這事的實際意義,但他們知道今天所有的人都是爲了他們那已經「失蹤」了一年多的爸爸。 受害人的妻子韋少梅對記者說,丈夫被槍殺後,家中沒有了主勞力,如今老的老、殘的殘、小的小,這一年多她剋制悲痛既要照料全家老少7口人生活,又要打官司,原來家中1000多棵芭蕉已經沒有精力侍弄,全家快要吃不上飯了。她流著眼淚說,孩子常問「爸爸爲啥不見了」,經常在睡覺的時候喊「要爸爸」。年邁的公婆幾乎每天都哭,他們總是說自己命苦,唯一一個能指望養老送終的兒子被無辜打死了。韋少梅堅定地表示,一定要讓殺人者償命。 ■吉訓福是老實農民 吉訓福到底是什麼人物,導致整治工作組對他傳喚呢?法庭上,被告吉廷榮辯解說,當時之所以傳喚吉訓福,是因爲吉訓福有一次沒有交「水利捐款」,而且懷疑他破壞了一處芭蕉苗。因而吉訓福在這天晚上的行動中被吉廷榮說成是「村霸」。 在法庭內外千餘名羣衆中,記者看到多數是農村趕來的。被害人吉訓福所在的道日村一位村民說,他們村裏除了老人和年幼的孩子外,全都來縣城聽這個案子的審理情況。 一位叫吉昌福的農民說,他與吉訓福是一個村的,他說:「吉訓福是最本分、最老實的農民,從來沒幹過什麼壞事,這樣的農民被無辜地殺害了,老百姓怎麼能服氣?」 道日村三隊副隊長吉才生說,吉廷榮槍殺無辜,他把老實守法的農民說成是「整頓對象」,「整治工作組」就能隨便開槍殺人嗎?吉訓福的家人原來都靠他供養照顧,今後他們怎麼活呀? 村民吉澤強是此案的目擊者,他說吉訓福是個勤勞的人,每年種很多甘蔗、芭蕉,他從沒有打架鬥毆一類的違法行爲,是個老實厚道的農民,我們一直生活在一個村裏,對他的爲人很了解。 村民吉才建和吉才澤2000年7月6日當晚與吉訓福一起打麻將,他們說「當時害怕極了,在場的人都被驚呆了。」採訪中,一些村民說,副鎮長吉廷榮平時就很兇,騎著摩托車橫衝直撞,常罵人,村民們都怕他、敢怒不敢言。一個村民說被打死的吉訓福不是村霸,副鎮長吉廷榮倒是個「鎮霸」。 樂東縣一位蹬三輪車的師傅在法院門口聽說是審理這起案子,他搖搖頭對記者說:「這個案子全縣人都知道,現在某些當官的真是太倡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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