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干部侵吞百万公款被判死刑
 
2000年10月11日发表
 
【人民报讯】新华网长沙10月10日电,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湖南省金环进出口总公司麓海石油化工公司总经理唐树德(正处级)及公司业务员、唐树德的侄儿唐劲平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唐树德犯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唐劲平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继续追缴唐树德贪污款125万元和唐劲平贪污款37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9月至1995年12月期间,被告人唐树德利用担任麓海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单独和伙同被告人唐劲平采取隐瞒利润不报、虚设帐户、支付运输费的手段截留利润,侵吞巨额公款261、2695万元,用于做生意和挥霍。案发后,共计追回赃款赃物价值101、8488万余元。唐劲平伙同唐树德共同侵吞公款50万元。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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