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黑鍋背八年 公安民警說「正常」
 
2000年11月11日發表
 
【人民報訊】平白無故卻被公安部門以「聚衆賭博」記錄在「冊」長達8年,而當事人自始至終渾然不知。更讓人氣憤的是,日前,當嶽女士得知此事去派出所查證時,卻看見自己的「犯罪記錄」上貼着別人的照片,摁着別人的手印!11月8日,嶽女士踏雪來到本報,向記者訴說自己的不白之冤和滿腹憤慨。

  據嶽女士說,她現住鄭州市綠雲小區。10月10日下午,她兒子餘某因出國到轄區淮路河派出所開「無犯罪記錄證明」。該所民警邵青平查閱了有關檔案後告訴餘某:「你沒有犯罪記錄,但你母親卻有!這個證明沒法開。」在那份檔案中,餘某看到,該檔案的確記載着他母親在1992年同另外兩人在家「聚衆賭博」,並「被罰款1000元」的「事實」,而且姓名、地址(嶽女士在1992年時的家庭住址)準確無誤,檔案上面還摁着一隻紅手印,辦案民警一欄中寫着「於河山」。

  嶽女士講,當天下午,她得知這一消息後大驚,忙趕到淮河路派出所。當她看到了那份她自己的「犯罪記錄」檔案後卻驚奇地發現,那份檔案上所貼的黑白照片根本不是她的,上面摁的那個紅手印也不是她的。就連民警邵青平也認爲「檔案上的人不是她(嶽女士)。」但檔案上的姓名、家庭住址(包括門牌號)卻準確無誤是嶽女士的。

  嶽女士想把檔案拿出去複印一下,遭邵青平拒絕。嶽女士問:「這事咋處理?」邵青平告訴她,這份檔案是三四年前從嶽女士原來所居住的轄區派出所大學路派出所轉來的,這事得找大學路派出所解決。

  摘自河南報業網(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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