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判被遣返者死刑遭譴責
 
2000年11月29日發表
 
【人民報29日訊】方勇案是中國對銀行系統電腦黑客判處的最重刑罰

據法新社報道,人權組織「國際特赦」譴責中國當局判處被加拿大驅逐出境的一名中國籍非法移民死刑。

中國官方通訊社新華社最近報道說,今年36歲的方勇(音譯)曾經在中國交通銀行寧波分行任會計,他被控在1990年,從銀行帳戶中盜用公款,數額大約爲166萬元人民幣,相當於二十萬美元。

中國浙江省寧波一家法庭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方勇死刑。

法新社報道說,國際特赦組織對方勇被加拿大驅逐出境表示失望,該組織說加拿大政府沒有考慮到方勇在中國面對司法訴訟的後果。

加拿大否認有錯

據加拿大《環球郵報》報道,加拿大移民部長卡普蘭表示,加拿大不會因爲中國政府判處方勇死刑,就拒絕把那些所謂的「白領罪犯」驅逐到他們的祖國去。

不過,該案卻使加拿大移民部的官員感到難堪。《環球郵報》報道說,這些移民官私下說,他們原認爲方勇被遞解回中國最多隻會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據該報報道,方勇在加拿大藏了九年,他在今年一月七日被加拿大遞解出境,並非是要讓他到中國接受審訊,而是因爲他的難民申請被拒絕。

《環球郵報》報道說,卡普蘭表示,加拿大政府不會從此縮手縮腳,不敢遞解這類罪犯出境,即使他們回到祖國會面臨死刑。

加拿大沒有死刑,該國是中國非法移民主要的偷渡目的地。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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