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先声─中共73年前的承诺(29) (图)
 
2022年10月24日发表
 



要换取精神的自由,你就得准备付出你的生存自由以作交换。

【人民报消息】人民报编者按:中国有句讥讽的话「说的比唱的还好听」,言外之意,说一套、做一套。

1999年,笔名为笑蜀的陈敏把中共非法建政前的承诺不加任何修饰、一字不改的整理成书,名为《历史的先声─半个世纪前的庄严承诺》。但书出版了之后,立即被自诩「伟光正」的党紧急回收,送进造纸厂变成纸浆。

为什么自己曾做出庄严的承诺,却在夺取政权后害怕做历史的回忆呢?

就连届时已经退休的中共政治局委员、人大委员长万里先生都没见过这些「庄严承诺」。当秘书费力找到这本书时,万里花了两天时间看完,之后困惑的问:这上面写的是真的吗?

秘书坦承,这些都是中共在国民政府当政时公开发表过的文章。

只是中共达到目地,非法建政后,就把这些自己曾经的虚伪谎言化成了纸浆,并反反复复给百姓洗脑、制造谎言,说「美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

如果把「伟光正」建政前后的承诺、誓言、社论和宣传资料摆放在一起看,尤其是通过亲身的经历,就会鉴定出中共是个彻头彻尾毁灭中华民族和全世界人民的邪党。

请看以下中共在建政前是如何在狗嘴里吐象牙的:

历史的先声─中共半个世纪前的承诺

──编者:笑蜀

● 要为真理而斗争

作者 小亚

人民喉舌须尊重,我辈头颅要看清。──王鳌溪遗诗、

今天是记者节。

让我首先为言论自由而牺牲在屠刀下的前辈同业致哀!

据我个人所知的,有:

北伐前在北平被北洋军阀张宗昌枪毙的邵飘萍。

一二八后在南京雨花台黑夜枪毙的王鳌溪。

就在那前后,在镇江被顾祝同枪毙的王XX(姓名一时想不起)。

抗战后在成都被枪毙的朱亚帆。

今年在福建被屈死狱中的羊枣,在南通被特务挖眼割鼻、沉尸江底的孙平天。

但,这只限于在报纸上公开过的,其余暗中被害者,二十年来,不知有多少。

这些人,自各有其基本信仰之不同,但为记者职业而牺牲则一。个人敬致衰心的哀悼和纪念!

记者被称为「自由职业」,甚至有人尊为「无冕之王」,而有些从事新闻工作者,也有意识地或无意识地认为自己「超然」。其实这完全是与事实不符的。在现社会中,从事新闻工作,首先你就得确定自己真正为人民服务、抑是为统治者服务。所谓「喉舌」,本质上就有两种:一是人民的喉舌,一是统治者的喉舌。作人民的喉舌,当然你就没有自由可言,随时可以被打、入集中营、上断头台,或者「失踪」!有的,只是自己精神上的自由。要换取精神的自由,你就得准备付出你的生存自由以作交换。

作统治者的喉舌,看起来象自由了,但那自由也只限于豪奴、恶仆应得的「自由」,超出范围就是不行的。

也就是说你尽可以有吆喝奴隶──人民大众的自由,但对主子则必需奉命唯谨的,毕恭毕敬,半点也不敢自由。不久前有一篇社论说得好:「关于一连串的打、杀,谁的心里也明白,就是辩护者的心里也明白,不过奉命不得不辩护」。……

选择是项「自由」的人,自然有他选择的自由,且「莫管他」。真正有志于人民喉舌的记者们,要自由,还须得付出很多的代价去争取。因为四项诺言,已经被狼吃掉了!

──《新华日报》1946年9月1日

● 民主主义的剑

英国《新政治家与民族》杂志发表了一篇《欧洲的地下报纸》,在上面冠了一行标题道:「在那里(欧洲),笔就是民主主义的剑」。

自然,这是说现在欧洲沦陷区的地下报纸正在百折不挠地为自由与民主而战斗,一支笔的威力等于一把剑,甚至等于无数的剑。然而广泛地说起来,使用于报纸的笔等于民主的剑,这个比喻又何止是适用于欧洲的沦陷区?现在全世界反法西斯主义的民主国家的报纸,用在这些报纸上的笔,何尝不应当是「民主主义的剑」呢?

而且报纸的笔不仅应当是「民主的剑」,也应当是民主的测量器、试金石。在这个剑锋上,民主与非民主、正义与非正义应当是黑白分明、不能够丝毫假借的。在民主的阳光下,这支剑光芒四射、森然凛然;在非民主的氛围中,这支剑光彩尽敛毫无生色。民主与否,就以这剑光的显与隐为断。

我们报人掌握着这样一把光华万丈的「民主之剑」,这是一种光荣。怎样来发扬她的光彩,使她在民主的阳光下能够及锋而试,这又是一种责任。我们请以此自勉,亦以此与同业自勉。

──《新华日报》1943年10月2日短评。

● 出版法应是民间出版事业的自由保障书

作者 何思敬

有两种出版法:一、保障以及发扬文明之出版法;二、摧残以及毁灭文明之出版法。我们中国需要哪一种?我们中国要不要走上文明国之大道,与其他文明国一起,在世界舞台上并驾齐驱?

文明国之道路就在于使人民的才智有发展之可能和真正的机会。出版是文明的指标,但文明国决不以其政府出版物而自豪,文明国常以民间出版事业之兴盛而自豪,常以其民间出版物的品质之优良、种数与数量之众多而自豪。英国如此,美国如此,法国如此,苏联──真正人民的国家──尤其是人民自由出版之最高型。文明国在宪法中不仅保证人民思想、信仰、言论、出版之自由,而且明文宣告放弃检查制度或禁止采用检查制度。……

出版法──真正的出版法就是人民自由出版之保障书,其任务在保障民间的出版事业有自由可享,在使民间的出版事业成为自由的事业,成为人民的自由的机关之一,成为文明的母胎。

人类有了文字、纸张、书籍、印刷机、照相术、电报、电影以及各种电传技术等文化财产以来,全靠大多数人民能够自由使用,这批文化财产或印刷文明才算得到了最正当的使用,有了正当发展的机会。

人民的自由出版是近代文明的道路;近代文明的道路就是要建设一个进步的民主的幸福的丰富的持久和平的世界;因此,它需要文明的创造,因此它需要文明的批判和自由研究──健全的文明都容许文明的批评,它没有什么经不起文明的批评之理──而文明批判与自由研究就需要不仅在一个民族内而且在诸民族间自由的精神交通,人民的自由出版就是这样一个民族文明创造的交通机关。

近代文明的创造需要每一个民族都能贡献其精英;所以近代文明的道路必然是民族自由民族解放的道路,使各国人民的个性才智得到启蒙与解放,得到自由发展,使各国人民都睁开理智的眼睛去注意古今中外,注意外界与内心,注意自然与精神,注意经济、政治、军事、文化以及其他一切。文明的自由出版就是近代文明的这样一条道路。

真正的出版法以人民的自由出版为常道,因人民的自由出版是思想信仰良心学术言论自由集中的反射镜。我们能希望一个出版法站在近代文明之外不保障其发展吗?

──《新华日报》1946年2月18日专论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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