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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刚烈的贪官”死了
这位副市长看来寻死的决心很大,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他刎颈不成而割腕、割腕不成又摸电门、摸电门不成则在失血过多的情况下还拼尽全身最后的力气翻了墙跳了楼,光是刀具就用了好多种。终于死成了。 死成了还不算,这位杨副市长还要用行动来证明自己是贪官,死了也要坦白交代自己这是自绝于人民,是畏罪自杀。因为当地警方介绍,杨宽生死后,警方从案发现场搜出48个大小红包和信封,从一两百元至一两千元不等,总计5.8万余元;从衣架后面的一个纸盒子中,搜出10万元整;从沙发下面搜出5万余元,总计 210856元。 很明显,这钱不是杨宽生准备死后留给家里人的,否则他可以先给家里人再选择自己去死。鬼都知道一个人自杀或被杀都肯定会引来警方,屋子里的一切都会成为警方的证据。 更令人称奇的是,公安局证物里还有照片显示案发现场有烧过钱的痕迹。这就更叫人骇异了。如果杨副市长是为了死得清白而烧钱,那既然警方说事发时不会有第二人在场,他就应该从容地把红包、现金什么的收钱证据统统烧光再死才对啊!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杨宽生副市长对人民事业的忠诚远远超过了对个人毁誉和对家人的考虑,烧钱烧着烧着突然醒悟过来,破坏人民币也是一种犯罪行为,于是他临死也要把钱还给人民。 可是他的遗书又令人不解,说什么“我没有多大的错误,是他们故意害我,其实,我工作忙,平时的红包礼金我一直没空存,存折上的工资未取,我不想死,是邵东人逼我而死,妻儿父母你们要保重啊,我走了。”只字不提把赃款上交组织。这不等于明说自己是贪官吗?而只要白字黑字写赃款上交组织,也足以证明他的忠诚与廉洁啊! 这就搞得当地警方也很被动,一度宁愿忍受公众质疑也拒不公布案情,为的是“保副市长名声”。 不就是这么一点点钱吗?杨宽生不死也能证明自己清白的,上交组织就是了。现在他为了这么一点点赃款死给你看,而且要证明自己是贪官而不是清白身,如果不是太傻(说他傻可能会玷污组织的名声,怎么让这么一个傻蛋当上了副市长,欺我堂堂中华无人乎?),那就只剩了另一种可能:给他送钱的太强大,逼得他拒也拒不了,藏也藏不住,用也用不得,退也退不成,交也交不上,毁也毁不掉,惟有以死相抗一条路,就像一个烈女子以死反抗被强暴。 那么,“烈女子”死了,应该可以证明其清白才对啊?!同时,他所面对的“强暴者”跑哪里去了呢? “自杀结论永远不会动摇。”当地警方表示,这是经过权威机构科学认定的结果。我想,这是任何一个国家的警察都不敢轻易说的话,因为,警察永远只能对案件现有证据负责,而无法对未尽证据负责。所谓“铁案”云云,难道在铁屋子里办案就是铁案?也只有在铁屋子里办案才敢动不动宣布办成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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