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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還準備讓她奔波多久?
 
【人民報訊】他救了一列乘有1600多名官兵的軍列,評爲特等傷殘;他死死抓住那一大串鑰匙不放,被收容人員兇殘殺害……馬紹華,一位憨實的農村婦女,爲丈夫能評爲烈士,奔波了4年多——

爲丈夫請命的女人

2000年11月24日,廣元市下了一天的冬小雨,灰色的天空在黃昏中收斂了些許,山坡上的樹木清新更翠。憨厚朴實的農村中年婦女馬紹華,這時正領着他的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以及兒媳、孫女、女婿,來到廣元市郊外的雪峯公墓,祭奠她的在這個日子死去的丈夫黎澤賢。黎澤賢是在廣元收容遣送站與違法違紀的收容外逃人員搏鬥去逝的,已經4年多了。4年多來,馬紹華一直都沒放棄,爲丈夫能評爲烈士的事情而奔波。在廣元民政局及優撫科、市政府祕書處等單位,一提及馬紹華,沒有人不認識她的,也知道她丈夫黎澤賢爲阻制收容人員外逃,同被收容人員搏鬥而死的感人事蹟。

人們一見到整天跑得一身疲倦不堪的馬紹華,都希望她丈夫能評爲烈士有一個圓滿的結局。 救軍列身殘志堅說來,馬紹華的丈夫黎澤賢一生命也苦。黎澤賢是三臺縣觀橋鎮碧波村三社人。自幼父母雙亡,黎澤賢是在本縣文臺鄉石盤寺孤兒院長大成人的。黎澤賢從小就養成了忠誠老實寬厚待人樂於助人的品質。在黎澤賢看來,他能活到今天長大成人,多虧了社會這個溫暖的大家庭,孤兒不孤,生活有依,這已經使他回報不盡的了。他說:「是共產黨把我養大的,我一輩子都要做對共產黨有益的事!」

1970年,黎澤賢自食其力,參加了綿陽市三臺縣人民渠第七期水利工程建設。那時,黎澤賢被安排在觀橋營,參加馬關鐵路涵洞和一段明渠的工程施工。那年黎澤賢25歲,正是血氣方剛的青年小夥。

1971年1月2日,觀橋營民兵營長左柏林和黎澤賢等4名身力壯的青年負責抬鋼軌搭便橋。白馬關鐵路來往的列車十分頻繁,在這裏施工,既要保證列車正常通行,又要保證施工安全進行。當他們4個人抬着一根長12米的鋼軌橫穿鐵路時,突然發現白馬關方向轉山包開來一列火車,距他們只有60米遠了。在這千鈞一髮之際,民兵團長朱躍成果斷指揮,把鋼軌抬順放在鐵軌內,人員馬人離開。慌忙之中,鋼軌壓在了黎澤賢的腳上,左柏林一見這種情形,衝上來幫助黎澤賢,但鐵軌太重了,怎麼拉也拉不動。如果鐵軌不馬上擡出鐵道,將會造成列車顛覆的危險。怎麼辦呢?這時,列車距他們只有3米遠了,左柏林無奈只好跳出鐵道。看着越來越近的火車,黎澤賢深呼一口氣,緊緊抓往列車的排障器,藉助火車排障器的力量順勢用腳一推,把鐵軌推出了鐵道外。就在這一驚心動魄的時間裏,黎澤賢被列車推走了17米拋出了軌道。列車在減速後剎住了。軍列脫險了!出川的1600名新兵的生命保住了!黎澤賢卻爲此身負重傷。他的額頭皮被刮爛,撕扯着的肉皮蓋住了眼睛,牙齒全部都被刮落,牙腮骨也刮來掉起,他的腿則被撞成粉碎性骨折,傷情十分嚴重。當即,黎澤賢被軍列送到羅江醫院急救,後又在部隊和地方領導的再次關懷下送到原綿陽地區人民醫院醫治。

經過兩個多月的情心治療之後,黎澤賢被安排到三臺縣社會福利院體養。黎澤賢理應評殘享受相應的待遇,但黎澤賢不因搶救了軍列提出居功要求。直到1993年,黎澤賢傷勢加重時,馬紹華才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根據四川省水電廳和三臺縣民政局的公函,三臺縣人民渠管理所在1995年11月17日作出了《關於解決黎澤賢搶救軍列因公致殘補助費用的意見》。爲此事,黎澤賢還埋怨妻子馬紹華,說:給政府添麻煩幹啥?我還動得了!1977年8月,黎澤賢經綿陽地區民政局介紹和三臺縣福利院推薦,到廣元收容遣送站擔任了門衛。他工作勤勤肯肯,任勞任怨。受到全站幹部職工的好評。

1980年,經站領導介紹,離過婚的馬紹華這時嫁給了黎澤賢,一對苦命人走到了一起。馬紹華賢惠能幹理解和支持他的工作,老黎在收容站一干就是20多個春秋。馬紹華與前夫生育了一兒一女,和老黎婚後又生育了幺兒子。那時廣元火車站在下西壩,她們自己修建了一幢一底二樓的房子經營小型旅社,生意也不錯,一家人的日子過得紅紅火火。

阻制收容人員外逃殉職1996年11月24日,53名被收容人員從北京遣送到了廣元收容遣送站,其中33名男性安排在收容區二樓住宿,二樓走廊口的大鐵門則把收容人員和外界隔離開來。這裏是一個特殊的世界,各種盲流和犯過罪、以及被社會治安處罰過的人員是這支「隊伍」的「主力軍」,其人員複雜,可見一斑。當天早上8點至下午7點黎澤賢值班,下午5時許,被收容人員劉林銀召集張永堂、餘海濤、魯哲富、陳大發、範永章、羅德林、林成剛、魏軍在一起共謀捆綁黎澤賢,然後再搶奪鑰匙開門逃跑的計劃,並作了安排分工,然後各自準備。罪犯劉林銀在刑警隊白家林、羅進同志詢問他時回答說:「當時我們在喝酒的時候,張永堂提出來跑,餘海濤當時也說第二天是禮拜一,管教都上班了,不好逃跑。嚴永堂就提出等值班的老頭來發被蓋的時候,把他給綁起,然後再跑。我當時也說對,把那個老頭捆起……在商量具體怎樣做的時候,我首先喊張永堂等那個老頭來發被蓋的時候,先把他弄進屋,不讓老頭動,因爲張永堂的力氣較大。我又喊魯哲富去堵那個老頭的嘴。當時我又說:『不要我一個人說嘛,大家都要出主意』。喊林成剛去按那個老頭的腳。陳大發主動說他去按手,餘海濤也主動說他去按腳。還有當時我還說大家都要動手。還有就是我們商量完後,他們就去準備去了。……天快黑的時候,我從廁所出來看見老頭在發被蓋的那間房子門口,這時我就看見張永堂把老頭推到屋子裏去了,接着就聽見老頭在叫……當時我和餘海濤在那兒開鐵門,沒開開,就聽到有人來了……我們在把老頭藏到棉被裏後,就回到了那間空屋。」(以上見案犯一審訴訟卷宗35——37頁)

罪犯張永堂在刑警隊袁志、李德武詢問時交待:「……大約快到7點時,那個老頭就進來送被子了」。「那個老頭剛走進一號室一步,我就衝上去從背後用雙手捂往老頭的嘴,餘海濤和那個年齡最小的小仔一邊一個扭老頭的手,誰左誰右我沒注意……三個人按老頭的腳,我們一下將老頭按在地上。當時我一直死死按住老頭的嘴巴,生怕他鬧出來。他們把腳捆好後,那個老頭用力掰開我的手喊了兩聲:『殺人啦!』我趕緊去捂他的嘴,那個穿迷彩褲的拿來一床被子,一下蓋在老頭身上並緊緊捂住他。我就扳老頭的右手,他緊緊的抓着兩鑰匙,我使了好大的勁才奪下來。姓劉的和其他人就把老頭的手用床單 捆住。這時那個穿紅褲子的就把被子揭開,給老頭嘴裏塞了一大團棉花。老頭又把手掙鬆開了。我們又在地上反捆他。我捆上他的手,其他人我沒留意。捆好後又把他翻過來,不知誰給他捂了一床被子,從頭蓋住」…… (以上見案犯一審訴論卷宗42—44頁)

第二次黎澤賢掙脫開來大聲吼叫「殺人啦,外流要跑了」!兇殘的歹徒繼續用力向黎嘴裏塞棉花,使勁卡脖子,捏鼻子,強行奪取開門的鑰匙。此時,黎澤賢還是把鑰匙捏得緊緊的,使歹徒們一時沒能奪下鑰匙。歹徒張永堂便一隻手捏着黎的手腕,一隻手掰黎的手指頭,強行叫餘海濤奪走鑰匙。隨後,歹徒們用布條子捆住他的雙手,用被子捂住他的頭,黎澤賢仍在拼命掙扎呼喊,直到被殘暴的歹徒們殺害。在這場維護社會治安的鬥爭中,黎澤賢頑強搏鬥,竭盡全力,同歹徒進進鬥爭,顯示了大無畏精神和英雄氣慨,爲阻止歹徒逃跑,被歹徒殘害致死,壯烈犧牲。爲維護廣元的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作出了重要貢獻。約過了5分鐘,站在門口望風的劉林銀說「有人來了」,大家便都退出了一號室。

後來劉林銀等去查看情況,發現黎澤賢已經沒氣了。於是劉林銀就叫這夥歹徒將黎的屍體掩藏在棉花堆裏,並用棉花和被子蓋起來,以掩蓋罪責被人馬上發現。後經法醫鑑定:「黎澤賢脣粘膜破損,口腔內粘膜損傷,頸部肌出血,眼臉結膜、心肌等點狀出血等綜合分析判定;死者黎澤賢系機械性窒息造成死亡」他身上的傷痕,則是他與歹徒搏鬥的見證。黎澤賢與歹徒頑強拼搏的氣魄,和大聲呼救的喊聲,震懾了歹徒。

案發後,無一名被收容人員逃跑掉。這時,在遣送站煮飯的兩名人員來到門衛值班室烤火,致使這夥想逃的收容人員難以逃脫。後來接班的門衛候清先,發現黎不知那去向,才去喊站裏幹部來,但站裏幹部一個也不在,當班的管教幹部也不知這時跑哪裏去了。大約在9點鐘候清先打電話才叫來了站領導,站裏才得知這一情況。黎澤賢英勇犧牲了,他是爲維護社會治安和社會穩定,爲民政的收容事業獻出他寶貴的生命的。死時,黎澤賢51歲。四川省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劉林銀這夥案犯從重從快進行了判決:判處劉林銀、張永堂等人故意傷害(至人死亡)罪,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魯哲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餘海濤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有期徒刑13年;其餘幾名案犯也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0年和8年得到了應有的刑處。

評烈4年多無果 事發之後,黎澤賢的英勇事蹟一時在遣送站和廣元民政局傳爲佳話。廣元市收容遣送站爲安排好黎澤賢因公犧牲的後事,積極認真做了大量工作,並專門召開了市政府、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及市救濟科、優撫科、市收容遣送站、有關派出所和馬紹華等親屬參加的處理座談會。最先提出爲黎澤賢評定烈士的單位,是廣元市收容遣送站,並在這個處理座談會上提了出來。會議紀要就黎澤賢評烈一事作出了安排:「黎澤賢之死屬因公犧牲。根據黎澤賢同志的表現,我站可在法院對罪犯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按程序實事求是如實上報審批。」 廣元市民政局在這個會議紀要上也作了批示:「同意廣元市收容遣送站差旅黎澤賢同志因公犧牲後事處理座談會紀要」。應該說黎澤賢能否評爲烈士,有這樣一個會議,有這麼一些主持工作的領導們的高度重視,黎澤賢的親屬們也該評烈有望了。但評烈要由各級部門由不至上層層申報,非一家單位所能斷言。

廣元市現任的民政局優撫科科長王自強和社會福利科科長王建東,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爲黎澤賢申報評烈問題,他們都寫了兩次上報材料。他們說很希望黎澤賢能評上去,也省得黎澤賢的家屬馬紹華經常來找他們。在市政府祕書處綜合科一位祕書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他本人就爲黎澤賢申報評烈寫了2次上報省民政廳的事蹟材料,爲什麼4年多了還沒評上,我們也不知道,其條件是否具備,最終還得由省民政廳來決定。那麼,黎澤賢評烈爲什麼原因4年多了還沒評上呢?馬紹華爲此上至省民政廳、下至廣元市各部門跑了整整4年,也不知是那個環節出了問題。

爭議之一:上報的材料有人搞明堂。馬紹華說,第一次上報的黎澤賢的事蹟材料中,有人裝進了一份不利於黎澤賢評烈的材料,這個材料是遣送站的門衛責任制。門衛責任制裏有一條規定:凡有關人員進收容室必須兩個人在場方可進入,以免意外事故發生。而黎澤賢在給收容人員劉林銀等人送棉被時,只有黎澤賢一人在場,這不符合制度規定。馬紹華說,當時的情形有些特別,黎澤賢應該是在晚7點鐘下班,但7:20分,接班的人員還沒有來,而早已預謀的劉林銀等8人,這時在室內喊叫送棉被要睡覺。黎澤賢爲了平息被收容人員鬧事,才把棉被給他們送進去,這樣做,黎澤賢沒有過錯。馬紹華還說,在黎澤賢出事前。遣送站根本就沒有門衛崗位責任制。收容遣送站歷來制度就不建全,門衛當班人員經常是一個人發被子。廣元市現任社會福利科科長王建東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這個崗位責任制早就有的,一次「創衛」打掃衛生把鏡框玻璃打壞了就沒有掛出來了。

爭議之二:黎澤賢是臨時工在廣元市收容遣送站《關於黎澤賢同志因公犧牲後事處理座談會紀要》中第8項事宜上,人們不難看出黎澤賢在收容遣送站工作了20多年一直是一個臨時工,臨時工能否申報評烈,竟然成爲廣元市收容遣送站的人員爭議的一個問題。但在評烈的有關規定上人們不難看出,評烈不限於正式和非正式職工。「其實一個人死後能否批烈不是看他生前表現和死後榮譽,而主要看其死難情節。」(摘自《革命烈士審批實例選編》第23頁)也就是說只要符合爲社會安定團結,搶救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而英勇獻身的人和事,依據死難情節才可判定是否夠評烈標準。從黎澤賢的死難情節來看,黎澤賢是爲阻制一幫不利於社會安定團結的收容人員殘害的,這一點是不容置疑的。

爭議之三:黎澤賢在因公犧牲現場有無搏鬥痕跡《四川省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一審訴訟卷宗》(1997年廣刑初字第23號訴劉林銀等罪犯故意傷害案卷宗)裏,人們不難發現在這些卷宗裏,隨處可見案犯證實黎澤賢與之搏鬥的痕跡。案犯張永堂在接受預審員鄧曉茹、丁湧審訊時,是這樣證實的:他們「將老頭的頭朝裏綁起扳上,老頭就使勁在喊『殺人啦 、殺人啦!』老頭當時頭擺來擺去的晃動,我還是使勁按住他的嘴,不知是哪個從床上扯了一床被子蓋在老頭頭上,我就把手抽出來,去奪老頭右手握着的鑰匙,老頭把那串鑰匙握得特別緊,我奪不下來,就一隻手握着他的手腕子,一隻手掰他的手指頭,掰開叫餘海濤把鑰匙奪過去……」在其它案犯交待的材料中分別評實了黎澤賢與之搏鬥的情形。

《廣元市中區公安分局屍體檢查報告檢驗結論》全文是這樣證實的:「根據屍體檢驗所見的口脣粘膜破損,口腔內粘膜損傷,頸部肌出血,眼臉球結模,心肌等點狀出血等綜合分析判定:死者黎澤賢系機械性窒息造成死亡。」廣元市現任社會福利科科長王建東接受記者採訪時稱:黎澤賢根本沒有與案犯搏鬥,算什麼英雄嘛!而廣元市現任優扶科科長王自強則對記者說:雷鋒都不是烈士嘛!這些部門的領導這樣說是爲了什麼原因呢?馬紹華向記者道出幾個 原因,這就是如果黎澤賢評烈成功,就會多多少少暴露出廣元遣送站在管理上的不足。那就是,接班的人到該接班的1個小時裏爲什麼還沒到?事件發生時,黎澤賢的喊叫聲,爲什麼沒有驚動遣送站的人馬上趕來救護?爲什麼案發時,遣送站裏空無一人,該值班的人離崗幹什麼去了?遣送站的門衛崗位責任制實際上當時沒有制定?即使像遣送站說的制定了爲什麼又不掛出來?爲什麼站裏的人卻不知道這個門衛有崗位責任制?

爭議之四:不宜評烈的疑惑四川省民政廳根據廣元市所謂的「評烈材料」於1998年2月2日覆函,全文如下:廣元市人民政府:你府[1998]134號請示悉收,關於追認你市收容遣送站臨時工黎澤賢爲革命烈士的問題,經對所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查研究,認爲:黎澤賢的死難情節不符合《革命烈士褒揚條例》革命烈士條件,不宜批准爲革命烈士。請你們向其家必做好政策解釋工作。特此覆函

四川省民政廳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二日

《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第二條規定:「我國人民和人民解放軍指戰員,在革命鬥爭、保衛祖國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中壯烈犧牲的,應爲革命烈士……第五條規定:本條例第三條規定以外的犧牲人員如果事蹟特別突出,足爲後人楷模的,也可以批准爲革命烈士。」民政部1982年4月23日民(1982)優26號文解釋中說:「因執行革命任務遭人殺害,在社會主義建設時期是指:「(3)因維護社會治安同歹徒英勇鬥爭致被殺害」,可評爲革命烈士。黎澤賢因公犧牲是「因維護社會治安同歹徒英勇鬥爭致被殺害的」。歹徒劉林銀等人,本來就是一夥危及社會治安的人。據了解劉林銀曾被判刑和勞教過是一個有前科的人。陳華廷因偷盜被判刑,於1996年11月11日假釋出獄。這夥罪犯均已繩之以法。其中被判處了一個死刑、一個死緩、一個無期徒刑和三個有期徒刑。那麼,黎澤賢因公犧牲的死難情結是否符合追認革命烈士的政策規定呢?

馬紹華還要跑下去馬紹華爲丈夫評烈奔跑了4年多了,四年多來,風風雨雨只有馬紹華自己知道。多少次,馬紹華在有門關部門反映情況,困了就在辦公樓的過道上依牆壁打個盹,渴了就接一些自來水喝。有多少次,馬紹華從成都返回廣元,由於她太疲倦在火車硬座坐位上睡着了,他幾乎坐過了廣元車站。在廣元民政局,馬紹華常去找相關部門的領導人,他們一見馬紹華也不再做解釋工作,並開始躲她迴避她,有的人甚至說:你的丈夫都能評烈士了,烈士就不值錢了。每當馬紹華聽到這些話,心裏就說不出的痛。馬紹華想:我的人敬崗愛崗,爲阻止那些對社會有違法違紀行爲的收容人員外逃連命都豁出去了,爲那顆正直的心和他該得到的名譽,自己再苦再累也要跑下去。至今,馬紹華憨厚朴實的挎着揹包的身影,還出現在省市民政部門的大門口,那雙寬大厚實的腳,還是那麼鏗鏹有力……馬紹華還跑多久才能停下她那雙腳呢?

(摘自博訊網)(http://renminbao.com)

文章網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0/12/20/84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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