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面臨破產? 中央強令發行
 
2002年11月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據博訊報導,人民日報2002年10月21日發表了以下通知:

經黨中央同意,中共中央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做好2003年度《人民日報》、《求是》雜誌的發行工作。 

通知指出,《人民日報》、《求是》雜誌作爲黨中央機關報和黨中央主辦的理論刊物,是黨中央指導全黨和全國工作的重要思想輿論工具。做好《人民日報》、《求是》雜誌的發行工作,充分發揮它們的作用,對於宣傳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加強和改進黨的宣傳思想工作,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特別是對於學習、宣傳、貫徹即將召開的黨的十六大精神,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和人民羣衆,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開創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要求,各級黨組織要充分認識做好《人民日報》、《求是》雜誌發行工作的重要意義,把它作爲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切實抓緊抓好。黨委負責同志要高度重視,親自部署;黨委辦公廳(室)、組織部門、宣傳部門和郵政部門要密切配合,落實各項措施,做好組織協調工作。要正確認識和處理黨中央機關報刊與地方黨委機關報刊及其他報刊的關係,真正把《人民日報》、《求是》雜誌的發行、訂閱擺在報刊發行工作的首位,不能把抓好《人民日報》、《求是》雜誌的發行工作視爲報刊發行中的「亂攤派」。

通知強調,要認真執行黨中央關於《人民日報》、《求是》雜誌訂閱範圍的規定。黨的各級機關、城鎮黨支部、農村鄉一級黨的委員會和有條件的黨的村級組織,政府各級機關,人民團體機關,企事業及所屬單位,大專院校及所屬系(院、室),城鎮中小學校和農村有條件的小學校,解放軍、武警部隊連一級建制以上單位,都應訂閱《人民日報》、《求是》雜誌。領導幹部訂閱黨中央機關報刊是履行職責的需要,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和紀委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都應帶頭訂閱《人民日報》、《求是》雜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要按照本地區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幹部數量,參照近年來《人民日報》、《求是》雜誌在本地區的發行情況,覈定2003年度發行量,採取措施,保證落實。黨的組織和黨員數量較多的地區,經濟發達的地區,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發行工作,努力在原有基礎上使《人民日報》、《求是》雜誌的訂閱數量有較大增長。中央直屬機關、中央國家機關、中央直屬企業、中央金融企業、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等要帶頭做好《人民日報》和《求是》雜誌的訂閱工作。民航、鐵路、客輪、賓館要訂閱一定數量的《人民日報》和《求是》雜誌供旅客閱讀。  

通知要求落實訂閱經費,保證公費優先訂閱。凡是用公費訂閱報刊的單位和領導幹部,必須首先訂閱《人民日報》、《求是》雜誌。黨委宣傳部門要做好宣傳、組織、協調工作,特別要抓好訂閱範圍、公費優先訂閱等規定的落實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督促解決。黨委組織部門可按照黨費管理使用的有關規定,撥出一定比例的黨費用於爲本地區、本單位的黨組織,特別是爲貧困地區、困難企業、中小學校的黨組織訂閱《人民日報》、《求是》雜誌。要認真貫徹好國家有關部門關於減輕農民負擔、實行「農村訂閱報刊費用限額制」的精神,優先訂閱好《人民日報》、《求是》雜誌。郵政部門要努力做好收訂工作,把好公費訂閱關口,對未按規定訂閱《人民日報》、《求是》雜誌的情況,要及時向上級黨委有關部門反映,採取措施保證有關規定的落實。  

通知要求,有關部門要進一步研究改進《人民日報》、《求是》雜誌的徵訂工作方式,堅持和推廣「集訂分送」、「代收代訂」、「私訂公助」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認真總結各地創造的新的有益經驗,積極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黨中央機關報刊發行的新辦法,逐步使之規範化、制度化。郵政部門要大力改進工作,切實提高服務質量和投遞時效,及時做好訂閱數量的統計分析和情況通報,堅決制止短期訂閱等弄虛作假行爲。各地要在城鎮街道、公共場所、居民小區積極建立《人民日報》等黨報閱報欄,有關部門應在政策上、經費上儘可能給予支持,努力擴大《人民日報》的覆蓋面和影響力。

《人民日報》 (2002年10月21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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