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人權!哈爾濱女告江 遭綁架禁出國(圖)
 
2015年10月16日發表
 



柳旭公民證。

【人民報消息】日前,提交控告江澤民控告書的黑龍江省哈爾濱法輪功修煉者柳旭被非法拘留16天,她和13歲的女兒被禁止出境,被警察搶去的價值人民幣六萬元的物品,被扣押至今。美國著名民權律師表示,江澤民集團報復告江民衆,違反中國簽署的《聯合國人權宣言》。

2015年8月22日,黑龍江省哈爾濱法輪功修煉者柳旭送孩子去美國讀書,過海關時被綁架,並被非法拘留16天。此前6月21日柳旭往北京最高檢察院郵寄了控告信,控告對象是前國家主席江澤民。

柳旭說:「經過一整天的換人換地點的輪番審訊,已是深夜。強行對我拘留抄家,扣押了我本人和我孩子的護照。沒想到我送孩子去國外上學這樣一件高興的事,卻被埋伏的警察綁架了。」

「我從沒有想到我這樣一個善良的人也會被戴上手銬,這一刻我知道了手銬內側是有突出的大鋸齒,緊緊的卡的手腕很痛,而且越動越疼。警察爲了給我製造痛苦,故意將我雙手反銬在背後,使勁往高處提着手銬,使我整條胳膊痛的像要被掰下來了一樣。我不接受他們這樣對待我,我高呼:「警察迫害好人啦!警察殺人了!」直到喊得發不出聲音頭昏眼花。我拚命地要掙脫他們,手腕被銬出深紫瘀痕,頭髮也散開了,鞋也不知所蹤……」

柳旭女兒親眼看見母親被戴上手銬被4個男警察連拉帶拽連推帶搡強押上警車帶走。柳旭擔心,女兒只有13歲,也被審訊一直到下半夜,使她幼小心靈受到嚴重傷害。

柳旭後被強行拘留16天。在拘留所,柳旭經常住在冰涼的地上,每天吃的就是沒有去皮帶着泥的土豆湯,16天天天如此,每天體罰坐小凳5個小時。

柳旭的法輪功書籍、護照、多種個人物品等,至今還被扣押在哈爾濱市公安局南崗分局。被扣押物品還包括:婚紗電影MTV攝錄一體機、筆記本計算機等(物品價值60,000元),柳旭和孩子的護照柳旭要求當局取消對其和孩子的出入境限制,歸還1,000元非法罰款,賠償三張機票損失21,053元,賠償辦理及入學的相關費用:19,100元,賠償國外預訂酒店費用3,000元,賠償誤工費4,000元。

美國著名民權律師莉薩‧布盧姆(Lisa Bloom)女士10月15日接受記者採訪表示,江澤民集團報復告江民衆,違反《聯合國人權宣言》,她說:「中共的這種報復行爲顯然違反了聯合國人的人權宣言,中共政府於1948年簽署了聯合國人權宣言,該宣言要求世界各國政府都尊重宗教自由、信仰自由,而且不得報復有信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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