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時代特色之一:黑社會犯罪國際化
 
2000年11月14日發表
 
【人民報14日訊】中國本土「黑社會」性質犯罪形態

常德銀行運鈔車搶劫案是國內「犯罪升級」的最新標誌。張君爲首的犯罪羣體,已經有相當的黑社會組織特徵:組織結構形式嚴密,內部管理有序,有嚴格的入會規矩(像每一個加入組織的成員必須首先至少有一樁命案在身)和成員行爲規範。對傳統民間幫會和舊有「黑社會」組織的繼承,再加上對國際成熟狀態的「黑社會」犯罪方式的模仿,形成了現階段中國「黑社會」性質犯罪的獨特形態。


  傳統影響

  在公安部組織的一項調查湖南、湖北「黑社會」性質團體狀況的課題中,考察了包括湖南邵陽、常德、岳陽、湘潭等地區的暴力犯罪集團,參與這項調查的公安大學犯罪學專家宋浩波說:「這些地區的有組織犯罪受當地傳統的暴力文化影響極深,過去的『青紅幫』主要在長江中下游活動,而湘西的土匪歷經歷次清匪反霸後還隱祕地延續着,再加上那一帶的經濟狀況一直不佳,對社會不滿,報復社會的黑社會性質犯罪就增長起來。」

  北京人民警官大學的靳新認爲:「國內黑社會性質組織往往在傳統的家族觀念和幫會思想的基礎上凝聚起來,在實施犯罪時候往往『作案父子兵,犯罪親兄弟』,或者是以幫會爲家,重義氣,嚴幫規,在幫人員可以捨棄家庭兒女,但不能背叛幫會兄弟。所以在文化比較保守的地區,黑社會性質組織更有其土壤。」


  組織結構與管理模式

  現在國內的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化程度越來越高,一改原來團伙犯罪臨時拼湊的現象,基本成員固定,並且多是職業罪犯,有一套分職務分層級呈金字塔型的組織指揮系統,實行垂直領導。居於最高層次的是被稱爲「老大」或「領導」的首惡,在其之下一般還有「老二」、「老三」等方式排定座次,職務分工各有不同,比如四川資陽「黑豹」集團內就設有「總管」、「打手」、「殺手」、「後勤」、「踩點」等職務稱謂,有時候還有「降職」或「撤職」等處罰。「老大」身邊常有專門爲其出謀劃策的智囊團或顧問團,由這些「軍師」決定行動計劃。下面則有人專管殺人搶劫,也有人經營合法產業,爲他們洗錢。有一套財產分配和福利保障形式,有嚴酷的幫規幫法和保密制度,違反者或變節者將受到殘酷鎮壓。

  四川省公安廳刑事偵察局發表的一份調研報告指出,現在有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開始模仿現代企業管理模式,比較典型的是該省宜賓縣的「狄紹偉集團」,他們制定了《員工手冊》共四章十七條,儼然是他們的「刑法」,內容含對出賣、背叛、損害組織利益,不服從命令的處以割舌、挖眼、切指、斷雙手、斷雙腿等處罰,直至處死;並且對成員的衣着、禮儀、飲酒等瑣碎事項也作了具體規定,如「不準酗酒、爛醉,酒後五小時之內不得外出」,「不得無故擅自外出,外出必須講明去向」,「公共場所必須衣冠整潔,禮儀端正」等等。


  成員

  犯罪學專家宋浩波說:「黑社會性質罪犯以『亡命』爲特徵,在作案時將死生置之度外,有這種想法的人多數有過前科劣跡,相當部分是負案在逃、批捕在逃、勞改釋放或解除勞教的人員,有很多人犯過命案,他們年輕氣盛,完全不受道德約束,行事果斷,手段殘忍,有職業罪犯的冷血特徵。

  「這些成員的年齡結構有年輕化的趨向,在校中小學生就有,在湖南嶽陽有一個自稱『寒血黨』的組織,就是十一二歲的孩子弄起來的,他們在春節時候潛入市委大院各辦公樓行竊,很大膽很無忌,偷東西好像是件平常事。多數的黑社會性質罪犯除了比較年長成熟的諸位頭目外,多是二十上下的青少年,這樣的年紀走『黑道』,有他們的天然優勢,就是身手敏捷,出手更加無情,完全不考慮犯罪後果。

  「有部分的成員是受過正規軍事訓練的退役軍人,在生活受到衝擊或禁不住誘惑的情況下加入『黑社會』,他們很容易受到頭目重用,成爲骨幹力量,培養起某種『成就感』,因爲他們懂武器使用和作戰知識,了解警方慣常的破案方式,並且容易和『白道』上的關係接上,設置內線,收集信息,他們的危險性應該是超過普通的犯罪分子的。」


  武器

  公安部公共安全研究所一位研究人員告訴記者:「國內『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武器來源趨於豐富,裝備越來越先進,原來他們多用獵槍、自制的土槍或搶來的槍支。現在,隨着他們經濟力量的膨脹,購買從邊境走私的槍支成爲風氣,有些槍支甚至是中國政府賣給該國政府的,通過一定渠道又流轉回來。

  由於走私槍支和毒品類似,都屬於暴力,所以一般貨源不愁,爲了攜帶方便起見,一般都是小手槍,步槍或衝鋒槍也比較容易買到,有時他們買來後經過改裝,要麼截短便於隱藏,要麼通過改制槍管或子彈,增強其破壞力。常德劫犯使用的來福槍,膛線是旋轉的,打得比普通步槍要遠,殺傷力也比較強。

  「槍支走私比較嚴重的地區一般是東北和西南地區,東南沿海通過船隻運送的也有不少。槍支的價格不等,便宜的一百多元就可以買到一支性能一般的,貴的可能上萬元,有些人買的是高價槍,因爲個人持槍支畢竟是違法行爲。」


  技術手段

  技術手段的發展,使得「黑社會」性質團伙的智能化程度越來越高。在作案前,他們反覆踩點考察作案現場,了解作案對象內部情況,收集各種可能的資料,計算作案時間和逃脫路線,準備多套方案供選擇,對採取何種具體手段反覆進行研究、比較、實驗。有的在鉅額詐騙案中,精心設套,一旦案發,事先聘用的「法人代表」就被推向前臺,代已受過。他們一旦得手,往往借用比較好的交通工具迅速脫離發案所在地點,頭目則迅速轉移到別的城市,甚至逃到境外。所以在實施對團伙頭目的追捕中,往往要投入大量警力和花掉大筆經費,比如福建建陽某團伙頭目呂偉在案發後先後流竄北京、上海等幾十座城市,在當地也居無定所,經常半夜換宿,警方投入數百個工作日,花費幾十萬元,才將其捕獲。


  國際化

  「現在『黑社會』性質犯罪也越來越國際化了。」福建省公安廳警令部專家陳有芳說:「國外以及我國臺灣香港成熟的黑社會組織向境內滲透力量不斷增強,國內的『土』黑社會就向他們模仿學習,他們聯手作案的概率也越來越高。」

  福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以「走私」、「偷渡」和「國際綁票」聞名,這「惡名」使得所有福建籍的護照持有人在出國簽證上受到連累,往往被歐美使館拒籤。據陳有芳提供的資料顯示,估計從福建沿海由「黑社會」團伙經手的假幣流入內地至少在一二百億人民幣,查獲冰毒1000多公斤。僅從5起販槍大案統計,就繳獲槍支3000多支,子彈70000餘發。「偷渡」更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強項,至1998年底統計,全省僅捕獲的境內外「蛇頭」就達1400多名,截獲偷渡人員20000多人,被遣返的多達30000多人。今年來頻頻發生的跨國綁架勒索案尤其引人注目,1993年起,福建此類案件連續發生50多起,勒索贖金數百萬美元,涉及美、英、澳大利亞、泰國和我國港臺地區,此類罪案是境內外有組織罪犯聯手的典型表現。據現有案例和美國聯邦調查局提供的情報資料證實,發生在美國的綁架華人罪案全是在美的福州人組織的黑幫勾結境內組織所爲,在美綁票後,再由國內同夥向家屬收取贖金。

黑社會犯罪國際化是江澤民時代的特色之一併開創了中共歷史上的新紀元。
(轉自《三聯生活週刊》)(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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