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帽子”也逃不过“共产风”
 
2002年12月23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江泽民说资本家可以入党,有不少人天真的以为江泽民要改革共产党。其实,江泽民让资本家入党,并不是提供机会让资本家参政。你没入党,党可以“共”你的产,因为你是资本家走狗,有颠覆中共政权的嫌疑;现在你入了党,组织上要你“交党费”你能说不吗?当然不能,因为你是党员了,你必须“服从”党组织的“安排”。入了党,宰你更方便而已。共产党在中国“共”了八十年,早就“共”上了瘾。乘着改革开放经济搞活而发了财的人,在共产党的地盘,自己口袋中的钱财随时都会给党“共”掉。这种事在中国已经不算新鲜事了。

  中国大陆的《南方周末》2002年12月5日刊登的题为《恪守法官的良知有多难?》一文报道了河北卢龙县的共产党一把手怎样利用各种借口对所谓的“红帽子”企业进行非法的、变相的没收,然后变卖,中饱自己的私囊。辽宁的仰融事件也是共产党官僚使用同样伎俩对民营企业进行非法没收的“共产”行为的典范。

  在当今的中国,这种因共产党官僚对民营企业家财富的“红眼病”而导致的“共产风”大有欲演欲烈的趋势。这是由共产党的政权性质决定的,无法改变。这也告诉那些对共产党抱有幻想的民营资本家,在共产党统治下,不管你有多少财富,都不一定就是属于你的,都是没有什么合法的安全保障可言的。除非把中国民主化。

  下面要说的是发生在广东茂名化州市的一个非常典型的“共产”事件,这类事件在广东这个号称改革前沿的地方还相当多,广东各级官僚的“共产”意识还相当强烈。

  “化州中药厂要转卖给香港商人黄汉强啦!”2002年12月的一个夜晚,广东省化州市的大街小巷立刻传遍了这个消息。在该市市委书记陈亚春的一手策划下,在该市的电视台的画面上,在市长朱育英的主持下,该市政府将原来化州市人人皆知的生产中药“桔红王”的化州中药厂(价值上亿的工厂)以折价1200万元人民币的代价卖掉了。化州人都惊呆了。

  今年春天的时候,市政府还在煞有介事地叫嚣要卖5000万人民币呢,怎么突然就折价折掉了3800万呢?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化州中药厂于1980年由转业军人陈大明(现茂名市人大代表)自己拿出祖传秘方,又向亲友借了2万元人民币后发起创立的。由于当时中国的思想观念的局限,陈大明只能将自己投资办的厂挂靠在街道办事处。这就是无数中国目前企业的“红帽子”的来源。经过二十年的努力,该企业已经发展成亿元资产的实体。“桔红王”传遍中国,成为名牌产品。但是,对法律和政策缺乏了解的陈大明没有在1996年中央关于产权制度改革的文件出台后及时地按照政策规定的“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把自己的企业的产权去登记过户在自己的名下。结果,灾难开始降临到他身上了。

  1998年,化州市河西区新上任了一个名叫江源(原为一介杀猪的农民)的区委书记。此人上任后不久,就向陈大明索要轿车2部。不知深浅的陈大明自以为是人大代表,可以不买区委书记的帐,于是就拒绝了这种无理要求。不久,1998年6月1日,江源以区委的名义将陈大明的懂事长撤了。陈大明找江源论理,江源的回答是:“这是共产党的天下,老子是共产党的区委书记,只要你让老子不高兴,我想要‘共产’你,就‘共产’你。有本事你就告去吧。”

  陈大明找市委书记陈亚春,陈亚春因与江源一起掌控化州的黑社会几位老大,自然与陈大明说不来。陈亚春对陈大明说:“没收了你的财产,就是实现了公私合营,你以后就等于不干活也能发点工资了,那就是共产主义生活,你要明知呀!”

  陈大明向省委告状,没有人理他。于是他只好走上法律诉讼的道路。2001年2月,陈大明向茂名市中院起诉了河西区。可是,在起诉之前就得知了消息的陈亚春和江源就把陈大明的女婿、该药厂的骨干管理人员李强文强行抓走。李强文家人向公安人员要手续,可是公安竟然像打白条一样写下了几个歪歪斜斜的几个字:“挪用资金罪”。

  在茂名中院审理阶段,审判长、合议庭、审委会都不同意将中药厂判给河西区。提前得知消息的陈亚春立即花大钱买通广东省高院的院长和副院长(两人现都已被逮捕)。于是,茂名中院被迫判陈大明败诉。

  二审在广东省高院,时间已是2001年年末。陈大明怎么能够打赢这场官司呢?腐败的广东高院院长都已被买通。于是陈大明只有等来广东高院的一纸败诉判决。不服输的陈大明于2002年3月请求再审,并开始向〈人民法院报〉、〈民主与法制〉等多家媒体投诉。著名法学专家江平认为陈大明的问题就是一个简单的“红帽子”和“红眼病”问题。他希望广东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件,能给陈大明一个公正的判决。

  广东高院因为收了钱的陈副院长还没有被抓,所以也玩起了拖的战术,监审听证先后三次,搞了近11个月,就是不宣布是否要立案再审。虽然陈大明要求陈副院长回避,但是已经把自己弟弟安排在化州当书记的陈副院长给化州出了个坏注意:在陈大明还未拿回自己的厂子之前先把它卖了!于是,化州街头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了。

  这场发生在广东化州的“共产”事件,其主谋是陈亚春和江源。那么,这两个家伙又是什么样的东西呢?

  从1994年到2001年,陈亚春(先后从市长到书记)先后亲自指挥他领导下的国税局和烟草局大肆进行虚开增值税的勾当,总数额高达12亿人民币。花了几百万买通省里领导才继续当他的书记。他控制当地黑社会,所有黑社会头头都要向他进贡,否则就派公安拿下。

  河西区的区委书记江源,更是一个五毒剧全的家伙。在他所辖的河西区,他采取黑社会手段强占他人财产,强拆民宅,使河西区24户的196人至今无家可归。他豢养了200多名黑社会成员,专门从事破门入屋刺杀和非法拘捕和打击举报人的罪恶行为。他利用手中权利,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就贪污了1000多万,受贿500多万。他购置了8处别墅式的豪宅,出入都做大奔驰,家里小轿车五六部,奢华无比。无比幸福的生活使他对“共”他人之“产”越来越有兴趣,不知道下一个被他“共产”的对象将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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