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報消息】】《中國青年報》3日陳強報導,上週開展的《查處廈門特大走私案展覽》,展示了一批包括廈門市部分黨政要員在內的腐敗官員的墮落史,他們多半是在走私頭目賴昌星的金錢、美色誘惑下羞羞答答落水的。惟有廈門市原副市長藍甫主動開口要錢要物,其所作所爲簡直到了寡廉鮮恥的地步,連賴昌星都預言:「藍甫太貪了,遲早要出事的。」 展覽以「一個從裏到外都爛透了的大貪官」爲題,對藍甫的醜行進行了揭露。據介紹,1995年藍甫從國家民政部調任到廈門市任副市長。信奉「我把權力給你,你給我什麼回報」的藍甫把從京城到地方當官視爲難得的「權力尋租」機會,上任不到兩個月,就利用手中掌握的權力爲房地產商楊某開發的3塊房地產減免地價人民幣1900萬元,從中收受賄賂人民幣123萬元。不久他又幫助楊某拿到了一塊土地開發權,並減免地價人民幣2300萬元,爲此收受了10萬美元的賄賂。藍甫還向只有一面之交的港商許某開口要上百萬元,爲其在老家天津的丈母孃購房,甚至連預付的兩萬元購房定金也要人家替他出。 這麼一個無德無能、羣衆評價不高的無恥之徒,何以能爬上高官職位?
據透露,藍甫在一次到北京的航班上與遠華集團董事長賴昌星相識,由於「看中賴昌星手中的錢」(藍甫語),此後便主動與賴聯繫,並多次到紅樓向賴索要錢財。1997年,藍甫向一位姓高的港商索要30萬澳元未成,轉而向賴昌星要錢。在貪官庇護下靠走私發橫財的賴大筆一揮,立即給藍在澳大利亞讀書的兒子匯去30萬澳元購買房子。藍甫還嗜賭成性,有一次乘外出學習之機跑到澳門賭博,由賴昌星爲他出賭資,連賭了一天一夜,輸掉了350萬元。對於藍甫當時的表現,展覽作了形象的描繪:「他輸得眼睛發紅,累得肛門脫落,連走路都不成樣子」。 多次向藍甫行賄的不法商人楊某對「藍副市長」的爲官之道有著切身的體會,他說,藍甫「這個人貪得無厭,你跟他交往,不要在他面前露富,你有100萬,他會從中摳走99萬元」。楊感嘆道:「我都受不了啦!」 當辦案部門進駐廈門查處遠華走私案時,藍甫自知罪孽深重,便利用自己分管外事的便利,私自辦理護照逃往澳大利亞,企圖逃避法律的懲罰。 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涉案人員、原廈門市副市長藍甫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然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藍甫歸案之初,依然神氣十足:「我現在還是副市長,中共黨員,你們對我要客氣點!」他還不時向辦案人員炫耀:「我這人哥們兒特多,別看我現在這樣,可我這條線還在。我給你幾個人的電話,你去找他們,要錢、要物、要官,要什麼都行!」 即便在「兩規」期間,藍甫貪婪的本性也暴露無遺。據透露,在此期間他所需的生活用品也要求公家替他「買單」,而他的工資一分都不能動。
藍甫,1955年生,曾任中國民政部副司長,後任廈門市副市長。
藍甫把他索賄、受賄的大量錢財部分轉移到小舅子徐仲雄那裏,其中僅一次藍就交給他100多萬元,代購一套豪華別墅。2000年初,辦案人員赴天津捕獲了具有黑社會背景的徐仲雄。在證據面前,藍甫的囂張氣焰才有所收斂。 一位與藍甫面對面打過交道的辦案人員介紹說,藍甫這人素質很差,寫的交待材料語無倫次,光一頁紙就有五六個錯別字,讓人看了啼笑皆非;藍還很齷齪,不愛清理個人衛生,身上經常臭哄哄的。在被宣佈逮捕前後,藍判若兩人。起初牛皮吹得很大,後來一天到晚哭哭啼啼,還不時玩假自殺的惡作劇。有一次,他把電動剃鬚刀的刀片扔到屋外,故意騙辦案人員他吞了刀片,肚子痛得很,當辦案人員識破他的騙局,提出要送他到醫院檢查時,他又不肯去。還有一次,藍大喊大叫,說要用頭撞電視機自盡,結果自然又是一場惡作劇。 藍甫歸案之初,依然神氣十足:「我現在還是副市長,中共黨員,你們對我要客氣點!」
「此人人格低下,一點都不像個廳局級幹部。」辦案人員如是說。
據記者向民政部有關人士了解,藍甫原先在部裏工作時口碑就不好。到廈門任副市長後,藍分管民政工作。福建省民政廳的一位處長評價說,「這人不像幹工作的,我們找他聯繫工作都很難。」 2001年4月,藍甫因受賄505.7萬元,被法院依法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然而,藍甫索賄案給世人留下了沉重的思考:這麼一個無德無能、羣衆評價不高的無恥之徒,何以能爬上高官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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